日前,在国家第三批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竞争立项中,我省推荐的辽阳市辽阳县、太子河区,盘锦市盘山县、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六县(区)成功入选国家支持范围,将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9000万元。至此,我省已有三批次14个地区入选试点。
据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王新宇介绍,2024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已有三批次共14个县(市、区)入选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覆盖沈阳、大连、鞍山、抚顺、本溪、辽阳、朝阳、盘锦八市,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2亿元,县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更加密实。
本次入选的试点地区全面采取联合申报模式,显著扩大资金、政策覆盖面。我省财政部门制定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与项目实施,通过“共建、共用、共管”模式,让充电设施连点成网,形成服务“辐射圈”,惠及更多用户。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新建设施已累计完成充换电服务14.2万次,日均服务频次稳步提升,为新能源车辆充电提供便利。
与此同时,财政奖补资金精准投向试点县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配电网改造及能源信息管理等关键环节,并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深度联动,破解农村充电“里程焦虑”,打通消费与投资循环梗阻。目前试点地区共新建充电站107座、标准桩653根,为我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3年来,我省鼓励试点地区因地制宜、因需施策,积极探索建设光储充场站,应用全液冷等新技术,大力推广绿色电力应用。截至目前,试点地区累计完成充电量达533万千瓦时,加快推动我省能源结构转型,助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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