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结束的辽宁法院2025年遴选员额法官、法官逐级遴选考试中,全省法院共有554人参加员额法官遴选考试,145人参加法官逐级遴选考试。从省法院获悉,自员额制改革以来,省法院已累计组织开展员额遴选9批次,共遴选员额法官(递补人选)7546名;已累计组织开展逐级遴选3批次,省法院和相关中院共在下级法院逐级遴选法官119名。
员额遴选和逐级遴选是落实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推动上下级法院间人才良性流动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法院对员额遴选和逐级遴选方案进行不断完善,先后对参加遴选人员的学历条件、从事法律工作时间、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年限等进行调整,将律师执业经历纳入审判辅助工作年限,并明确人民法庭任职经历的适当加分政策,将强基导向落实到遴选工作中,继续施行因参加上级法院逐级遴选而产生的空额可用于下级法院的员额遴选,最大程度使空缺员额得到及时补充,为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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