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若干举措
支持惠民助企 释放消费潜力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7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 字体: 】  【打印文章】

  近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等10家单位共同制定的《辽宁省文体旅融合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正式发布,以“支持文体旅融合消费惠民让利”等11方面措施,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注重惠民助企、注重辽宁特色、注重政策协同,是《若干举措》的三大特点。

  聚焦消费者需求、经营者关切,我省鼓励经营主体进一步丰富文体旅消费场景和产品,支持惠民让利,鼓励“引客入辽”,将文体旅融合发展的大“流量”转化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硬“增量”。

  我省将深入实施“百城百区”“百城千站”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持续推进“辽品出辽”行动、文旅自驾爱心驿站服务。针对文体旅领域发放“乐购辽宁惠享美好”消费券,省级在一定额度内按照不超过50%比例,对发放消费补贴的市予以配套支持。鼓励A级以上旅游景区推出免费或优惠门票等活动,支持在线旅游企业推出“食住行游购娱”等多场景多品类平台补贴活动。

  对组织省外、境外游客到省内旅游的旅行社给予相应奖励。支持邮轮公司在辽宁部署邮轮航线、设立经营性机构,对在辽宁安排始发港全年航次不低于10次的邮轮公司,给予不超过20万元/航次的奖励,年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立足辽宁文体旅资源禀赋,我省鼓励旅游企业推出“游辽宁一票通”产品(月票、季票、年票),设计推出“辽宁全景游”旅游线路及产品,叫响“跟着演唱会去旅行”“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展览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等促消费活动,形成更多体现辽宁特色的文体旅产品服务供给。建设一批冰雪主题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鼓励各地丰富冰雪场地和冰雪消费产品供给。对新获评的国家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每个予以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省级滑雪旅游度假地,每个予以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同时,《若干举措》注重与大力提振消费若干举措、促进体育消费的措施等政策衔接,进一步明确市场秩序维护、财会监督、统计监测等机制,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白云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