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至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开展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郝鹏主持执法检查组在沈阳召开的座谈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工会法执法检查组在辽宁开展检查。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辽宁省政府、省总工会及相关部门和企业有关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组还深入沈阳、鞍山、盘锦等地的企业车间、工会驿站、职业院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中心,与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工人劳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互动交流,并开展随机抽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辽宁实施工会法取得的成效。彭清华指出,辽宁工运事业拥有光荣传统,创造了许多新鲜经验,做好工会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辽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确保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认真研究解决工会法贯彻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维护职工权益、服务职工群众,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郝鹏在座谈会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全国总工会成立100周年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工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这次执法检查组来辽开展工作,既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对我省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全面体检”。辽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工会法在我省全面、深入、有效贯彻实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推动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谭天星,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于春生参加执法检查。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钟洪江陪同检查。省及沈阳市领导张立林、陈向群、陈绿平、张淑萍、范继英,省检察院检察长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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