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辽河干流生态封育监管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7日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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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从省水利厅获悉,我省2024年辽河干流、东辽河滩区生态封育监管责任人正式公布,包括辽河流经的铁岭、沈阳、鞍山、盘锦等地的县、乡、村三级责任人,监管面积超过110万亩。

  为进一步推进辽河流域生态建设,我省继续实施辽河、大小凌河、浑河、太子河等河流退田还河生态封育,其中辽河干流(含东辽河)除水田、护堤林、防风固沙林以外的河滩,均要开展生态封育。此举旨在全面畅通防洪生态廊道,使水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辽河干流生态封育将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

责任编辑:张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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