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年底,全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合计达到24037家,法律服务人员114958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我省已建成覆盖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并依托智慧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三大平台”的互联互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去年一年共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各类法律服务94.9万件,同比增长26.8%。全年办理公证37万余件、司法鉴定案件10.6万余件,全省14家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3000余件,沈阳、大连、丹东3家仲裁机构独立设置知识产权仲裁院,以仲裁工作服务大局取得新成效。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对“三农”案件实行优先办理、重点办理、减免费用办理,共减免鉴定费用30余万元。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万余件,对特殊群体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先”制度,更好保障当事人权益,全年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案件25363件,同比大幅增长。全省1.6万余个“村(居)民评理说事点”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实现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7.9万名。
据介绍,我省将继续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壮大公证员队伍,充分运用视频办证、巡回办证、对口帮扶等方式加强公证服务;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创新法律援助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各市仲裁改革,打造辽宁仲裁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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