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经济管理更好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对推动我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加快港口高质量发展等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省委书记郝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新时代以来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将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发展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加以谋划推进,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我们要准确把握党的民族工作新的阶段性特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扎实推进新时代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学习和体系建设,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推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宣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讲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辽宁故事。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对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采取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牢牢把握我国妇女事业的政治属性和妇联组织的政治定位,继续深化妇联改革,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要大力支持广大妇女建功立业,团结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打造新时代“六地”中展现巾帼风采、贡献巾帼力量。要完善支持家庭建设的政策体系,努力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要切实做好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关爱帮扶低收入妇女、老龄妇女、残疾妇女等困难妇女。各级党委政府要自觉将妇女儿童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谋划和推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妇女儿童群众身边。
会议审议了《关于推动辽宁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国有企业是辽宁的宝贵财富,是推动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资源。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正视差距、迎头赶上,牢牢把握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决策部署,抓好文件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要更好发挥国企在辽宁全面振兴中的战略支撑作用,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推动国有资本积极布局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领域集中。要围绕提升活力效率深化改革,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深化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要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构建国资监管“一盘棋”工作格局。要推动央企、民企、外企等各类企业与辽宁深度合作,促进与省、市、县(市)区国资国企协同联动,实现融合发展,形成国有经济整体新优势。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加强国企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领域正风肃纪反腐。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省政府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细化举措,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在辽宁全面振兴中的重要支柱作用。
会议审议了《辽宁省加快港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2023—2027年)》。会议指出,加强港口建设是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一招”。要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优化港口布局,强化央地合作,推动安全、绿色、智慧港口建设,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发挥港口在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把辽宁港口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推动辽宁港口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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