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从省河长办获悉,2022年度全省“大禹杯”竞赛考评结果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朝阳、大连、沈阳、营口4市和彰武、北票、义县、调兵山等12县(市)获“好”等次。
此次竞赛设市、县(市)三个等级,分别为“好”“较好”“合格”。获得“好”和“较好”等级的市、县(市),将给予不同金额的奖励。省农田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领导小组、省河长办要求获奖单位将奖金主要用于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各地要以“大禹杯”竞赛为载体,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主动适应新时期水利发展要求,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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