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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发展良好法治环境,近日,全省政法机关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今天,我们高兴邀请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蒋中平先生介绍有关情况。同时,省法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先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晖先生、省公安厅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先生、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雷先生也出席了今天的发布会,将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蒋中平副书记介绍情况。
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蒋中平: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基础。为切实发挥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职能作用,日前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以下简称“二十条重点举措”),明确部署全省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重点任务,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为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贡献政法力量!下面,围绕对“二十条重点举措”怎么看、怎么干,我向各位媒体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坚持一以贯之,“二十条重点举措”是对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的坚决落实
“二十条重点举措”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力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落实“八大攻坚”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政法工作实际和民营经济发展现状,在广泛征求全省政法单位及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提炼总结出的20条具体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中央政法委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壮大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的主要任务,是全省政法机关履行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职责使命的重要载体,其中部署的开展五项整治、健全五个机制和办好五件实事为全省政法机关明确了“施工图”和“任务书”。
突出针对性、创新性、有效性,“二十条重点举措”为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第一方面,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这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一是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等违法犯罪。二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认定财产权属,进一步畅通权益救济渠道。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三是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开展打击网络谣言、网络水军专项整治。严惩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以负面舆情为要挟进行勒索、敲诈等违法犯罪。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保护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依法严惩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五是积极化解民营企业涉法涉诉信访。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民营企业涉法诉求受理平台建设,规范办理流程,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公开曝光侵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负面案(事)例。
第二方面,依法维护公平、诚信、安全的发展环境,这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一是开展打击虚假诉讼、恶意维权专项整治。严惩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打击竞争企业,通过伪造事实来恶意索赔或破坏企业商誉信誉等违法行为。二是依法惩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落实公平竞争制度政策,预防和制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依法规范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完善民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助力市场要素资源重新配置,引导民营企业充分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通过公平清理债务获得重生。四是健全完善社会信用约束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执行行为。落实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五是护航“平安企业”创建。加强民营企业较为集中区域的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人防技防措施,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第三方面,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这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是开展滥用执法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坚决防止和纠正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二是开展不当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问题专项整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强化对涉案企业依法救济权利的保障。三是开展涉企案件超期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刑事“挂案”清理。充分发挥司法定纷止争作用,坚决防止因“程序空转”而加重民营企业诉累。四是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预防和甄别纠正机制。加强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申诉、再审工作的监督,依法纠正冤错案件。五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监督。防止出现“多头执法”“重复处罚”“同案不同罚”“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强化行政机关、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工作合力。六是公正高效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线索移送工作机制,推动解决多头查封、重复查封问题。
第四方面,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这是推动民营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一是深化规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引导涉案企业建立健全内控和合规制度,提升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商业风险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民营企业涉外法治保障。组织民营企业涉外法治人才培训,指导企业提升应对涉外法律风险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水平。三是完善惠企便民服务措施。提升执法司法服务功能,完善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绿色通道”,优化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的“法律三进”和“企业家学法”活动,以有效载体鼓励民营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凝聚各方面工作合力,务求落实“二十条重点举措”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省委政法委对“二十条重点举措”作了任务分解,确保每项工作举措时限清晰、标准明确、责任到位。省政法各单位根据“二十条重点举措”确立3个项目清单,包括5项专项整治、5个工作机制和5件惠企便民实事,政法各单位将逐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省政法机关将进一步强化与纪检监察、营商环境、工商联等部门的常态化协商联络机制,共同推动解决涉民营企业的疑难问题,形成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整体合力。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谢谢蒋中平副书记。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先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法治日报记者:
请问,今年全省法院在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方面有哪些考虑,下一步的工作方向是什么?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牛克乾:
民营经济是推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生力军,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省委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对于支持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省委政法委此次制定出台《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意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部署的关键一招,对于全省政法机关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壮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直以来,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部署安排,立足审判执行主责主业,采取超常规举措,在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年,省法院将在省委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以“五项专项整治”“五个工作机制”“五件具体实事”为抓手,坚持担当作为,能动履职,坚决推进“二十条重点举措”在全省法院系统落地落实。
一是发挥打击效能,切实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打击通过虚假诉讼逃废债、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大遏制恶意维权力度,全力营造诚信经营环境。严惩利用网络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力保障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格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违法犯罪,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预防和甄别纠正机制,坚决防止滥用执法司法权插手经济纠纷。
二是发挥保护效能,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稳慎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坚决惩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统一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民营企业涉外法治保障,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支持民营企业市场化重整,依托“府院联动”拯救有挽救价值的民营企业。狠抓审判管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审判质效,全面排查梳理违规延长审限、不当扣除审限的行为,切实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三是发挥服务效能,提升惠企便民服务水平。着眼更高水平的司法保护,秉承“善意、谦抑、审慎、文明”司法理念,在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对可能影响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的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坚决整治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行为,通过“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措施盘活企业资产,切实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助力企业祛病强身、健康发展。加强涉企纠纷“一站式”诉讼服务,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为民营企业提供低成本、多样化、集约式纠纷解决方式。强化涉民营企业产权案件申诉、再审工作,公正高效办理刑民交叉案件。深入开展法官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为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总之,全省法院将一体贯通落实最高法院、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部署要求,结合省法院正在开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专项行动,以此次“二十条重点举措”发布为契机、狠抓“九分”落实,倾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在辽投资兴业的信心和预期,以能动履职为打好打赢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辽宁日报记者:
刚才发布的《辽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二十条重点举措》中,提到了“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推动更多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工作,请问公安机关,目前这项工作开展情况如何,后续还将有哪些安排部署?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厅长潘春吉:
全省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融入新时代“六地”建设,围绕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聚焦做优服务保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创新 “一窗通办”新模式方面,推行服务事项“进一窗”,打破业务壁垒,可办业务在派出所增至115项、区县大厅增至126项、市级大厅增至132项,实现全覆盖;推行技术集成“进一窗”,研发小程序,实现一台电脑可跨警种审批办理,一台照相机可满足不同业务人像采集;推行标准规范“进一窗”,打造2654名“全科警长”,实现“一警多能”和“无差别办理”。目前,全省1665个公安窗口单位“一窗通办”全面建成。有关经验做法被公安部作为典型案例全国推广。
在提升“网上服务”效能方面,进一步优化辽宁公安APP功能,将非涉密的130项公安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开通,实现了企业群众办事“足不出户”。以“无犯罪记录证明”电子版网上申领为例,上线运行以来共出具39万余份,减少群众跑动78万次,为企业群众节约时间成本19万小时,节省经济成本582万元。此外,全省公安“网办中心”增建至124个,平台注册用320万,总访问量达2865万件次,审批事项“可网办率”由67%提升至100%,实现了“群众自主申请、民警线上审批、服务过程全程可见”服务模式。截至目前,辽宁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保持全国领先,有关建设项目被省委省政府评为“辽宁省制度性创新一等奖”。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窗口服务,深化“清风窗口”建设,深入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通过采取“集成办”“跨域办”“容缺办”“代帮办”等举措,重构业务流程,优化审批环节,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不断丰富“网办”事项,持续拓展“网上办”“掌上办”事项范围,在已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临时身份证明”电子版的基础上,继续推出居住证、保安服务证照电子版等便民利企服务事项,实现流程通、服务优、体验好。三是出台更多务实举措,全力推进“便利化”服务、“上门式”服务、“清风型”服务,在交通管理、出入境服务、户籍政策、行政审批等便民利企方面,进一步破解难点问题,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上再发力,推动公安管理服务质效整体提升。
央广网记者:
请问,《二十条重点措施》颁布后,省检察院将有哪些具体贯彻举措?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晖:
法治护航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是全省政法机关的重要政治责任。我们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理应干在先、冲在前。围绕贯彻落实《二十条重点举措》,我们将主动对标省委提出的新时代“六地”目标定位和“八大攻坚”重点任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着力打好打赢“四场战役”:
一是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载体,打好打赢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保卫战”。按照最高检统一部署和省委具体要求,制定下发实施方案,三级院同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犯罪,全面加大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清理力度,严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坚决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确保让民营企业家走到哪儿都腰杆硬、底气足。
二是以接待群众来访“百千万”工程为依托,打好打赢化解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的“歼灭战”。结合推进“三涉案件”专项监督、信访工作控增减存,今年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百千万”工程,目标是省院检察长全年办信接访不少于100件,市县两级院检察长办信接访不少于1000件,全省三级院班子成员办信接访不少于1万件。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民营企业涉法涉诉问题,坚持做到“有信必办、有访必接、有难必帮、有冤必申”,切实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环境。
三是以纾解民营企业急难愁盼为重点,打好打赢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壁垒的“攻坚战”。围绕民营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虚假诉讼、行政争议、民事行政类案件执行难,以及企业本身或重要人员涉及轻微犯罪等各种揪心事,我们将积极采取针对性举措,比如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对执行领域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个案予以跟踪监督,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等等,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其轻装上阵。
四是以持续落实“五大工程、十五项措施”为统领,打好打赢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持久战”。去年我们围绕服务保障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出台了“五大工程、十五项举措”,包含服务民营企业一揽子计划举措,这是我们对全省民营企业的长期承诺和长效服务,今年将继续全面推进落实,欢迎大家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只要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将虚心接纳、积极改进,确保检察服务常做常新、善作善成。
香港商报记者:
强化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离不开高水平的涉外法律服务。其中,高素质的涉外法治人才是基础和关键。20条中也提到了加强民营企业涉法法治人才培训。请问一下,省司法厅在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方面,有哪些具体计划或措施?
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雷:
近年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立足其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中的“统抓”职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努力为我省涉外企业“走出去”,提供高质量涉外法律服务、高素质涉外人才支撑。其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首先,聚力辽宁打造 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 的目标定位,从加强党的领导,以及防范风险、强化供给、人才培养等13个方面,制定了“一揽子”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以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文件的形式印发,要求相关单位认真执行。其次,通过与涉外企业进行座谈、试点“公司律师”等工作,精准对接供需,提升服务质效,“一对一”为涉外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卓越的法律服务。再次,注重平台建设和载体创新。已经推动成立了东北首个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正在向 纠纷化解率、万人成诉率“一升一降”工作目标全力奋进。两所高校(大连海事、沈阳师范)获评国家级 涉外法治人才 协同培养创新基地。16家公证处被选为涉外远程公证(试点)单位。3名司法鉴定人员(中国医科大学)进入“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最后,夯实基础、强化支撑。建立了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库,评选出了一批 我省法治 领军和骨干 人才,并成功入选 国家驻外 法治人才储备库。
接下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还将重点开展好 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健全工作体系。完善我省涉外法治工作架构,尽快设立 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 涉外法治协调小组,推动建立专门的涉外法治 理论研究机构。二是优化总体设计。在全面振兴的大局中,更加注重涉外法律服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及相关工作。三是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有关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增加对涉外因素的考量,并出台相应支持、扶持政策。四是增加力量储备。动态调整我省 涉外法治人才库,健全 储备和统筹 使用机制。同时,一体推进诉讼、律师、仲裁、公证、鉴定、调解、教学、科研等领域的涉外人才队伍建设。五是加强人才培养。再挂牌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并推广“理论+实务”“法律+外语”“境内+境外”等高效培养模式。六是强化专门培训。积极开展涉外企业合规、涉企法律明白人等专题专项的教育培训。
总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我省涉外法治工作,以高质量涉外法治护航辽宁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地支撑和服务我省打造东北亚开放合作枢纽地。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各位发布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本场发布会的关注与支持,请大家做好本场发布会的宣传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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