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新闻发布会
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文字实录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6月我省将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今天我们邀请省应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胜军先生介绍活动有关情况和相关安排。同时,省应急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敖妙女士,省应急厅综合处处长张永利先生,省应急厅安全生产执法局局长李小明先生也出席了今天的发布会,将和牛胜军副厅长一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牛胜军副厅长介绍情况。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胜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对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宣传辽宁应急管理工作的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前不久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下面,就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向大家作以介绍。

  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起止日期为:6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宣贯活动

  持续深入学习和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将紧密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各企业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班前会”“以案说法”等活动交流学习体会,进行警示教育。通过活动,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广泛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展播、“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等全国性活动。组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升基层防范各类安全风险的基础能力。深入开展社会化宣传,在各类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

  持续宣贯安全生产法,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生产经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开展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践诺”活动。围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宣传活动,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四、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采访,结合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广泛宣传和解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重奖举报人,推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监督安全。

  五、常态化应急演练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组织和协调各类媒体单位广泛宣传报道,形成良好氛围,引导和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各类应急演练。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将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推动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和家庭等基层单位单元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有效提升应急避险能力。

  六、“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企业将结合地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活动和网络直播,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安全知识和避险逃生技能等科普知识。现场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公益海报,发放安全应急科普资料,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展示应急管理前沿技术和科技装备,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谢谢!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谢谢牛胜军副厅长。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记者朋友们举手提问。

  中新社记者:

  请问2023年辽宁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哪些重点任务和目标,检查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处处长张永利:

  感谢中新社的媒体朋友对我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关注,我介绍下有关情况。我省专项行动立足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着力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任务和目标。一是压实责任链条。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完成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提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加强重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任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开展精准执法,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互联网+监管”、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落实倒查追责制度。党委政府要落实领导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清单),完善隐患整治督办制度,加强考核巡查。二是坚决遏制事故。深刻汲取我省近年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近期省内外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务院安委会督导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明确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旅游、冶金工贸、特种设备等10个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另外,对民爆物品、水利、电力、商贸服务、民航运输、仓储物流、农业农村、科教文卫等行业领域以及新业态新领域,也提出了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三是形成整治长效。通过专项行动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员工落实岗位责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点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多发势头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谢谢!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人民群众对身边的安全生产状况十分关注,请问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途径和渠道有哪些?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牛胜军:

  谢谢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的提问,特别是中应急管理报一直以来对辽宁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这个问题由我来介绍一下。去年,我省出台了《辽宁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途径,健全和完善了我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一是为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服务群众,我们在保留12350举报投诉电话,保留书信、来访等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公众比较熟悉和习惯使用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作为投诉举报渠道,大家可以直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举报。二是我们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政务网站公布了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址和有奖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也在醒目的位置张贴了有奖举报公告牌。大家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系统进行举报,也可以扫描有奖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快速举报。对于广大职工和社会公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我们应急管理部门将认真组织核实,坚决打击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谢谢!

  新华网记者:

  今年辽宁省“安全生产月”期间也设置了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请问开展这些活动的目的是什么,要达到怎样的效果?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敖妙:

  感谢新华网记者朋友对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关注,我介绍下有关情况。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我省“安全生产月”期间的宣传活动将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

  一是着眼于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开展系列宣讲活动。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法等为重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宣讲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企业要突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说法”等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带头研判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

  二是着眼于推动重点工作举措,深入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报道。通过主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集中报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宣传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曝光问题隐患的方式,着力解决思想重视不够、治理隐患不深不细等问题,推动全省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高效开展。

  三是着眼于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基础,引导社会公众主动参与。我们将扎实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努力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全员查找事故隐患,着力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排查隐患、应急避险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谢谢!

  央广网记者:

  辽宁省鼓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出台了相关奖励办法,请介绍一下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局长李小明:

  首先感谢央广网记者朋友对我省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的关注,我介绍一下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举报的注意事项: 一是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举报时尽量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主要是为了方便核查过程中更好地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在保密方面也请大家放心,相关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的制度和纪律,妥善保管和使用举报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举报内容,给予举报人最大程度的保护。二是举报时尽量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特别是要准确地提供举报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也请尽量说明具体的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以便于迅速高效核查案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三是在举报奖励金额方面,我省举报奖金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达36万元。在具体发放方面,对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实,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不重复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持本人有效证件及其他联名举报人的有效委托文书和有效证件领取奖金。

  谢谢!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今天现场提问就进行到这里。非常感谢各位发言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关注与参与。请各位记者朋友积极做好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