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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
活动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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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省应急管理厅相关领导就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相关安排向各位记者作以通报,并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丁明祯先生,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郝军超先生,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敖妙女士,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处处长张永利先生。首先,请丁明祯副厅长介绍有关情况。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丁明祯:

  首先衷心感谢大家多年来对辽宁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前不久辽宁省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的通知》,对活动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下面,我简要通报一下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安排。
  一、今年全省“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起止日期为:6月1日至6月30日。全省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通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干部专题培训、专题巡回宣讲、集中专题研讨等活动,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互动讲安全,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扎实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到实处。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贯活动,邀请专家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和辅导培训交流,进一步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贯穿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网络直播平台等,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舆论声势。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多样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和指导广大干部职工制作新媒体应急科普和宣教作品,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充分利用地方融媒体、楼宇广告屏、微信、网络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开展优秀新媒体作品展播,在全社会大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组织安全监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灾害信息员、社区网格员、安全志愿者等,积极参与“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丁明祯:
二、全省“安全生产辽沈行”主要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同步启动“安全生产辽沈行”活动,至2022年12月底结束。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加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推动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一)深化三年行动成效宣传。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成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等做法,推广在落实责任链条、创新管理举措、优化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水平。
  (二)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现场警示会等方式,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和公众安全意识。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制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选取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作用。
  (三)突出问题隐患曝光。以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围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以及打击盗采矿产,查处建筑领域违法分包转包,强化水上交通事故追责,严查化工、矿山劳务派遣违规用工等,广泛宣传各地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工作成效,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突出问题。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
人民网辽宁频道记者: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方面,我省有哪些具体举措和安排部署?
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敖妙: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中一件大事。今年“安全生产月”恰逢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颁布近一年,广泛开展宣传贯彻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省安委会主要部署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宣贯活动。
  一是组织具有丰富理论和实践经验的专家深入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法的内容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相融合,广泛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督促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带头学、深入学,确保切实学深悟透,指导安全生产各项举措有效实施;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认真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逐条逐款系统学习领会,切实把握其中的新规定、新制度、新内容,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邀请专家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交流,重点讲解有关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新措施、新要求、新罚则等内容,突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使遵守安全生产法成为自觉行为。
  二是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力度,对因为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实施行政处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新安法知多少”知识竞赛、线上线下安全宣传咨询等,精心开展宣传活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陈列宣传展板、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三是组织、指导广大干部职工制作能够体现遵守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的新媒体作品,选取创意新颖、艺术表现力强,具有鲜明时代特征,能产生强烈共鸣和正面影响的作品,开展优秀新媒体作品展播,鼓励公众积极创新方式,拓展渠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引导干部职工由被动学法转为主动宣贯,提升守法、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宣贯工作效果。
中国应急管理报记者:
大家好,我是中国应急管理报的记者,在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管理报是我们的行业报,历年中我们采访中深有体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那么我的问题是,我们如何更好地发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强化企业生产安全?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丁明祯: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有至关重要作用,事关安全生产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的保障。我们经常讲,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有章可循,这个章就是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个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企业,一定有一部非常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安全生产实践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素质和重视程度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的全面性、有效性密切相关,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需要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全力支持,认真组织。因此,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可谓是抓住了关键点,切中了要害处。
  二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有效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保障。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主要负责人是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引领者,推动者。只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全面负责,以身作则,亲自抓、亲自管,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监督、考核、奖惩制度,从组织上、制度上和实践上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紧压实,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问题,真正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保障。安全投入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必要物质基础。大量生产安全事故表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本质安全水平低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企业的安全投入,都是由主要负责人决策,可谓“大权在握”。因此,只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企业安全投入才能有保障,才能具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让安全生产成为企业提速增效的助推器。
  总之,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对企业安全生产具有极端重要性。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生产,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一直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痛点和难点。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牛鼻子”,能够起到提纲挈领的作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具有重要意义。所以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突出“当好第一责任人”,要通过专题宣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安全倡议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企业安全发展。谢谢。
辽宁日报记者:
请问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有什么安排部署,目前进展如何?
省应急管理厅综合处处长张永利: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开展的,省安委会4月11日印发了我省大检查的通知,从4月至今年底,分自查自改、执法检查、巡查督导、考核评估四个阶段进行。我省的大检查工作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组织有力。省政府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大检查工作。同时将大检查工作写入《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有力推动大检查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是重点突出。我省大检查的内容涵盖了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的全部内容,在企业层面,重点检查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也将城镇燃气、渔业船舶、消防、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切实盯紧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深入的排查治理。
  三是注重实效。大检查期间,省安委会办公室每月调度工作进展,每季度研判会商安全风险,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地区建立并动态更新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闭环管理。省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督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全程跟踪整改进度,确保全部落实整改。
  四是统筹推进。我们将把大检查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及危化品、城镇燃气、自建房等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有机结合,把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坚持重点攻坚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力争通过开展大检查工作,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深化,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进展方面,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刚刚在4月底完成了自查阶段任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共发现安全生产方面的突出问题28项,各企业共排查出一般隐患32802项,已整改32319项,整改完成率98.5%;重大隐患46项,已整改23项,整改完成率50%。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成立检查组3678个,督导检查6475次,检查单位15974家,督导问题4031项。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571次,约谈警示582家,责令停产整顿86家,罚款409万元。省安委会办公室对目前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进行了通报,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严防各类隐患引发事故。近期,省政府还将成立督查组,由省政府领导同志带队,赴14个市和沈抚示范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全力推动各类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各项安全防范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谢谢。
北国网记者:
辽宁省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提出的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郝军超:
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出台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提出了制定安全责任清单、整治“三包一靠”行为等22条具体的要求;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都对落实十五条措施和省委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省安委会制定印发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目前,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的50条具体举措正在履行上会发文程序,近期将印发实施。这50条具体措施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内容较多,摘要概括,)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50条具体举措中有19条属于责任落实方面,主要强调各级党委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强化重大风险的防范化解、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将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纳入年度任务清单,积极推动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各有关部门要编制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同时要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活动,等等,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强化督查检查。强调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进自建房整治、危化品和燃气专项治理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依法治理。强调要坚决整治违法违规经营建设问题,立即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工程发包承包分包地方立法,对有关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查处追责。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强调要健全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控高风险项目转入;全面排查已承接的化工产业转移项目,排查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隐患;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五是强化严格执法。强调要重点整治执法宽松软问题,建立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考核制度;严肃查处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吹哨人”制度,重奖安全生产隐患举报,等等。
  目前,全省有11个市已制定下发了贯彻落实十五条措施的任务清单。省直有关部门也相继制定了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十五条措施的具体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和我省贯彻落实举措的实施,切实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谢谢。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大家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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