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按照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统一部署,今年4月中旬,省平安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蒋中平先生,省法院党组成员张国全先生,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先生,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胡冰先生,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耀东先生,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艺女士,请他们介绍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下面,首先请蒋中平副书记介绍情况。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蒋中平:
今年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精神,按照宣传发动、依法打击、整治规范“三箭齐发”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半年为期”的任务目标,以“不辱使命”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进展顺利、开局良好。
一、扎实推动工作部署
坚持把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和推进。
(一)强化组织保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筑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根基,推动有关工作扎实开展。4月19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护航党的二十大深入推进全省‘防风险、保稳定’工作会议”,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同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安排。省平安辽宁建设领导小组发挥牵头作用,成立了有13个单位组成的辽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对照要求组建专班,压实责任,推动专项行动高起点启动运行。
(二)健全运行机制。省专项办在吃准吃透全国专项办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工作规则、职责分工以及开展宣传、打击、整治、线索核查等工作的配套文件,形成了“1+2+N”制度体系,推动专项行动高标准组织实施。
(三)明确目标任务。5月7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1次推进会结束后,省专项办续开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第1次推进会,迅速贯彻落实全国推进会精神,对专项行动转入打击整治阶段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之后又召开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调度会,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蒋中平:
二、深入开展宣传发动
坚持把宣传发动作为贯穿专项行动始终的重要任务,持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一)突出媒体优势。省专项办积极争取央媒、省媒等主流媒体支持,对全国及我省的相关工作举措跟进报道、深入解读。截至目前,已在央级媒体发稿57篇,省级媒体发稿164篇。人民网、法治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辽宁日报等媒体都对我省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二)强化阵地宣传。以“辽宁政法”微信公众号和“辽宁政法”头条号为基本阵地,第一时间发布中央及省线索举报渠道信息,并持续推送专项行动工作动态。面向全省手机号码发送公益短信4900余万条。充分调动基层工作力量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组织现场宣传活动580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品60余万份。
(三)创新方式手段。充分发挥辽宁政法全媒体工作室资源整合和内容原创优势,以视频、漫画和动漫等形式,将防诈宣传融入动漫人物讲述、情景短剧和漫画海报中。制作推广以防范养老诈骗为主题的视频彩铃,日均播放量超2000次;原创公益宣传短片和手绘漫画,网上综合阅读量突破10万+。手绘漫画被超过200个官方微信公众号转载。
三、强力推进打击整治
坚持聚焦打击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始终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
(一)全力核查举报线索。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完成五批次共计1042条线索的核查,办结390条,成案248条,省级提级督办7条线索。
(二)全力开展依法打击。全省政法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涉养老诈骗案件10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0人,打掉犯罪团伙10个,依法追缴查扣涉案财物总价值1.06亿元人民币。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涉养老诈骗案件46件,全省法院审结涉养老诈骗案件10件(一审)。
(三)全力开展排查整治。各成员单位主动扛起政治责任,集中部署开展各类涉诈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发现问题102个,已有36个问题完成整治。已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涉老“食品”“保健品”、涉老非法集资诈骗、以及提供养老服务活动、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下一步,全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决打赢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攻坚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谢谢蒋书记。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
法制日报记者:
辽宁法院系统针对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哪些具体的做法和措施?
省法院党组成员张国全:
中央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成立了由13个部门组成的专项办公室,下发了全省法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别针对打击养老诈骗的宣传发动、案件审判和追赃挽损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全省法院持续深入地开展反诈宣传教育。在专项行动开始以后,全省各级法院采取走向街头,下沉社区、深入农村宣讲等方式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其中有多个基层法院由院长带队深入到城市里的社区和农村向广大老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充分展示了专项行动取得的重大成果,持续掀起专项行动宣传高潮,增强了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防骗识骗能力。在此过程中还对养老诈骗犯罪违法线索持续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将发掘到的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二是在审判工作中保持对养老诈骗犯罪严打态势。对养老诈骗犯罪不仅在监禁刑上要从严惩处,同时依法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的适用力度。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惩处,该重判的坚决予以重判,能够主动退赃的,可以依法体现政策。比如最近辽宁东港市宣判的一起以办理社保名义诈骗老年人的案件,在被告人认罪悔罪的情况下,家属代赔全部赃款,法院进行了从轻判决。同时,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专项行动,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人为“拔高”“凑数”,在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的同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经济犯罪、将民事案件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养老机构的合法利益,促进辽宁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助力构建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三是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专项行动的成效好坏,一方面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惩,另一方面,能否为被害群众挽回损失,直接关系到群众在专项行动中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辽宁高院把追赃挽损作为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要求贯穿案件处置全过程、各环节,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在审理涉养老诈骗案件过程中,建立健全审判、执行联动机制,对犯罪分子藏匿转移的财产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追缴。此外,还要求全省法院对专项行动开始前已经生效的涉养老诈骗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进入执行程序的,要纳入到这次专项行动追赃挽损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
辽宁日报告记者:
养老食品、保健品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保健品”领域,开展了哪些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刘耀东:
一直以来,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打击“食品”“保健品”领域的“坑老害老”违法行为,坚持高标准、高站位、高起点,持续开展专项行动。
今年,省市场监管局已部署开展八项“执法攻坚行动”,在民生领域开展“铁拳”行动,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亮剑护航”行动,在电商领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在涉老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细化工作台账,聚焦涉老领域诈骗突出问题,守护老百姓“养老钱”。在12315举报投诉平台设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专栏,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发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二是坚持线上线下一起抓一起打。运用技术手段对全网平台、各类媒体、新闻载体等发布的涉老食品、保健品信息进行全程监测。引导企业自主承诺,坚决远离坑老害老,在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服务平台,组织全省保健食品经营者学习法律法规,提升企业自律意识和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专项执法。印发《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校外培训、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涉老食品和保健食品广告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按照《广告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对违法经营者快罚、重罚。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已处置202个涉老保健食品问题线索,查处食品类广告违法案件15件,监测各类信息27.85万条次,走访经营主体1670人次,发放宣传册(单)6836份。出动执法人员10625人次,检查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459家,全面打击整治“食品”“保健品”领域养老诈骗行为。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民生和新消费领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借专家义诊、健康咨询讲座等方式推销“食品”“保健”产品、伪高科技产品等行为。对使用“协和”“同仁”等知名医院标识欺骗、误导消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突出整治食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查办和曝光一批典型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维护老百姓合法权益。
辽宁法制报记者:
辽宁检察机关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吴言军:
辽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从严的总基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惩治重点,加大追诉力度,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一是摸清底数,实现精准打击。加强对受理信访举报的排查梳理,建立养老诈骗及相关黑恶犯罪案件线索登记制及专人负责制,设立在办案件台账,重点关注诈骗类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在业务系统内增设专项行动案卡,实行“线上案卡”与“线下台账”双轨制,做到案件数量及案件动态更加直观明晰。
二是依法从严,突出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快捕快诉一批案件,准确把握依法从严要求,严格把握构成要件和入刑标准,稳慎运用缓刑量刑建议,确保打击有力、罚当其罪。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养老诈骗案件20件30人,提起公诉46件175人。经有力指控,已判决的刑事案件中,法院均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
三是及时介入,强化诉前主导。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通过会商研讨、提前阅卷等方式引导公安机关提高取证的规范性、合法性,在侦查方向、侦查思路方面提出意见或建议,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各地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一批案件,推动侦查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一案双查,全力追赃挽损。坚持应追尽追原则,把追赃挽损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尽力修复社会关系。注重发现洗钱犯罪线索、涉案财产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迅速查清,积极督促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运用好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大连检察机关在办理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通过精细审查证据追回赃款26万余元,通过积极开展政策教育,使犯罪嫌疑人退回非法所得37万余元,取得一定战果。
五是标本兼治,协同溯源治理。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力度,重点对广播电视、网络中涉及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虚假广告案件积极研判,适时开展公益诉讼。结合司法办案,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促进依法完善监管措施,建立健全打击预防养老诈骗的长效机制。
六是持续发动,营造宣传声势。各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兼顾走进社区、公园、老年养护中心现场普法等生动方式,及时揭露养老诈骗新手段、新动向,努力做到线下有影响、线上有声音。仅线上原创宣传作品达近百条,开展实地宣传40余次。帮助老年人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形成防诈反诈的浓厚氛围。
国际在线记者: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公安厅作为打击组牵头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养老诈骗犯罪案件打击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在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果、侦破了哪些典型案件?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胡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公安部、辽宁省专项办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整体工作部署,新一届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部署全省公安机关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规范整治措施,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强化线索排查工作,加大摸排警力投入,对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街道、社区,拓宽线索举报渠道,集中宣传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养老诈骗”举报二维码,以及举报电话96110,广泛收集涉养老诈骗案件线索;持续强化案件打击,全力快破现案、攻坚积案、追捕逃犯,及时挽回经济损失;围绕线索筛查、专案侦办、起诉审判等环节,加强沟通会商,做到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切实形成有效震慑。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涉养老诈骗案件106起,抓获嫌疑人250人,打掉涉养老诈骗团伙10个,追缴赃款1.06亿元人民币。特别是组织鞍山市公安局成功侦破顾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初步核实被害人107人,涉案金额248.3万元人民币,目前已将涉案赃款全部成功追回;抚顺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周某犯罪团伙涉嫌集资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打掉团伙1个,成功追缴49万元人民币;丹东市公安局成功侦破刘某某涉养老诈骗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打掉团伙1个,成功追缴17万余元人民币;大连市长兴岛分局成功侦破王某以办理养老保险的名义实施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初步核实被害人3人,涉案金额30余万元。
下一步,省公安厅专项办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真正做到“线索查不清不放过、案件破不掉不放过、赃款追不回不放过”,严厉打击各类养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让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同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也需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请大家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养老诈骗犯罪,坚决守护好老百姓养老钱、活命钱。
新华网记者:
省金融监管局作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还承担着我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请问在此次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省金融监管局开展了哪些工作,发挥了哪些作用呢?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艺: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部署,省金融监管局发挥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重点围绕打击整治工作链条中的前端——宣传教育和监测预警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说主动作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一方面,我们梳理出一批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和防范养老领域陷阱的宣传素材下发各市,从普法宣传、金融知识普及、案例警示、风险提示等角度,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的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辨识防范能力。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短视频大赛,期间共收到参赛作品1142个,通过三轮评选,选出262个优秀视频作品在全省展示推广,包括在银行营业网点等公众场合滚动播放,逐步增强老年群体防范意识。
其次,我们积极排查风险线索,实施监测预警。一是第一时间公布举报渠道。在金融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政法委12337举报平台、专门举报信箱和我省非法集资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接收线索。二是上线运行辽宁省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细致排查了在我省境内开展业务的企业,特别是风险高发领域的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开展养老业务、虚假宣传等行为。现已排查出涉及养老领域的风险线索93条,交由各市处非办会同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文旅部门等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线索实地查证,对于涉嫌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对于涉嫌违规的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实施分类处置。
可以说,宣传教育是防范非法集资和养老诈骗的第一道关卡;监测预警是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攻势,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推进防范和处置工作做细做实。
6月份,我们将在全省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针对当前养老领域侵害弱势群体非法集资案件增多的态势,重点盯住养老领域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在辽台、辽报以及北斗融媒、抖音、快手等各类媒体开展系列宣传,6月中旬在各市同步举办广场活动,下旬将组织社会公众参加第二届全国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竞赛,(去年我省共55万人次参与答题,取得全国第二名的好成绩),今年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继续踊跃参与,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热潮。同时,我们将加强与公检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联通,加大风险信息共享力度,继续提供线索信息,发挥部门合力,努力铲除养老诈骗发展蔓延的土壤,用实际行动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维护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请大家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