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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民生实事工作的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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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高兴地邀请到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先生,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岳爱国先生,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华天舒先生,李厅长和两位处长将向大家介绍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下面首先请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先生介绍情况。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
习近平总书记把脱贫攻坚作为心里最牵挂的一件大事,强调“部分群众在就业、子女教育、就医、住房等方面还面临一些困难,不断解决好这些问题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由此来看,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举措,也是助力乡村振兴、直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巩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关键环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李克强总理高度关注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曾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在今年6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上再次叮嘱,要把这部分困难群众居住的房屋维修好,保障基本民生。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工作,始终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暖心工程常抓不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进行危房改造,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7.87亿元,支持了26.72万贫困户改造危房,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今年,省委将农村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两项民心工程,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1+8”系列文件重点任务之一,省政府将其作为十件民生实事之一,重点推进。省住建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突出保障,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检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进展顺利。今年,我省计划改造农村危房3.39万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63万户。截至目前,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开工2.61万户,开工率77%;竣工2.05万户,竣工率6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开工1.61万户,开工率98%;竣工1.44万户,竣工率88%,今年年底将如期完成改造任务。今年,我省共有115个早期棚改小区实施维修改造,涉及抚顺、本溪、阜新、营口、铁岭、朝阳、葫芦岛7市,居民房屋28.05万套、3884栋楼。截至9月5日,115个小区全部实现开工,34个小区已经完工,67个小区维修改造的工程量超过80%,所有小区计划年底前全部完工,改造后将惠及70多万居民。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
围绕这两项民心工程,省住建厅着重强化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部署指导,压实工作责任。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住建厅以“重强抓”专项行动作为抓好两项民心工程的重要平台和有效抓手,认真落实“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团队,一张图表,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要求,逐月制定了序时进度目标,压实责任,挂图作战,对标对表推进。省政府分别在本溪市和绥中县召开全省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现场会,实地交流经验做法,部署推动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确保顺利推进。省住建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积极争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7亿元,争取早期棚改维修改造资金20亿元,为两项民心工程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各地积极筹措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切实减轻贫困农户改造负担,极大调动了农户改造危房的积极性。抚顺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补充建立房屋维修资金;朝阳北票市采取居民筹一点儿、政府补贴一点儿的方式维修屋面防水。三是强化作风转变,深入基层调研。省住建厅把这两项民心工程作为转变作风、强化落实的具体实践,建立了定点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厅领导和相关处室包市推进。今年上半年,由厅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带队,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和随机抽查、“点穴式”督查等方式推进工作,对全省14个市开展了1次实地督导和30余次明察暗访,深入了解在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改造面积、建设周期、资金使用等情况,积极协调各市解决问题,督促加快改造进度。四是强化党建引领,发动群众参与。省住建厅坚持党建+“五共”引领推进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凸显“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理念,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把群众满意作为改造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累计发放居民调查问卷15万份,收集居民意见建议1300多个,设立工程质量居民监督员400多名,“怎么改”让群众说了算,切实体现群众意愿,回应群众关切。五是强化政策宣传,实施精准改造。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印制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明白卡,将补助对象、申请程序、补助标准、补助资金、建设标准、咨询方式等内容一并告知农户,让农户全面了解国家、省、市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开展农村危房存量摸底调查,严格等级鉴定,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还搭建了“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逐步建立边界清晰、责权一致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为实现精准扶贫提供了有力支撑。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海洋:
下一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住建厅将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紧盯任务目标。坚持按月调度通报,严格月份节点考核,确保如期完成序时进度目标,确保10月底前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年底前其他三类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开工率达到100%,明年6月底竣工率达到100%;确保全省115个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是严把危房改造质量。要求各地加强改造过程的监督指导,强化对农村危房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管理,重点加强对农户自建改造危房的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严格实施竣工验收,确保改造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防“面子改造”,通过我们扎实的工作,把实事干实,把好事办好,切实解民难、暖民心。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既把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和建设工程来抓,也作为社会治理工程来抓,同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补齐教育、卫生等配套设施短板,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选择物业服务方式,引导居民履行应尽义务,共同参与小区管理,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不断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刚才李厅长就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的总体情况和下一步全省继续推进这两项工作的主要安排向各位记者朋友做了介绍,谢谢李厅长。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北国网:
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是哪些人,资金补助标准和面积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华天舒: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要从人员身份和房屋危险等级来确定。人员身份指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人员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联合确定。房屋危险等级划分指按照住建部《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根据危险点和危险程度划分为A(无危险点)、B(有危险点)、C(局部危险)和D(整体危险)四个等级,评定房屋危险性等级由住建部门负责确定。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指居住在C级或D级危房中的建档立卡4类重点对象。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严格实施公示制度,将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镇村两级公示,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资金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省市县三级配套补助资金共同构成,补助时确保C级维修加固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0.5万元,D级拆除重建房屋每户补助不低于2.5万元。改造面积标准:一是对采用加固维修改造的农村危房,要求不改变原住房面积。二是对采用拆除重建方式改造的,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要求在40平方米与60平方米之间;3人以上,人均建筑面积在13平方米与18平方米之间。三是对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辽宁日报:
这次维修改造后,后续长效管理怎么考虑的?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处长岳爱国:
建立长效机制,需要通过地方财力安排,多渠道筹集资金,补充维修资金缺口,建立和完善房屋维修资金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同时,我们还将协调民政、教育、人社、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补齐卫生、教育等配套设施短板。指导有条件的棚改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聘请物业公司管理维护,按承受能力选择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完善社会治理,推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引导居民履行应尽义务,参与小区管理,“共享”维修改造成果。这块各市已经有一些好的做法,好的成效了,比如:抚顺市、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补充建立房屋维修资金,并组织棚改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按照经济承受能力自主选择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合理负担费用。本溪市部分小区经征求居民意见,小区实行封闭,由房管中心组织成立小区物业服务站,与业主委员会联合实施自助式物业管理,每月缴纳物管费0.15元每平方米、房屋公共部分维修费0.30元每平方米,每台车每个月车位费30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东北新闻网:
这次早期棚改维修改造过程中,群众的参与度如何?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处长华天舒:
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了让更多的居民参与到本次维修改造当中,省住建厅制定了《坚持“共谋、共建、共治、共评、共享”做好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工作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下发,指导各地落实“五共”理念,高质量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具体来说:一是决策共谋。通过发放居民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设立公开电话和意见箱等方式,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与小区居民共同研究改什么、怎么改,管什么、怎么管。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制定维修改造方案,优先解决居民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共谋”,汇聚民智,达成共识。二是发展共建。维修改造方案和标准向居民公布,扩大群众知情权。在施工过程中,聘请有经验的居民代表参与施工过程监督检查。鼓励有技术能力的居民以适当方式参与工程施工。通过“共建”,引导小区居民珍惜并持续保持维修改造成果。三是建成共治。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创新社会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政府补贴、居民合理负担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和完善房屋维修资金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成立业主委员会,自主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按照居民承受能力选择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通过“共治”,引导居民履行应尽义务,共同参与小区管理。四是效果共评。维修改造工程结束后,市、区政府将组织居民共同评价维修改造成果。省有关部门也将组织检查验收,进行绩效评估和居民满意度调查,发动居民“共评”,并将居民满意度作为评判维修改造实际成效的重要依据。五是成果共享。通过建设小区文化长廊,组织丰富多彩的社区问题活动,发掘和提炼小区历史文化等多种方式,凝聚共同精神,打造和谐小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居民的认同感、自豪感和幸福感,让全体居民“共享”维修改造成果。
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
农村危房改造和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是今年省委、省政府重点推进的一项民生工程,关系到农村危房群众和早期棚改小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请各位记者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的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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