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详情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工作动态
大连市法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探寻企业破产涉税问题解决路径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8日  信息来源:大连市政府

  日前,大连市法院与市税务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涉税事项办理的意见》,共建大连破产企业税收管理协作机制。

  《意见》对企业破产中十大类涉税务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有效解决了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税收申报、税款征收、注销办理等共性问题,使相关工作流程有章可循,为人民法院、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维护国家税收利益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意见》规定,管理人可以代表破产企业办理纳税事项的规定,确立了管理人在企业税收征管中的地位和作用;企业破产前欠税情况下,税务机关可解除企业非正常户,为破产企业继续营业、重整中正常开展业务创造了便利条件;对重整成功企业按照新设企业进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极大地改善了企业的信用影响;破产企业适用房产、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对破产清算企业税务注销提供了更加便利化的途径,打通了企业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税收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意见》的出台,对于指导法院、管理人和税务局妥善处理好企业破产处置过程中涉税事项,依法、公正审理破产案件,公平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国家税收利益,并通过税收管理支持企业破产,为企业脱困重生,进一步优化大连营商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市法院清算与破产庭庭长任延光介绍说,“希望《意见》的出台,能够建立起符合大连地区实际的企业破产涉税处置模式,切实在税收管理支持企业破产,助推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