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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充分发挥人大优势 持续强化跟踪问效
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辽宁智慧和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工作部署,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近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的重点。执法检查组从7月底开始,分赴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辽阳、铁岭、盘锦七市和沈抚示范区开展实地检查,深入科技企业、科研院所和成果转化基地,走进产品展厅、生产车间和研发实验室,详细了解推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情况,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业、高校院所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执法检查组对各地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指出,开展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要求的具体行动。要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转化的“含金量”,让更多科技人才发挥价值,使更多科技成果从样品变成产品、形成产业,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执法检查组强调,当前,辽宁正在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全力打造“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要深入查找影响法律法规实施和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在加快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研发投入和科技人才引育上下功夫,促进科技成果顺畅流动和高效转化,让更多科技成果落地生“金”,不断以科技创新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执法检查组要求,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加快制定完善科技领域法规,加强对科技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检查,在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上求突破,在推动企业强化创新主体地位上想办法,在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上做文章,在打造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体系上求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优势,持续强化跟踪问效,为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辽宁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