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在全省首创“国有林场+”经营模式
让更多“沉睡”的林地苏醒
发布时间:2025-09-28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秋日午后,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华来镇拉古甲村的一块林地上,二户来林场的职工正在忙碌作业。“密间稀留、留优去劣,这是咱们森林抚育的要领,像这种没有生长空间的四五级木,不要心疼,可以直接砍了……”工作人员的讲解让林地主人金万友频频点头。

  “我这片林子有80多亩,种的都是落叶松,就靠卖木材挣钱。平时没精力管,也不懂咋管,树长得不好。前几天听说林场提供上门服务,我马上报名了!”金万友口中的“上门服务”是桓仁县林草局聚焦全省林权制度改革实际探索出的全新经营模式。

  “今年以来,省林草局接连出台方案举措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增强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良种培育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发挥国有林场的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优势,带动提升集体林经营水平’。”桓仁县林草局国有林场管理部部长侯占辉介绍,桓仁县作为省级试点,先行先试探索场村、场企协同发展路径,建立“国有林场+”经营模式,让更多“沉睡”的林地苏醒。

  这种模式具体如何“+”?侯占辉进一步介绍:“最重要的内容是开展合作经营。”桓仁县鼓励国有林场采取合作造林、现有林合作经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形成“场村合作、共赢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效果。村民金万友与林场的合作模式便属于委托管理,将落叶松林全权交给林场管理,用金万友的话讲,这样的模式“省心、省力、省时,挣的钱也更多了”。此外,林场在委托管理模式中还可以开展天然林抚育等项目。而合作造林则是村集体或农户以集体林地入股,国有林场负责全周期投资管理;现有林合作经营是村集体、农户或林业经营主体将现有集体森林资源评估后,51%股份流转给国有林场,双方实行股份合作经营。

  这种合作方式并不是凭空想象,而是基于前期大量的调研。“我们林场就像管家一样,以不同形式参与到农户林地的经营管理中,解决了大家想管不会管、想种没时间的问题。”侯占辉说,林场也会通过利润抽成的方式,拓宽增收路径,增加整体收益,并进一步激励林场职工的干劲儿,为全省做好示范。

  桓仁县的“国有林场+”模式属全省首创,未来该县还将继续探索林下经济、林业碳汇、森林旅游等经营模式,最大程度实现政府财政、林场职工、全县林农三方增收,让每棵树都成为乡村全面振兴的“摇钱树”。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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