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8-11-10 08:06:00  信息来源:辽宁日报

  11月9日,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挂牌仪式。

  根据《辽宁省机构改革方案》,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整合了相关部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等相关职责。新组建的省生态环境厅还按照中央有关改革要求,将环境监察职能上收到省级,实行“督政”“督企”分开,成立了“1+4”生态环境监察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增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按区域设置4个监察局,督察各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改革后,省生态环境厅的基本职责定位是“监管”,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者职责,重点强化生态环境制度制定、监测评估、监督执法和督察问责四大职能。

  副省长崔枫林出席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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