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留下您的意见或建议

友情提示

栏目说明

“意见征集”栏目是省政府文件、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出台前,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的窗口,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平台,也是政府问计于民的重要途径。“公众意见”中展示内容均为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代表网站观点。

参与流程

公众对省政府文件、规章或地方性法规的意见、建议及来信人信息,填写在相关文件、规章、法规的征求意见表格中后点击“提交”按钮。

意见展示

公众对政府文件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采用即时展示的方式发布,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由专人负责阅览筛选、整理编辑、审核把关后,交由责任部门办理,并将部分合理化建议公开发布。

注意事项

本栏目只受理对重大决策咨询、省政府文件、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的意见和建议,与之无关的内容不在受理范围内。 请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电话、邮箱等信息,以便将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反馈给意见、建议提出者。

省发展改革委就《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
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省发展改革委
【 字体:  】  【打印文章】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为尽快推动实施意见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6年6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4-86891169

  电子邮箱:hyc.fgw@ln.gov.cn

  附件:1.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解读材料

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征求意见稿)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辽宁濒临渤海、黄海,要发挥沿海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十五五”期间辽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加注重创新驱动、高效协同、产业更新、人海和谐、合作共赢,协调推进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强化陆海统筹,全方位、系统性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坚实的蓝色支撑。

  到2030年,全省海洋综合实力稳步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开放合作持续深化,打造成为海洋强国战略东北支点、环渤海海洋科技创新高地、世界级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高品质“蓝色粮仓”及东北亚陆海核心枢纽。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海洋经济强省。

专栏1 辽宁省 “十五五”时期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2025年

2030年

总体实力

海洋生产总值(亿元)

5902

8000

科技创新

省级以上涉海科技创新平台数量(个)

66

80

产业发展

船舶与海工装备增加值(亿元)

432

800

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业增加值(亿元)

582

750

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兆瓦)

150

540

海洋旅游业增加值(亿元)

1052

1500

生态环境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

89.6

90左右

自然岸线保有率(%

35

≥35

完成海洋生态修复面积(公顷)

380

1700

开放合作

国际枢纽港航线数量(条)

108

110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万TEU

1368

1600


  二、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一)优化“一核引领、两翼共进”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发挥大连在高效配置海洋资源、培育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的核心引领作用,提升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东北先进制造业基地、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功能,推动建设国家水产品北方繁育基地,打造高技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和建设东北亚氢基能源中心,建设高水平现代海洋城市。“渤海翼”以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四市港口为依托,聚力发展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海洋精细化工、海洋新能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高端海洋服务业等新兴产业,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海洋经济增长极。“黄海翼”发挥丹东沿边、沿海、沿江的独特区位优势,聚焦现代渔业、特色海洋食品加工、海上风电及装备制造、滨海边境旅游等产业,打造面向朝鲜半岛和东北亚的海洋开放合作重要门户,推动大连庄河与丹东东港协同发展。

  (二)打造“多区联动、陆海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新范式。促进各类涉海园区、开发区整合优化,推进海洋经济集聚区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增长极。强化沿海与内陆产业互动、功能互补,鼓励沿海城市与内陆城市加强海洋领域合作,共建跨区域研发平台,建立陆海人才共享与合作机制,加快推进陆海科技成果双向赋能。加强与津冀鲁产业协作、生态共治,共同打造环渤海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和世界级港口群,增强北部海洋经济圈发展动能。深化辽苏、连沪海洋领域合作对接,推动产业链共链强链,促进资源共享、园区共建。

专栏2 海洋经济集聚区建设

1.海洋创新要素集聚区。推进大连英歌石科学城海洋创新要素集聚区建设,依托黄海实验室、滨海实验室、凌水湾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强海洋洁净能源、海洋工程等前沿关键技术突破,搭建基础科研+应用科技+创新载体协同创新集群。

2.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聚区。推进大连大连湾、长兴岛、旅顺口及葫芦岛龙港等地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集聚区建设,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为主攻方向,打造覆盖科研开发、总装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链。带动集群规模达到1800亿元

3.现代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集聚区。大连湾-金普新区发展远洋渔业总部经济、高端水产预制菜、海洋生物活性物质提取、保税加工与跨境电商等,打造国家级远洋渔业与精深加工集聚区。长海县发展规模化深远海网箱养殖、碳汇渔业、高端海产良种繁育、生态水产品精深加工等,打造深远海渔业集聚区。大连庄河-丹东东港发展贝类规模化生态养殖、高附加值水产品精深加工、水产品外贸出口及区域性冷链物流集散等,打造北黄海北特色水产加工与外贸出口区集聚区。辽河三角洲片区发展绿色生态养殖、渔农融合、水产品精深加工及现代渔港经济等,打造生态渔业集聚区。带动集群规模达到1300亿元

4.海洋化工与新材料集聚区。大连长兴岛发展炼化一体化、高端绿色石化及海洋化工新材料等,形成海洋化工全产业链基地。盘锦辽滨-营口仙人岛发展海洋精细化工、临港化工物流配套等,形成港产城融合的特色产业链。带动集群规模达到1300亿元

5.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集聚区。大连金普新区等地重点发展海洋创新药、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制品、海洋中医药等,形成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研发+产业化的全产业链基地。带动集群规模达到350亿元

  三、增强海洋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三)强化海洋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涉海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争取海洋领域国家级、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落户辽宁,加强与崂山、江汉国家实验室科研合作。推动北方寒区类极地海洋综合试验场、辽东半岛河口—海岸带环境生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创新平台融入国家战略布局。依托环渤海创新资源,推动组建渤海研究院。培育建设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支持开展涉海交叉科学研究,提升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级。推进大连星海湾实验室、黑石礁海上综合测试场、大连海洋中医药研究院、中船渤海造船新型动力船舶研发平台等创新平台建设。

  (四)加强海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核心技术攻坚工程,积极参与海洋科学、深海极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等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加快形成一批海洋重大技术成果。运用“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机制,突破一批制约海洋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强化海洋核心装备和关键技术自主研发。建设‌海洋装备中试基地,加强海洋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引进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服务机构,支持企业吸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辽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和涉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

专栏3 海洋领域技术攻关重点工程

1.海洋领域基础和前沿科学研究。开展深海矿产、天然气水合物开发利用及深海传感器、燃料电池、极地观测等前沿技术探索加快海洋生物活性物质高效提取与合成、海洋生物基因编辑与育种、海洋微生物发酵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研究。加强南极磷虾资源探查及高值利用海洋灾害精准预警监测技术研究。

2.海洋资源与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装备攻关开展新型海水淡化技术研发,推进海水提钾、提溴和溴系镁系产品的高值化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应用。推进海上风能、波浪能等关键技术研究与设备研制,攻克大规模海上浮式光伏发电厂建设关键技术,突破海水电解制氢和储运技术。

3.深远海极地技术装备攻关攻关水下自主航行器(AUV)智能控制与集群协同技术、海洋大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预测模型、船舶智能航行与自主靠泊技术等。推进深海极地装备高性能金属材料研发攻关。开展高冰级大型LNG运输船、核动力破冰船研究。

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攻关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源解析与管控、海洋污染治理、海洋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关键技术攻关。部署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海上封存技术研究,开展碳捕集、液化输送、海洋注入技术及综合应用装备研究。

  (五)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加强“数字海洋”建设,系统布局海洋数字基础设施,强化海洋观测监测、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数据资源汇聚整合与标准化处理,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海洋信息采集传输网络。推进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设,建立黄渤海海洋垂直领域大模型与海洋大数据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强化海洋数据要素安全利用。深化人工智能、数字孪生、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海洋领域的融合应用,拓展“人工智能+海洋”应用场景,探索量子技术在海洋科技领域应用。

专栏4 人工智能+海洋重点任务

1建立海洋大模型。依托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升级海洋专用智算集群,为沿海各市、企业提供普惠算力服务,构建基础大模型+专业模型的特色海洋大模型体系。

2.人工智能+海洋交通运输业构建全场景智慧港口体系,以大连港大窑湾、营口港鲅鱼圈核心港区为重点,建成AI全域智能调度、无人集卡常态化运行、智能理货、自动装卸、船舶智能引航全场景智慧系统。提升智能航运全链条能力,谋划至日韩的智能航运航线,探索建立智能航运船队。2030年,核心港区自动化率达到85%以上。

3.人工智能+海洋渔业。在大连长海、丹东东港等海域布局大型智能网箱集群,建设AI精准投喂、水质智能调控、病害智能预警、生长周期智能管控全流程系统。构建智能捕捞与安全管控体系,实现渔情智能预测、渔船避碰、越界预警、遇险自动救援、渔获智能分拣全链条智能化。2030年,全省渔船智能监管覆盖率达到100%

4.人工智能+海洋新兴产业。应用AI算法进行风电场宏观选址、微观机位优化与发电量精准预测,搭建海上风电智能集控系统。推进AI辅助生物医药研发海洋生物活性物质筛选与改良2030年,海上风电发电量短期预测准确率达到90%以上。

5.人工智能+海洋环境监测与防灾减灾。整合卫星遥感、无人机、岸基雷达、浮标、水下潜器监测数据,建成渤海全域、黄海北部AI实时监测网络,实现赤潮、绿潮、溢油、风暴潮、海平面上升全要素智能识别。打造海洋灾害精准预警与应急体系,研发海洋灾害专用AI预报模型,提升预警时效与精度。2030年,海洋灾害预警准确率达到95%以上。

  (六)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化涉海高校海洋学科建设,优化海洋专业资源配置,提升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水产等一流涉海学科实力。依托“兴辽英才计划”和省级科技计划,面向全球精准引进高端船舶、深海装备、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生物、海洋碳汇等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团队,加大青年科学家支持力度,实现海洋科技人才梯度培育。深化产教融合,鼓励校企共建海洋产业学院。大力发展海洋领域职业教育,重点培养船舶焊接、港口机械操作、海水养殖等方面高技能人才。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出台海洋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专栏5 海洋重点领域学科专业建设

1.智慧渔业领域包括智慧水产养殖与精准投喂、渔业物联网与智能监测、水产种质创新、智慧渔业装备等学科方向。

2.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领域包括高端船舶设计与制造、海洋工程装备结构与力学、船舶智能化与无人系统、绿色船舶与低碳动力等学科方向。

3.海洋新能源规模化开发领域包括海上风电工程与装备、海洋新能源利用与运维、绿氢与储能等学科方向。

4.深海资源开发与海洋工程领域包括海洋碳汇与低碳开发、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深海油气工程与装备、海洋工程结构与水动力、海底探测与观测系统等学科方向。

5.海洋生物与大健康领域包括海洋生物医药与活性物质、海洋功能食品与特医食品、海洋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等学科方向。

6.智慧海洋与海洋数字经济领域包括海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海洋检测与信息处理、智慧港口与航运信息系统、海域监管与数字治理等学科方向。

7.智能航运与现代海事服务领域包括智能航运与自主航行、海事安全与应急管理、海商法与海事司法等学科方向。

8.海洋生态环境与安全管控领域包括海洋生态修复与保护、海洋污染防控与治理、海洋灾害监测与预警等学科方向。

2030年,新增涉海相关学位授予点10个。

 四、打造辽宁特色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

  (七)建设世界级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优化升级主流船型,巩固提升新型散货船、超大型集装箱船、超大型油船竞争优势。重点提升大型液氨运输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大型乙烷运输船、大型二氧化碳运输船、LNG加注船、海上风电甲板运输船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设计建造能力,提前布局大型邮轮、新能源汽车滚装船关键技术储备与产业基础培育。加强海上高速、远洋渔业、海洋科考和海洋调查等高科技特种船舶技术研发和应用。大力推广绿色船舶设计与制造技术,开展LNG、甲醇、液氨、二甲醚、氢等新燃料船舶研制。聚焦深远海、极地开发,重点发展浮式生产储卸油装置等深远海油气勘探开发装备、水下智能设备、海上风电安装与运维平台、大型智能化养殖工船等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加强极地特种装备、万吨级海上能源转换平台等关键技术储备。提升数字化工厂建设水平,打造智能制造车间及无人化生产车间。推进通讯导航系统、双燃料发动机、深海锚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等配套产品研发和生产。

专栏6 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壮大工程

大连打造为集研发设计、试验验证、总装制造、修理改装一体的高技术船舶与高端海工装备制造基地。葫芦岛与大连制造基地实现联动协同、优势互补,发挥军工生产优势。丹东、锦州、营口、盘锦培育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业,提升总装制造和配套能力。鼓励企业创制适应未来的通讯导航系统、双燃料发动机等配套产品,发展大型海工装备运输船。实施六项产业集群壮大工程,到2030年,造船完工量稳定在千万载重吨级规模,规上船舶配套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1.船型标准化拓展和引领工程。开展超大型油船(VLCC)、AFRAMAX油船、大型集装箱船、LNG运输船等主流船型优化升级,提升核心技术指标,打造国际标杆船型。

2.关键配套设备自主化工程。制造升级船用主机、曲轴等核心动力装备,突破智能控制系统、绿色燃料系统及海工核心配套部件,补齐产业链短板,提升核心配套自主化水平。    

3.绿色智能装备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工程。开展智能化软件和装备应用,拓展和创新船舶与海工装备智能制造应用场景,实现绿色智能船舶规模化应用。

4.数字技术研发应用工程。打通设计、制造、管理与服务信息通道,建设数字孪生智能工厂,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控。

5.海上风电运维装备研发工程。推动风电运维平台、运维母船、安装平台等运维装备研究,开展新能源制造平台研发与制造,构建全链条研发与服务能力。

6.高端海工装备攻坚工程。攻关FPSOFLNG、深水油气平台、浮式风电装备,提升深远海海工自主化与总包能力,研发水下生产系统及关键配套模块。

  (八)打造高品质“蓝色粮仓”。做精特色“深蓝种业”,强化优质苗种繁育,建设辽宁省水产种质资源库,推进水产种质资源场建设。优化养殖空间布局,推动渔业养殖由近海向深远海转型升级,探索建设深远海综合现代海洋牧场试验场,培育适合深远海养殖的当家品种,大力发展重力式网箱,创新发展桁架式网箱。强化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加强南极磷虾资源高水平开发利用。开展渔业资源调查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持续实施海洋渔业增殖放流。积极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推动产业链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构建“渔业+电商+冷链”一体化链条,建立质量追溯体系,重点培育辽参、丹东蛤、营口海蜇、盘锦河蟹、兴城多宝鱼等区域性优质特色品牌,打造东北亚水产品冷链物流中心。推进渔港整合优化,加快渔船更新改造,建设一批现代渔港和渔港经济区。

专栏7 高品质蓝色粮仓建设工程

加快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渔港经济区建设推动大连、葫芦岛等级国家级海洋牧场项目建成加快大连长海县、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支持丹东东港、大连大连湾盘锦二界沟等申报建设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

1.种业提升工程。建设活体库、细胞库、基因库等种质资源库,库容达到800万份建设虾夷扇贝等3个水产种业提升项目100家省级水产原种场和良种场;重点选育培育海参、河蟹、虾夷扇贝等水产新品种;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年增殖放流海水物种30亿尾。

2.空间拓展工程。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重力式网箱,全省网箱数达到1000个;研发适宜辽宁海域的桁架式网箱,发展桁架类养殖综合体5个;加大南极磷虾探捕力度,新增4艘万吨级国际先进大型南极磷虾运输船。

3.智慧渔业工程。推进规模渔场养殖模式数字化改造提升养殖数字化水平;推进浅海贝类养殖产品机械化采收,研发渔业机械4套;加快数字化通信基站覆盖,完善渔港动态监控和智能管控,加快智慧渔港建设。

4.品牌培育工程。打造大连海参、盘锦河蟹、兴城多宝鱼、营口海蜇、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水产品知名品牌和区域品牌,品牌价值提升30%以上;培育5-10个水产领域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90

  (九)壮大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重点推进海洋生物医药及医用材料、海洋功能食品、海洋生物酶制剂等产业发展,加快培育以海参肽为代表的海洋活性肽特色产业集群,健全海洋生物制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品牌影响力。发挥大连海洋中医药研究院、南极磷虾生物医学产业创新研究所、大连星海湾实验室等平台作用,推动南极磷虾油、海藻深加工等创新成果转化,打造综合性海洋中医药产业化基地。到2030年,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专栏8 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培育行动

1.生物医药。提升靶向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抗病毒及抗感染等领域海洋创新药物源头研发能力;探索小分子药物、多肽、寡糖等一类新药研制与临床转化。

2.医用材料。开发以海洋源胶原蛋白、壳聚糖、海藻酸盐等新型医用材料;发展高端海洋源医用敷料、组织工程支架、药物智能递送系统及医疗美容材料。

3.功能食品。发展基于海洋功能性蛋白质、多糖、脂类等核心功效成分的高附加值功能性食品、精准营养补充剂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开展高磷脂、低粘度南极磷虾油的规模化绿色制备技术应用示范。

4.生物酶制剂。开发海洋动植物和微生物的酶制剂,挖掘并拓展其在生物医药合成、功能性食品绿色制造、工业生物催化及生态农业等领域的创新应用。

5.中医药。完善海洋中药资源库,加强海洋中药质量标准体系、炮制规范及现代药理学研究,推动海洋中药饮片标准化,鼓励开发海洋中药院内制剂。

6.农用生物制品。挖掘具有抗菌、促生、诱抗等农业活性功能的海洋微生物及动植物提取物;研制海洋源新型生物农药、生物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及绿色饲料添加剂。

  (十)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业。重点推进工业冷却水余热淡化工程,在沿海化工园区布局热膜耦合装置,推动实现工业用水循环替代。鼓励建设新能源耦合淡化示范项目,加快“绿电制绿水”模式落地应用。突破浓海水资源高值化提取技术,推动锂、铯、铀等战略元素高效提取与利用。完善离岸地区供水保障体系,支持有居民海岛、远洋渔船、海洋平台等配置中小型淡化装备,提升沿海与海上活动的淡水自给能力。支持新型海水淡化装备和技术创新应用,促进相关产业规模化发展。

专栏9 海水淡化工程

1.重点推进营口仙人岛10万吨/日海水大淡化与综合利用项目采用国际先进的反渗透海水淡化工艺和气态膜法提溴工艺,建设10万吨/日的海水淡化和3000/年浓水提溴产能

2.营口北海经济开发区50万吨/日海水淡化项目建设30万吨/日饮用自来水标准产能,20万吨/日高品质工业用水产能。

3.西中岛海水淡化工程项目建设10万吨/日海水大淡化产能,保障西中岛石化基地用水安全,推动浓海水综合利用。

  (十一)推动海洋新能源技术突破与产业升级。加快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布局,打造千万千瓦规模大型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园建设,加速产业强链补链延链,打造北方最大海上风电母港。推动海水制氢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探索海洋氢能产业化发展路径,加快绿氢制储输用一体化发展。支持“风电+海洋牧场”“滩涂光伏+生态养殖”等产业融合模式,探索潮汐能、波浪能、海上能源岛等创新发展,培育多元协同发展格局。

专栏10 海上风电及装备建设工程

1.海上风电建设。重点推进大连2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丹东35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营口7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葫芦岛8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推动国管场址辽东湾、北黄海61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2.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大连太平湾发展风电主机、塔筒、叶片、海缆等全链条制造,打造海上风电装备总装出口基地。丹东合作区聚焦风机大部件配套制造,打造北黄海海上风电装备配套及运维基地。营口鲅鱼圈联动仙人岛LNG产业,打造渤海湾海上风电装备配套与综合能源装备基地

  (十二)大力发展海洋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深海耐压耐蚀钢、极地环境用高强韧钢及特种合金等高端海洋工程结构材料,提升产业链核心基础能力。培育壮大海洋复合材料与功能材料,发展海洋生物基材料,推动高性能碳纤维复合材料、海洋防腐防污材料、海洋生物降解材料等在深海探测、高端船舶、海洋新能源、海洋环保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前瞻性布局海洋智能材料,开展仿生材料、自修复材料及海洋环境智能响应材料的研发,抢占海洋新材料技术制高点。

  (十三)加快海洋与低空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布局低空起降点、无人机机库、水上起降场等基础设施,构建陆岛衔接、海域覆盖、安全高效的低空飞行服务与保障网络。拓展海岛生鲜冷链物流、海洋牧场智能巡检、海上风电运维、岛际低空文旅、海上应急救援、海洋生态与渔政执法等特色应用场景,打造长海县等海洋低空经济特色节点。发展适海型无人机、海上低空作业装备,完善低空智能监管与气象服务体系,培育形成“海洋+低空经济”新增长点。

  (十四)前瞻布局海洋未来产业。聚焦深海极地领域,适度超前开展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构建面向未来的战略性技术储备优势。重点布局深海智能采矿机器人、极地冰下作业机器人、深海自主水下航行器、海水制氢一体化等高端未来海洋产业。加快海洋空天装备与服务产业发展,建设商用海上火箭发射基地,培育火箭总装、海上发射、测控通信等“海洋+航天”全链条配套产业。拓展深海远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探索发展深海微生物创新药物、海洋合成生物、水产全基因组育种等高端未来产业。

  (十五)打造“中国最北海岸”休闲文旅带。推动滨海大道沿线景区度假区提质升级,打造北境滨海自驾风景廊道。开发“海上游辽宁”精品航线,做强邮轮游艇旅游,有效释放过境免签政策红利。规范有序开发海岛旅游资源,培育凌空观海产品,拓展潜水、海钓、帆船等高端文旅项目,打造特色鲜明的海岛旅游目的地。整合山海文化旅游资源,构建陆海联动旅游网络,推动客源互送、市场共享。培育精品海洋体育赛事,打造海洋体育赛事城市名片,推动“跟着赛事去旅行”。深挖海洋文化价值,提升长海国际钓鱼节、北海渔民节、龙王塘海灯节、兴城泳装博览会等活动影响力。建设完善海洋科技、海洋科普类公共文化设施,鼓励开展海洋研学活动。

专栏11 海洋文旅产业重点行动

1.海洋文旅服务升级行动。推动大连长山群岛旅游度假区提质升级,支持海王九岛、大鹿岛等旅游度假区提升综合服务能级,推进海洋主题旅游景区强基焕新。

2.海洋文旅品牌提升行动。塑造“中国最北海岸”海洋旅游核心品牌,举办专题旅游季品牌活动。深化与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的海洋文旅合作,共同开发跨境旅游线路。

3.滨海大道旅游设施提质行动G228滨海大道为主线,建设主题风景路段、观海和观景平台、海滨汽车露营基地、公共海滨沙滩浴场等设施,打造特色滨海自驾风景道。

4.海上游辽宁融合示范行动以黄渤海及辽河下游为核心,升级港口码头,整合沿海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开发海上旅游线路,构建邮轮游艇多层次旅游船舶运力体系,提升海岸线整体旅游价值和生态效益。

  (十六)创新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提升现代航运服务业能级,推动东北亚航运服务标准互认、检验结果互通。完善海事涉外服务体系,支持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发展,积极引入国际海事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国际海事法律教育中心。支持大连打造国际知名的海员教育培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配置中心。制定支持发展“蓝色金融”服务政策,探索发行地方政府蓝色债券,设立市场化蓝色产业基金,开发船舶融资租赁、海洋科技企业创投基金等产品。鼓励保险机构拓展航运保险业务,创新发展海水养殖、海上风电等保险产品。鼓励融资租赁公司开展涉海融资租赁业务,优先支持保障国家战略物资运输需求的船队运力建设。提升海洋资源管理、海洋工程勘察设计、海洋装备平台安装运维等领域技术服务能力。推动海洋信息服务模式向智能决策升级。

  五、提升港口辐射网络和服务能级

  (十七)优化完善港口群功能布局。巩固大连国际枢纽海港优势地位,提升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与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化营口港内贸枢纽功能,夯实盘锦港、锦州港、丹东港、葫芦岛港基础支撑,优化“北粮南运”运输体系,打造“北醇南运”通道,建设东北亚绿色燃料中心,推动大连北极航线建设,全面提升东北海陆大通道的海向物流枢纽作用。推进港口群协同错位发展,优化集装箱、矿石等重点货类分工,加强进港航道、重要港区专业化泊位和重点产业配套泊位建设。推动港口体制机制改革、港口资源整合利用,通过合资共建、股权合作等方式,推进港口与东北腹地等开展合作,建设现代化高水平港口群。

专栏12 港口功能定位优化提升工程

1.港口群功能定位

大连港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核心载体、东北海陆大通道主要门户,重点发展外贸集装箱、能源物资、商品汽车、滚装和游轮等客货运输。积极探索北极航道利用,加快北极航线建设,巩固并加密面向俄罗斯远东、欧洲方向的航线网络,推进与俄罗斯在港口运营、跨境物流、能源资源等领域深度合作。到2030年,吞吐量35000万吨。

营口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载体,东北海陆大通重要门户,重点发展内贸集装箱、能源物资、粮食、钢铁等货类运输,优化发展大型集群化临港工业基地。到2030年,吞吐量23000万吨。

丹东港东北海陆大通东线重要门户,重点发展矿石、煤炭、粮食、钢材等货类运输。到2030年,吞吐量4000万吨。

盘锦港。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重点发展石油制品、粮食以及内贸集装箱等货类运输,积极拓展海铁联运功能。到2030年,吞吐量7200万吨。

锦州港。东北海陆大通东线重要门户,重点发展内贸集装箱、能源物资、粮食等货类运输。到2030年,吞吐量14500万吨。

葫芦岛港。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重点发展原材料、产成品运输和旅游客运。到2030年,吞吐量5300万吨。

2.港口优化提升工程

码头功能提升。推进大连中远海运川崎3号舾装码头、大连港太平湾港区通用码头、长兴岛港区西中岛液体散货码头、盘锦港荣兴港区通用及液体散货泊位等大型化、专业化泊位建设。重点推进仙人岛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笔架山港区301B30万吨级原油码头建设。加强大连港长兴岛港区、盘锦港荣兴港区等临港产业配套码头建设。

集疏运体系建设实施锦州港疏港铁路扩能等重点工程,推进锦州笔架山、营口鲅鱼圈、盘锦辽滨经开区等港口疏港高速公路及连接线建设,建设连接港口与大型钢厂、石化园区的专用输送系统。

东北亚绿色燃料中心建设东北亚绿色船燃供应链联盟为核心平台,整合绿色船燃全产业链资源,加快建设港口绿色船燃储运设施与临港产业园区。推进辽宁北醇南运港口枢纽建设,打造以大连为核心,锦州、营口、盘锦为节点的集储备、交易、转运、加注多功能一体的保障体系。

  (十八)加快港口智慧绿色转型。优化港区能源结构,推进港口绿色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既有码头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提升港口岸电设施覆盖率,推广港口新能源货运车辆和机械设备应用。推动港口全系统智慧化建设,部署港区5G专网,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数字孪生建模等前沿技术,实现“无人集卡+自动化轨道吊+远控岸桥”的全场景自动化作业。探索构建覆盖全港区、统一高效的“数字大脑”,实现对核心作业环节的全局优化和智能决策,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十九)做大做强海洋交通运输业。稳定日韩俄航线,拓展面向RCEP成员国、南美、中东、非洲等“一带一路”国家直航干线,开辟新兴市场外贸集装箱航线,构建覆盖全球的高质量海运航线网络。组建大型国有航运企业,稳步发展原油、大型干散货、集装箱、滚装等专业化船队,支持船舶运输企业落户、扩大运力、新造船舶、开辟航线等。巩固和扩大商品汽车滚装运输优势,打造大连港汽车出口基地。拓展医药等高端货物运输,建设大连太平湾临港冷链产业基地。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发展,建设大连国际邮轮港,全面提升邮轮服务保障能力。优化城市游艇码头布局,建设游艇码头基础设施,支持大连市开展游艇旅游经营试点,发展游艇俱乐部,打造我国北方游艇产业发展基地。

专栏13 游艇产业培育工程

改造升级大连星海湾、东港、老虎滩3处游艇码头和服务中心,新建梭鱼湾等2处游艇码头,修建100个停靠泊位。支持游艇研发制造和俱乐部集约化发展,建设金普新区游艇高端展示、培训、运动基地项目,谋划建设游艇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展示销售、维修停泊、消费体验等功能的综合性游艇产业园区。到2030年,培育游艇码头经营企业、游艇俱乐部10家,打造游艇旅游精品线路10条,游艇出海游客超过30万人次/年。

  (二十)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做强做优临港产业,推进高端装备制造、大宗商品交易、海洋新能源等临港产业集群发展,提高港口服务城市经济发展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畅通河海联运通道,开展辽河、大辽河、浑河、太子河内河复航研究。创新港产城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太平湾合作创新区“港产城融创”一体化发展。建立港口城市与内陆城市结对发展新机制,推动省内港口城市与毗邻内陆城市聚焦港口共用、通道共建、物流降成本、产业链协同、生态联防共治等方面开展联动合作。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

  (二十一)促进海洋资源协调高效利用。分类管控海岸线资源,强化陆海统筹管控,实现岸线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海域分层立体利用,探索建立实施复合用海模式,推行“一海多用”综合开发与复合利用模式。建立健全海域与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等制度。开展海洋碳汇资源调查监测,加强海洋碳汇系列标准研究,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及交易。

  (二十二)加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强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海洋污染防治,探索建立沿海、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综合治理监管体系。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建立完善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入海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持续加强入海河流总氮治理管控。推动岸滩、海洋浴场等重点亲海空间治理,常态化清理海洋垃圾。分区分类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专栏14 海洋环境治理工程

1.入海排污口整治行动利用无人机航拍和地面抽查等方式,开展入海排污口监测、监管,建立规范化长效监管体系。深化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回头看实现分类监测监管全覆盖。

2.入海河流综合治理行动实施一河一策,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分类管控,强化入海河流污染治理,落实入海河流总氮补偿制度,推动地方因地制宜实施治理工程,持续改善入海河流水质。

3.美丽海湾建设行动统筹美丽海湾建设时序,实施一湾一策精准谋划科学制定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美丽海湾建设成效自评估,严格建设标准,持续提升美丽海湾建设质量。

  (二十三)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统筹推进重点区域沿海防护林、河口、岸线、岸滩、湿地、海岛等综合保护修复,实施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等重大保护修复工程。严格控制占用岸线长度,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强化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推动辽河口国家公园设立,实施蓝色海湾、美丽岸滩、和美海岛建设行动。

专栏15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在辽河口及临近海域湿地、大连渤海沿岸斑海豹重要栖息地和辽西原生砂质海岸等重点区域开展海洋生态修复,实施大连市、盘锦市、葫芦岛市海洋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完成滨海湿地整治修复不少于1700公顷、海岸线整治修复不少于7.4公里

  七、深化海洋经济开放合作

  (二十四)拓展开放合作领域。积极拓展蓝色伙伴关系,加快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促进海洋各领域务实合作,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及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共建海洋领域“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基础设施、经贸投资、资源开发合作,共建冰上丝绸之路陆海双向发展带。加强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产业基地建设。

  (二十五)提升对外开放能级。利用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中国辽宁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平台,拓展海洋产业经贸合作。举办中国(大连)国际海洋商贸博览会、中国大连国际海事展览会等活动。高水平建设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大连和营口综合保税区开放水平,加强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进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边民互市贸易区高质量发展。

  (二十六)创新合作发展模式。支持北极航道有关法律、政策、航行规则、通航条件、安全保障措施和船舶技术标准等领域研究。推动北极航道船员联合培养,建设船员人才培养基地和船员评估中心。推进与日韩开展海上文旅合作,加密航线邮轮班次,打造精品国际邮轮航线。推动海洋智能装备、水下机器人等科技创新赛事国际化。

  八、强化海上安全保障

  (二十七)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全面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响应建设,开展海洋综合调查,加强近海趋势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监测,防范应对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绿潮、白潮、海水倒灌等海洋灾害,提高应对海洋突发环境事件、气候变化和自然灾害能力。强化沿海危险源风险排查监管,加大危险品储运联合巡查力度,持续完善危险源防控机制。推动沿海地区海堤建设,系统推进海堤提标升级,完善防潮减灾体系。

  (二十八)强化海上安全综合监管。推进渔船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深化各类“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强化海洋矿产与资源开发、港口作业、海洋工程等领域安全监管,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快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养殖、非法用海等行为。

  (二十九)提升海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海上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新型海洋安全综合管控平台建设。优化重点港区、重要航道安全管控,提升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全面加强海上应急搜救能力建设,推进海上搜救基地、应急码头等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无人机、无人船等新型装备应用,提升快速响应、协同处置能力。

  九、保障措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职能作用,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规划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省有关部门和各地方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落实,细化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落地见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海洋领域重点项目;强化用海用地用岛要素保障,抓好重大项目全环节跟进、全过程服务;完善海洋经济统计、调查、核算制度和数据管理、共享机制,提高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良好氛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总结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

《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指出,辽宁濒临渤海、黄海,要发挥沿海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决策部署,推动“十五五”期间辽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辽宁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考虑

  《规划》起草过程中,着重把握以下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站位,服务国家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五个更加注重”为根本遵循,充分衔接国家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谋划发展任务。

  二是坚持创新驱动,培育壮大新动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完善创新资源配置,加速海洋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推动海洋经济从资源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三是坚持产业更新,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地位,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海洋服务业,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加速打造具有我省特色的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

  四是坚持统筹谋划,促进协同发展。统筹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深化陆海统筹,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有序开发海洋能源资源,深化海洋领域开放合作,巩固提升海上安全保障能力,促进海洋经济高效协同发展。

  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落地实施。突出规划可操作性、实效性,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谋划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强化要素保障,确保规划能落地见效、有序推进。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9部分,设置15个专栏。

  (一)总体要求

  1.发展定位

  《规划》提出在“十五五”时期,将辽宁打造成为海洋强国战略东北支点、环渤海海洋科技创新高地、世界级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高品质“蓝色粮仓”及东北亚陆海核心枢纽。

  2.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到2030年,全省海洋综合实力稳步增强,海洋生产总值达到8000亿元;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省级以上涉海科技创新平台达到80个;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构建,船舶与海工装备增加值达到800亿元,海洋渔业与水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达到750亿元,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540兆瓦,海洋旅游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0%左右,自然岸线保有率超过35%,完成海洋生态修复面积1700公顷;开放合作持续深化,国际枢纽港航线数量达到110条,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600万TEU。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辽宁特色优势的海洋经济强省。

  (二)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

  《规划》提出构建“一核引领、两翼共进、多区联动、陆海统筹”海洋经济发展格局。在总体布局层面,以建设高水平现代海洋城市为目标,突出大连核心引领作用,强化“渤海翼”“黄海翼”差异化协同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在局部空间,提出促进各类涉海园区、开发区整合优化,推进各类海洋经济集聚区建设,将全省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由“多点支撑”转变为“多区联动”,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海洋经济增长极。同时,坚持陆海统筹,强化沿海与内陆产业互动、功能互补,加强与津冀鲁产业协作、生态共治,共同打造环渤海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和世界级港口群,深化辽苏、连沪海洋领域合作对接,推动产业链共链强链。

  (三)增强海洋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规划》从平台建设、技术攻关、数字化转型、人才发展四个方面,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实现全方位提升。一是强化海洋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提出既要推进涉海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并争取国家级、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落户辽宁,又要做好各类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培育建设,提升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能级。二是加强海洋科技关键技术攻关,提出若干海洋领域技术攻关重点工程。三是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出“人工智能+海洋”若干重点任务。四是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提出强化涉海高校海洋学科建设,优化海洋专业资源配置,加强涉海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出台人才激励政策。

  (四)打造辽宁特色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

  《规划》提出建设世界级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制造基地、打造高品质“蓝色粮仓等10项重点任务,谋划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集群壮大工程、高品质“蓝色粮仓”建设工程、海水淡化工程、海上风电及装备建设工程、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业培育行动、海洋文旅产业重点行动等若干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举措,旨在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推动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海洋服务业创新发展,大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海洋未来产业,加速打造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

  (五)提升港口辐射网络和服务能级

  《规划》将港口部分单独成章,从优化功能布局、智慧绿色转型、海运业发展、港产城融合等四个方面,推动港口在服务海洋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作用,打造东北亚重要航运枢纽。一是优化完善港口群功能布局,明确港口群功能定位,建设东北亚绿色燃料中心,推动大连北极航线建设,全面提升东北海陆大通道的海向物流枢纽作用;二是加快港口智慧绿色转型,通过部署港区5G专网,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和数字孪生建模等前沿技术,推动港口全系统智慧化建设;三是做大做强海洋交通运输业,拓展国际航线,建设辽宁高水平船队,实施游艇产业培育工程;四是深化港产城融合发展,加强主要海湾整体规划,开展内河航运研究,建立港口城市与内陆城市结对发展新机制,促进港口和产业深度协同联动。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生态系统

  《规划》从促进海洋资源协调高效利用、加强海洋环境综合治理、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等三个方面,贯彻“寸海寸金”发展理念,统筹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推动构建系统高效的海洋保护治理格局。提出实施海洋环境治理工程,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入海河流综合治理、美丽海湾建设等专项行动。提出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完成滨海湿地整治修复不少于1700公顷、海岸线整治修复不少于7.4公里等目标任务。

  (七)深化海洋经济开放合作

  《规划》从拓展开放合作领域、提升对外开放能级、创新合作发展模式等三个方面,充分发挥辽宁在东北亚地区的区位优势,提出支持省内高校院所及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共建海洋领域“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船员人才培养基地和船员评估中心、推动科技创新赛事国际化等若干具体举措,深化海洋各领域开放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构建东北亚陆海核心枢纽。

  (八)强化海上安全保障

  《规划》从加强海洋环境风险防范、强化海上安全综合监管、提升海上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等三个方面,提出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应急响应建设、强化沿海危险源风险排查监管、推进渔船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建立健全海上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海上应急搜救能力建设等若干举措,统筹推进海上行业安全管控,全面提升海洋防灾减灾应急能力和海上安全保障能力。

  (九)保障措施

  《规划》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经济强省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省海洋经济发展委员会职能作用,推进规划重大事项、重大项目落实落地。强调要明确规划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用海用地用岛要素保障,完善海洋经济统计制度,以及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开展规划实施总结评估等工作。

编辑时间:2026-05-28  
【 字体: 】  【打印文章】
责任编辑: 张承娇

征求意见

带  "*"  的为必填项

标题
*
姓名
*
身份证
*
职业
  • 请选择
  • 公务员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企业管理人员
  • 工人
  • 农民
  • 学生
  • 教师
  • 医生
  • 律师
  • 文体人员
  • 现役军人
  • 自由职业者
  • 个人经营者
  • 无业人员
  • 退(离)休人员
  • 其他
*
联系电话
*
邮箱
*
意见
*
验证码
*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