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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就《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9日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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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水利厅牵头起草了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为尽快推动规划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67132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4-62181417

  电子邮箱:454159711@qq.com

  附件1.《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解读材料

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十五五”时期是辽宁全面振兴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的战略机遇期、聚力攻坚期、重要窗口期,水安全保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水安全保障重大任务、持续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围绕国家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支撑“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加快建设辽宁现代化水网,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水安全保障。

  主要目标:到2030年,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辽宁现代化水网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显著增强,水资源统筹调配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全面提高,河湖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水网数智化水平明显提升,水利法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水治理管理水平系统性提升。

  表1“十五五”水安全保障主要指标

序号

评价指标

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现状年

2030年

1

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

%

77

85

预期性

2

新增水库库容

亿m3

[5]

预期性

其中:新增防洪库容

亿m3

[0.59]

预期性

3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10

约束性

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

%

>8

约束性

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95

0.604

预期性

5

非常规水利用量

亿m3

6.3

8.4

预期性

6

新增规模以上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

亿m3

[5]

预期性

7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2

98

预期性

其中: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

%

36

50

预期性

8

水土保持率

%

78.67

81.16

预期性

9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km2

[10000]

预期性

10

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

%

>90

预期性

11

优良水体比例

%

达到国家考核目标

约束性

  注:1.规划指标带[]为五年累计值,其余为期末达到数,现状年为2025年。

    2.1-5级江河堤防达标率是指1-5级堤防中达到防洪标准的长度占堤防总长度的百分比。

    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是指203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比例,采用可比价计算

    4.非常规水利用量指经处理后可以利用或在一定条件下可直接利用的再生水、集蓄雨水、淡化海水、微咸水、矿坑水等。统计口径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含河道内生态补水。

    5.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是指纳入生态流量保障重要河湖名录的河流和湖泊控制断面生态流量达标比例,纳入考核的断面数量每年按程序确定或调整。

  二、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

  遵循“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加快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提升全省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

  (一)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

  加快河道及堤防建设。持续加强辽河干流影响河势和岸线稳定的险工险段治理,实施界河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加快推进中小河流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统筹城市内涝,完善城市防洪工程体系及超标准洪水应对措施。强化重要分洪通道论证。有序推进海堤建设,完善辽宁沿海经济带防潮减灾工程体系。

  加快防洪(防潮)控制性枢纽建设。加快推进永平、关山Ⅱ等一批具有防洪功能的水库工程前期工作。深化河口防潮闸营盘闸、锦盘闸前期研究论证。常态化推进水库水闸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强化水库库容管理。

  加强涝区和山洪灾害治理整涝片推进辽河、浑太河重点涝区建设。适时启动沿海诸河涝区治理前期工作。复核更新山洪灾害防治区、危险区调查评价成果,优化调整建设山洪灾害监测站点,完成小流域治理单元“四预”能力建设。以小流域为单元,有序推进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

专栏1流域防洪减灾工程

01河道治理及堤防建设工程

建成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加快实施界河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及东辽河、六股河防洪治理工程,力争开工浑河(含大辽河)、绕阳河、大凌河、浑江防洪治理工程;推进太子河、大洋河、小凌河、老哈河、西辽河等防洪治理工程和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城市海堤前期工作,深化外辽河分洪通道前期研究论证。持续推进柴河等流域面积200至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河道治理。以县区为单元,有序推进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河道治理。

02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实施大连市金哨、马家沟、旗杆河、西蓝旗、双胜、李咀、老龙头、圣水河、许屯镇腰屯村拦河闸等9座水闸,丹东市砂坝闸、龙凤拦河闸、一潮沟防洪闸3座水闸,营口市西海拦河闸,铁岭市两家子、亮子河、靠山柴河、罗家、谭家、城郊、孤榆、大甸子等8座水闸,朝阳市李家湾、平房子、南哨、十二官、虎头石、五道河子、西河翻板闸1号、西河翻板闸2号等8座水闸,盘锦市龙家铺闸,葫芦岛市菱角河35孔纳潮排洪水闸、寺儿堡镇寺北村门字闸、钢屯镇仁赵兰河翻板闸1#、钢屯镇仁赵兰河翻板闸2#、六股河拦河闸、女儿河钢屯翻板闸等6座水闸除险加固。

03重点涝区治理

力争开工辽河、浑太河重点涝区治理,开展排涝泵站更新改造、骨干排水沟道清淤疏浚及其配套建筑物维修整治等,提升重点涝区排涝能力。推进沿海诸河涝区治理前期工作。

  (二)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

  以流域为单元,加强卫星雷达、雨量站网、水文站网共建共享,健全由气象卫星和测雨雷达、雨量站、水文站加预报模型组成的现代化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基本构建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

专栏2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

01健全“第一道防线”

完善测雨雷达站网,开发匹配雷达短临降水预报数据的次小时洪水预报模型。优化升级算力环境,进一步完善洪水预报算力资源体系。

02强化“第二道防线”

推进雨量站提档升级,完善雨量站网布局。开发辽西半干旱地区专用洪水预报模型,提升预报精度;开展鸭绿江流域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研究;完善无资料地区河流洪水预报方法,扩展洪水预报覆盖面。

03提升“第三道防线”

改建省级、地市级巡测基地,改建水文站、水位站。依托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配套水文设施。延伸洪水演进水动力模型覆盖范围,支撑水工程群联合调度推演决策。

  (三)健全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抗大灾,以水库、河道及堤防、山洪灾害易发区、干旱易发区、在建水利工程等为重点,进一步健全责任落实、决策支持、调度指挥“三位一体”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构建现代化物资储备与应急调配体系。

  三、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体系

  持续推动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东水济辽,北水润辽,四干十脉,互联互通”的供水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全面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

  (一)提高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

  加快重要输配水通道建设。有效衔接国家区域水网,完善省级水网骨干输配水通道,推动重大引调水工程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增强水网韧性与抗风险能力。统筹各层级水网,推进一批区域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加强水源互联互通、联合调度,提升区域水资源调配保障能力。

  推进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推进水库清淤、扩容,挖掘现有水源供水潜力。加快推进已列入规划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提升沈大经济走廊、沿海经济带等大中城市和单一水源县级城市的供水保障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继续实施中小型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完善抗旱水源体系。

专栏3水资源配置工程

01重要输配水通道工程

建成辽宁中南部供水工程、省重点输供水内蒙古支线朝阳输水线路,加快实施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工程,力争开工营口南部供水工程、西丰县小型引调水工程(引水入丰)、喀左县供水工程;推进葫芦岛市供水等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后续工程优化调整、北水润辽工程前期工作深化观音阁—大伙房输水连通工程研究论证。

02重点水源工程

建成岗山水库力争开工碱厂、佛寺、龙潭、朱隈等水库清淤;加快推进永平、生金、挂钟岭、关山Ⅱ、胡家湾和盘龙寺、前营扩建等水库前期工作深化造纸厂水库、菩萨庙水库扩建、胜利水库扩建营盘闸、锦盘闸和单一水源城市备用水源研究论证。推动解决白石等水库历史遗留问题。

  (二)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

  在水土资源条件适宜地区,新建、储备一批灌区工程。整装推进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扩大耕地灌溉面积,提升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协同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耕地灌溉条件,夯实粮食安全,提升调度运行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

专栏4灌区工程

01新建大中型灌区

加快推进辽柳、三岔河灌区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推进永平灌区、生金灌区、胡家湾灌区、碧流河灌区前期工作,深化大凌河灌区、朝阳灌区、东风灌区、刘大灌区、富尔江灌区研究论证。

02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

基本完成开原灌区、浑蒲灌区、盘山灌区现代化改造,力争开工靠山、八棵树、祝家堡、爱河、青龙河、大清沟、腰堡、平顶、双胜、兴海等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加快推进大洼、诚信、庄河(二期)等灌区前期工作,深化营口、东港、王石、灯塔等灌区现代化改造研究论证。

  (三)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

  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全面推行“3+1”建管模式推动农村供水优化布局、改善结构,强化管理、提质增效,最大程度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监管、同服务

专栏5农村供水工程

01城乡一体化供水建设

以重大引调水工程沿线和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为重点,新建一批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提高农村供水保障及应对突发事故能力。

02集中供水规模化建设

对城市供水管网短期无法延伸覆盖的地区,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建设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合并其他临近的供水工程,逐步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

03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

对地理位置偏远、地势较高、人口分散的山区,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加快解决重点区域水质超标问题,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04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

深化农村供水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四)推进水网融合发展

  推动水利建设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生态旅游、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有偿使用研究。推动水网与航运融合发展,深化辽河、浑河、太子河、大辽河等内河复航研究论证。探索辽宁水经济发展新路径,提升水网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

 四、完善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体系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核心,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增强水生态服务功能。

  (一)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实现还水于河。研究推动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和城市河湖补水。强化河湖长制。开展全省河湖健康评价,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目标确定,强化生态流量(水量)调度与监管。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严格河湖库水域岸线管控。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河道采砂管理,落实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机制。全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预警能力建设,提高水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专栏6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01母亲河复苏行动

巩固拓展寇河母亲河复苏成效。推进庄河、苏子河、卧龙湖、大凌河、辽河干流母亲河复苏行动实施。

02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加快推进寇河、庄河、苏子河、卧龙湖、五里河老哈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前期工作。

03幸福河湖建设

基本建成小汤河、东洲河、十家子河等幸福河湖。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有序推进卧龙湖等幸福河湖建设。

  (二)推进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和超采治理

  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加强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强地下水禁(限)采区分区管控,制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方案,推动实施盘锦等地区地下水水源置换,逐步削减地下水取水量。深入海(咸)水入侵调查研究,制定海(咸)水入侵防治措施,有效遏制海水入侵。

  (三)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和管理

  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落实差别化保护治理措施。以重要江河源头及两岸、重要水源地、水蚀风蚀交错区为重点,全面实施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持续巩固加强辽干、东辽河生态封育管理

  全面推动科尔沁沙地治理区及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强化辽西丘陵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东北黑土区侵蚀沟专题调查和治理。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做好城市更新水土保持工作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强化水土保持监测评价和监督管理。

专栏7水土保持治理工程

01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加快实施抚顺县一体化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积极推进科尔沁沙地区和其他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治理面积3000平方公里。在村庄或城镇周边水系、江河源头、水源地、自然资源与人文禀赋条件较好和经济社会发展潜力较大的区域,采取竞争立项方式择优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40个。

02侵蚀沟治理

加快实施东北黑土区(包括黑土地)侵蚀沟治理,统筹北方土石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稳步开展侵蚀沟治理,完成侵蚀沟治理3353条。

03坡耕地治理

以粮食主产区的坡耕地分布集中区为主,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坡耕地治理与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统筹规划、系统实施,优先治理“近村、近路、近水”、集中分布的坡耕地。

  五、加强水利数智化赋能

  按照“需求牵引、应用至上、数智赋能、提升能力”的要求,以“工程带信息化”建设模式,推进水利数智化建设。

  (一)全面推进监测感知能力建设

  推进“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能力建设。完善数据汇聚机制及共享机制,推进多源数据互联互通。强化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设施建设。

  (二)统筹推进水利数智化建设

  推动辽河干流、浑河等重点河流数字孪生建设,不断提升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与水平。推进省级水网调度中心建设,强化多层级协同调度能力。新建重大工程同步建设数字孪生工程,积极推进已建工程数智化升级。推进安全大坝、生态大坝、智能大坝建设,基本建成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建设水旱灾害防御应用体系、水资源管理与调配应用体系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

  六、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探索用水管理新模式,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

  (一)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

  落实“四水四定”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完成全省跨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修订和可用水量确定,明晰区域初始水权完善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体系。开展流域跨行政区界断面、水量分配重要控制断面和地下水等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水资源用途管制和差别化管控,加强非常规水源配置利用。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64.58亿立方米以内强化取用水领域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加强取水计量和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推动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

  (二)强化重点领域节水

  全面推进农业节水增效,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发挥辽宁省节约用水厅际协调机制作用,合力推进工业节水减排,加快实施生产工艺与用水设备升级,系统提升工业用水效率;全面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加强合同节水管理。重点推进辽河流域及长海县水预算管理试点。

  七、改革创新水治理体制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进一步深化改革,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完善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修订出台《辽宁省地下水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做好立法项目储备工作。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持续深化水利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机关建设,不断优化水利法治营商环境。

  (二)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建立项目参建单位履职评价和奖惩机制。全面压实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责任制。统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检查。全面压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全面推行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标准化。建立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流域和区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推动水网结点水库调度运用方式调整。进一步完善移民安置制度体系,全力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加强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做好移民直补资金发放。

  (三)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和安全生产

  进一步完善水利监督制度体系,明确全省水利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推进水利行业监管信息化建设,持续强化监管效能,实现水利行业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监管,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责险,全面推进水利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提质增效。

  (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做强做大国有水利企业作为水网建设平台。引入民营资本、专业技术企业等多元主体,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提升水利工程建设与服务质量。深化水价改革,适时推动水价调整。持续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推进用水权交易改革。

  深化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对接,充分发挥金融对水利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募投建管一体化模式,全过程参与水利前期、投资、建设、运营。探索新建灌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反哺水利工程建设。推广绿色金融模式,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探索水生态产品抵押质押等绿色金融实践,创新水利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盘活水利存量资产,探索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和发行。

  (五)加强水利科技创新

  健全“工程带科研”机制,提高水利工程的科技含量。完善省水利科学技术奖评选标准。加大水利科技创新投入,实施《构建辽宁省先进实用水利科技支撑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志性科技成果。强化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六)传承弘扬水文化

  科学编制《辽宁省“十五五”水文化建设实施方案》,促进水利遗产的挖掘保护、活化利用和文旅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水文化传播,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水文化品牌

  八、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以党的领导贯穿规划目标任务分解、资源调配、成效评估等规划实施全过程,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保障项目按照既定目标有序推进。聚焦资金、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构建“多元供给、高效配置”的保障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资源支撑。推进实施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精准匹配基层需求建立规划常态化宣传机制,提高社会公众对涉水事务的监督和参与程度。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和实施评估。持续完善水利发展“大禹杯竞赛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评估体系,发挥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十五五”时期是辽宁全面振兴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的战略机遇期、聚力攻坚期、重要窗口期,水安全保障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为系统谋划“十五五”时期水安全保障重大任务、持续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制定《辽宁省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围绕国家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战略部署,支撑“一圈一带两区”发展格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加快建设辽宁现代化水网,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篇章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8章设置7个专栏。

  总体要求到2030年,辽宁现代化水网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全省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力、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加强,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规划加快河道及堤防、防洪(防潮)控制性枢纽建设。加强涝区和山洪灾害治理。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提升全省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和应急抢险救灾能力。

  完善水资源配置和供水保障体系。规划完善“东水济辽,北水润辽,四干十脉,互联互通”的供水网络,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全面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积极推进水网融合发展。

  完善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体系。规划持续推进母亲河复苏,实现还水于河。研究推动河流生态廊道建设和城市河湖补水。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动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目标确定,强化生态流量(水量)调度与监管。开展小水电绿色改造提升。推进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和超采治理,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和管理。

  加强水利数智化赋能。规划以“工程带信息化”建设模式,推进水利数智化建设。推进“天空地水工”一体化监测感知能力建设。推动辽河干流、浑河、大凌河等重点河流数字孪生建设。推进省级水网调度中心建设。新建重大工程同步建设数字孪生工程,积极推进已建工程数智化升级。建设水旱灾害防御应用体系、水资源管理与调配应用体系等水利业务应用系统

  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体系。规划从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节水两个方面,全方位提升节水水平开展水预算管理试点,探索用水管理新模式,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强化农业、工业、城镇重点领域节水。

  改革创新水治理体制机制。规划提出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健全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水利行业监督和安全生产,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水利科技创新,传承弘扬水文化,不断完善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提升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规划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规划目标任务分解、成效评估等规划实施全过程。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聚焦资金、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构建“多元供给、高效配置”的保障机制。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和实施评估。持续完善水利发展“大禹杯”竞赛机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评估体系,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编辑时间: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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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董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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