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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震局就《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来源:辽宁省地震局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6日  信息来源:辽宁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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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地震局牵头起草了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质量,现拟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该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建议为尽快推动实施意见出台,积极推进工作落实,请于202672524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24)86580018

  电子邮箱:lzgcc2025@163.com

  附件1.《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解读材料

  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更高水平的地震安全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扎实推进辽宁省防震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现代化应急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坚持预防为主,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社会共治,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聚焦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扛稳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地震科技创新为双驱动,以数智化前沿技术为引领,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落实探、测、报、防、治、救、研重点任务,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满意、业绩一流的地震部门,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辽宁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全省基本建成监测智能、防治精细、科技先进、管理科学、服务高效具有鲜明辽宁特色的新时代防震减灾+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城乡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地震灾害风险防治、监测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服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业务能力实现整体跃升,社会公众防震减灾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省防震减灾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2035年综合防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全面巩固,地震安全韧性显著提升,与全国一道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

专栏1辽宁省十五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预期值

属性

1

地震预警区全省面积覆盖率(%)

≥95

约束性

2

距岸50公里内近海海域2.5级地震监测覆盖比例(%)

≥60

预期性

3

预警首报用时小于10s、烈度速报精度≤10千米覆盖度(%)

≥95

预期性

4

预警服务公众规模(万人)

2000

约束性

5

地震预警的行业应用数(个)

≥10

约束性

6

震后趋势判定准确率(%)

≥80

预期性

7

1:50000活断层填图长度(千米)

>200

约束性

8

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面临直下型地震风险城市的活动断层探查开展率(%)

100

预期性

9

一级断裂带探查开展率(%)

≥50

预期性

10

二级断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开展率(%)

≥60

预期性

11

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报告县域覆盖率(%)

100

约束性

12

拓展人工智能在防震减灾领域的应用场景(个)

≥3

预期性

13

县级行政区防震减灾科普场馆个数(个)

10

约束性

14

提供面向公众、行业、政府的服务事项新增数(项)

≥10

约束性

15

开展面向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重要行业等领域地震风险监测服务(类)

≥4

约束性

  注:指标名称前标注为参照国家防震减灾规划设置的指标。

  二、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效能

  (一)完善地震监测站网

  统筹优化全省地震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实现预警能力全域覆盖。推进省、市、县级资源一体化整合,加强区域地震观测数据深度融合,提升环京津冀地区、东北地区、辽宁一圈一带两区、国境周边地区、“一带一路等重要发展战略部署区域的监测能力。建设辽宁沿海区域海洋地震实时观测站网,建设水库、核电、矿山、石油化工等领域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提升海域和非天然地震监测能力建设地震监测智能化管理平台,推进地震监测站网智能化升级健全监测站网安全运行体系,组建专业化运维保障队伍,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二)强化速报预警服务

  优化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扩大秒级地震预警区范围,进一步提高烈度速报精准度,升级省、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开展新一代地震预警全链条关键技术研究,实现多灾种预警信息一张网。拓展地震预警融媒体信息发布渠道和行业定制服务,实现与应急广播系统平级对接,解决地震预警发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拓展地震预警服紧急处置,实现应急、教育、交通、水利、文化等行业应用,提升预警信息公众和行业覆盖度

  (三)提升预报减灾实效

  实施地震预报发展战略,优化长中短临一体化预报业务体系,提升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确定和震后趋势判定的准确性,优化地震综合概率预报,推进基于物理模型的长期预报,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开展智能化震情会商技术系统研发与应用,提升会商时效性和社会服务能力水平。

专栏2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

1.辽宁省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统筹优化全省地震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完成辽宁东部抚顺、本溪、丹东、铁岭四市地震监测台站建设,实现辽宁省秒级预警能力全域覆盖。

2.台站智能化改造。推进地震台站智能化改造,建成集智能管控、智慧运维、定制数据分析于一体的数智化运行体系。

3.辽宁海洋地震监测预警服务提升工程。基于合理布局和优化改造,开展辽宁近海、海域岛礁等地建设和测震监测站网更新升级,提升观测质量。依托辽宁海上风力发电平台等资源,探索海洋地震监测技术,建设海洋标准化示范台阵,服务沿海大型化工企业、核电地震风险应对及生产安全保障服务等。

  三、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一)夯实地震灾害防御基础

  深入查明大震巨灾风险底数,开展辽宁省多手段、系统性大震震源探查,落实辽宁省地震构造环境探查规划,积极推进大震震源探查和面临直下型地震风险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程实施。围绕一带五廊地震构造布局,配合开展一级重大活动断裂郯庐断裂带(沈阳-渤海段)探查工作,开展金州断裂、海城河断裂、浑河断裂和鸭绿江断裂等重要二、三级活动断层探查,加强海域构造探查,基本查清辽宁地区未来潜在6.0级及以上中强震震源分布和面临直下型地震灾害风险城市底数。加强地震灾害防御数据库建设,提升数据标准化和共享水平,实现风险信息的动态更新、互联共享和权威发布。

  (二)筑牢地震安全风险防线

  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持续推进辽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常态化更新,开展矿山、危化、建筑、交通、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地震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地震安全韧性城市建设支撑,持续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建立房屋建筑地震灾害隐患量化评估体系,以沈阳、大连为试点开展城市风险感知与评估、地震灾害情景构建等地震安全韧性技术应用。开展农村房屋抗震能力普查,推动农村房屋抗震能力提升。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风险监测评估,提升重大基础设施地震安全服务能力。为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选址、城市更新行动、乡村振兴提供地震安全服务。

  四、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地震灾害应对准备

  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与修订机制。全面强化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联动,开展协作区应急演练,常态化组织地震灾害应急演练。开展重点地区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和震前风险隐患精准识别工作。建立东北地区震前预评估、重点隐患排查,震时快速评估、烈度评定,震后破坏调查、恢复重建服务的地震应急全过程协作机制。

  (二)提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

  研发市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系统,持续优化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形成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应急服务产品。建立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地震现场装备现代化架构,建设地震现场应急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以技术赋能支撑辽宁地震应急处置全流程高效运转。

专栏3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重点地区大震震源探查。建设构造探查装备基地、地震灾害防御实验室和震源三维建模技术平台,开展辽宁大连、抚顺、丹东和营口等城市和城市群活断层精细探查与地震危险性评估,开展辽宁省海城河断裂、金州断裂和鸭绿江断裂等重要二、三级活动断层探查,基本查清辽宁地区未来潜在6.0级及以上中强震震源分布和面临直下型地震灾害风险城市底数。

2.城乡韧性能力提升。构建基于多源遥感与机器学习融合技术的承灾体地震风险动态评估平台。开展沈阳、大连城市地震安全韧性技术试点应用。开展农村房屋抗震能力普查。

3.强化应急准备能力。推动建设市县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系统。优化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

  五、强化地震科技创新驱动

  (一)完善地震科技创新机制

  优化科研项目资源配置,聚焦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精准布局创新资源。推动地震业务链、科技创新链和专业人才链深度融合,建立业务型、有组织科研体系。深化以创新能力和业务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改革,强化评价结果的反馈与应用。构建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完善面向行业需求与社会应用的科技成果交流机制。健全科技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实战化、科技型、接地气的人才队伍。

  (二)推进关键技术攻关

  主动融入国家、辽宁省创新战略布局,开展重点区域陆海地壳模型精细解析、重点城市地震灾害中强地震振动模拟、地震灾害风险感知、海洋地震监测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先进适用技术纳入工程项目与技术储备库。推进郯庐断裂带-沈阳至渤海段地震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建设辽宁省地震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辽宁省地震科学数据中心,引入各行业创新科技成果,开展大震孕育发生过程动态监测与预测、陆域和海域大震监测预警、危险源识别与灾害风险防控、重大海洋设施(工程)地震安全风险感知、陆海一体地震动模拟与预测、城市群及近海重大工程地震安全保障与风险管控、郯庐断裂带-沈阳至渤海段地震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提升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研发,解决郯庐断裂带-沈阳至渤海段陆域和海域地震灾害综合风险防控重大科学问题。

  强化智能应用

  开展人工智能+防震减灾行动,构建地震领域多类型、多模态的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建设监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识别、地震预测等地震垂直领域大模型。研发地震大数据挖掘与建模技术,发展人工智能算法。培育拓展高价值应用场景,加快发展新质业务能力,赋能地震安全服务。

专栏4防震减灾+智慧安全服务工程

1.构建标准数据集。建设高密度泛在感知监测预警网,融合地震监测站网,构建地震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

2.垂直领域大模型和平台。建设泛在感知监测预警大模型、地震灾害风险识别大模型、地震基础知识大模型和地震概率预测模型等地震垂直领域大模型,建设基于大模型的防震减灾+智慧服务平台,提升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震害防御智能化水平。

3.地面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感知。建设地震灾害风险感知系统,提升城市老旧房屋、重要建筑、重大能源设施及重要交通枢纽等地面基础设施的地震灾害风险识别能力。

4.地下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感知。建设地下工程监测预警系统,提升对地面塌陷、地铁隧道和冲击地压等振动灾害风险的防御能力。

  六、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

  (一)深化数字化转型与数据治理

  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规范数据采集、清洗、存储、分析、共享全流程管理,打破数据孤岛。完善市县地震部门灾情信息通报制度,强化与应急、消防、住建、自然资源等行业的灾情数据实时共享,搭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二)提升公众防震避险能力

  建设省级防震减灾科普资源库和科普工作室,完善产品体系,打造优质的防震减灾科普原创作品。建立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场馆暨多元化实训基地体系,完善优化馆内关于防震减灾、应急避险等设施。推动市县依托现有应急避难场所、科技馆、学校等资源,建设区域性实训站点。打造省级防震减灾科普大篷车,围绕防震减灾科普重点时段开展科普六进。开展各类防震减灾科普大赛,支持和鼓励社会群体积极参与。深化防震减灾融媒体建设,提升涉震舆论引导能力。

专栏5面向公众的应急安全体验实训和科普教育提升工程

1.辽宁特色防震减灾科普实训基地。依托现有场地和资源,建设自然灾害全景体验廊道、抗震民居展区、震级体验区、交互体验区、应急产品展销区等具有辽宁本地特色的实训设施,打造集科普教育、技能实训、应急演练于一体的综合性基地。

2.沉浸式智慧科普教育平台。运用5G、VR/AR、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建设智慧科普、数字长廊、云展馆等沉浸式体验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移动端科普应用和线上虚拟展馆,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拓展科普覆盖面和便捷性。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筑牢法治保障

  (一)完善体制机制

  坚持统分结合、防救衔接、上下联动,加强防震减灾统筹协调,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部署、检查和监督机制,推动地震灾害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加强法治建设

  推动监测、预报、安评管理条例和《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制定、修订配套政策,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及个人的防震减灾责任义务。完善标准规范体系,修订地震动参数区划、抗震设防、应急响应等地方标准。完善宣贯、实施及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地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信息化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九五普法。

  )构建地震人才队伍多元发展格局

  优化防震减灾人才结构布局,开展辽宁特色领域地震人才高地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对新兴领域复合型青年人才培养,鼓励基层人员在职学历提升,探索开展基层地震人才定向培养项目,实现辽宁地震科技人才梯次配备和有效衔接。开展区域性技能比武、实战演练,提升各类人员专业能力,努力建设高素质实战化科技型接地气的人才队伍。

  八、保障措施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规划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统筹解决跨区域、跨领域重大问题,推动各地、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强化任务实施管理,按年度将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本规划将防震减灾重点任务纳入同级政府规划中,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并积极争取国家、地方防灾减灾政策支持和投入,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总结推广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立项依据

  辽宁省防震减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二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国家防震减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及《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七条"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上一级防震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编制。规划计划于2026年7月底前印发实施。

  、主要考虑及基本框架

  (一)总体考虑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和"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全面深化改革和地震科技创新为双驱动,以数智化前沿技术为引领,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落实"探、测、报、防、治、救、研"重点任务,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地震安全保障。

  (二)把握的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防震减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聚焦回答好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坚决扛稳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确保防震减灾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筑牢安全屏障。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最高准则,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抗御地震风险的能力,将防震减灾深度融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是坚持尊重自然规律,夯实科学防御根基。深化对地震灾害规律的认识,强化大震震源探查和活断层探测,精准查明地震风险底数,科学规划防灾布局,使防震减灾工作建立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的坚实基础之上。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推动向事前预防转型。突出防胜于救,推进灾害治理关口前移,筑牢地震安全风险防线,推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根本性转变,最大程度降低地震灾害损失。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数智科技赋能。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为引领,培育防震减灾新质生产力,推动监测、预报、预警、防御全链条业务能力整体跃升。

  六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全链条协同治理。统筹“探、测、报、防、治、救、研”各环节任务,加强省、市、县三级资源整合与跨部门协调联动,构建监测智能、防治精细、响应高效的一体化防震减灾体系。

  七是坚持社会共治,凝聚防灾减灾合力。深化“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推动科普实训向公众延伸,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防震减灾治理格局。

  (三)基本框架

  《规划》送审稿共分八个部分,约5500字。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回答好"大震之问",扛稳扛牢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推动落实"探、测、报、防、治、救、研"重点任务。主要目标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有辽宁特色的新时代"防震减灾+"现代化体系,全面提升城乡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设置15项量化指标,涵盖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地震灾害防治、地震应急处置、公共服务等方面。

  第二部分:提高地震监测预报预警效能。部署完善地震监测站网、强化速报预警服务、提升预报减灾实效三项任务。设置"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专栏。

  第三部分:提升地震灾害综合防治能力。部署夯实地震灾害防御基础、筑牢地震安全风险防线两项任务。设置"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治能力提升工程"专栏两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提升地震应急处置能力。部署强化地震灾害应对准备、提升应急响应保障能力两项任务。设置"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治能力提升工程"专栏一项重点任务

  第五部分:强化地震科技创新驱动。部署完善地震科技创新机制、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强化智能应用三项任务。设置"防震减灾+智慧"安全服务工程专栏。

  第六部分:提升"防震减灾+"公共服务能力。部署深化数字化转型与数据治理、提升公众防震避险能力两项任务。设置"面向公众的应急安全体验实训和科普教育提升工程"专栏。

  第七部分:进一步深化改革筑牢法治保障。部署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法治建设、构建地震人才队伍多元发展格局三项任务。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从党的领导、统筹协调、任务分解、资金保障、宣传引导、监测评估等方面提出保障要求。

  (四)重点内容

  一是突出目标引领。设置15项量化指标,预警服务公众规模达2000万人,地震预警区面积覆盖率达95%以上,7度及以上设防地区面临直下型地震风险城市的活动断层探查开展率达100%。

  二是提升监测预警效能。建设辽宁沿海区域及海洋地震实时观测站网,拓展预警信息融媒体发布渠道和行业定制服务,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是加强灾害风险防治。开展大震震源探查和重点活动断层探测,基本查清未来潜在6.0级及以上中强震震源分布。以沈阳、大连为试点开展地震安全韧性技术应用,开展农村房屋抗震能力普查。

  四是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开展"人工智能+防震减灾"行动,构建地震领域人工智能训练数据集和垂直领域大模型,推进郯庐断裂带-沈阳至渤海段地震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

  五是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省级防震减灾科普资源库和科普场馆体系,打造沉浸式智慧科普教育平台,提升公众防震避险能力。

  六是深化改革筑牢法治保障。推动《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修订,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开展辽宁特色领域地震人才高地建设。

  七是强化工程抓手。设置5个专栏,将重大工程项目融入各重点任务,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编辑时间: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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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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