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留言详情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带  "*"  的为必填项

来件人
*
单位
*
地址
*
邮编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标题
*
内容
*
验证码
*

留言详情

编号:2026071617554975102浏览数:50

姓名

李丽霞

留言时间

2026-07-16 17:55:49

留言内容

您好!我公司是兴城铂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新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龙兴路16号,属于北京来兴投资的房地产企业。现就兴城市自然资源局、商品房办证化解工作专班存在滥用职权、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刻意偏袒本地失信企业兴城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问题予以实名反映,前述不当行政行为已严重侵害我公司合法权益,严重破坏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举报对象与核心举报事项 (一)被举报单位 1、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2、兴城市已售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证问题化解工作专班 (二)相关责任人员 专班负责人:兴城市自然资源局李浩、薛鹏; 兴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李宇新 (三)四项核心违法违规事实 1、程序严重违法、超越法定职权 我司对案涉土地抵押未注销、兴城市恒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恒大公司”)数亿债务分文未清偿、未取得抵押权人(我司)书面同意,强行单方推进兴城大院不动产首次登记,属于典型行政乱作为、违法登记。 2、刻意制造既定事实、协助房企转移资产规避执行 明知(2025)辽民终425号债权纠纷二审尚未审结、我司上亿抵押债权权属仍处于司法审理阶段,违规打印50份分户不动产权证书半成品,意图通过行政确权固化房屋产权,帮助兴城恒大公司剥离可执行资产、掏空我司法定优先受偿权。 3、拒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剥夺利害关系人法定知情权 自2026年7月2日送达登记告知函至今,拒不向我司公开启动本次单方登记的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专项批复等全部审批文件,刻意隐匿行政决策依据,剥夺我司陈述、申辩、抗辩的法定权利。 4、长期系统性地方保护、破坏辽宁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项目前期放任无证违法施工倒逼外地招商企业(我司)转让土地,到事中放任本地房企(兴城恒大公司)私刻公章、侵占全部售楼回款,再到事后违规登记偏袒本地失信房企(兴城恒大公司),形成完整地方保护链条,违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等保护外来投资者的法定要求,造成“投资不过山海关”恶劣示范效应。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6-07-17 10:18:20

回复内容

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不受理举报投诉、信访,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无关的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受理范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辽宁省辖区内各级政府及部门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为,可通过意见箱反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也可通过意见箱提出。您的问题不在公开意见箱受理范围,感谢您对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处理部门

辽宁省政府

信息
请登录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正在跳转...
版权所有:辽宁省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9号 邮编:110032
辽公网安备 21010502000372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3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5023109号 联系邮箱:mhwz@ln.gov.cn

微信公众号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