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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6日

第五节 采取措施保障人民生活

  一、救济难民与失业工人

  民主政府建立伊始,首先面对的是因战争和日伪残酷统治所造成的大批难民。为使这些穷苦百姓能维持基本生活,民主政府在当时经济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千方百计筹集粮款和各种生活物资救济难民。

  1945年本溪、沈阳等城市相继解放,为救济城市贫民及失业工人,民主政府发放救济粮3300吨,以解燃眉之急;随后又拨煤800吨,每吨按100元东北币价格出售,所得煤款80万元全部用来救济难民;另拨煤2000吨、粮75吨救济难民,使人民生活得以安定。但由于国民党军队的进犯,东北民主联军根据战略需要撤出各大城市,人民又陷入苦难的深渊。1948年2月,东北人民解放军进入战略反攻阶段,国民党败退时大肆抢掠,许多工厂倒闭,大量工人失业。为此,各级民主政府又投放大量救济粮款,仅营口市就先后两次发放救济粮66万余公斤,救济了16626户。沈阳在第二次解放时,为解决难民及失业工人的救济问题,成立了救济委员会,首次拨粮16.9万公斤,衣服1.7万件,安定了民心,稳定了社会秩序。当时,辽宁地区除战争外,又遭水、旱双重自然灾害的突袭,造成地区性重大饥荒,受灾人口达200余万,吃糠者达50余万,预计到第二年春天完全缺粮者至少要有100万人左右。据此,辽宁省政府经过紧急动员,派出4个工作组到灾区帮助工作,组织生产救灾。在台安、盘山、牛庄组织灾民割苇编席、打鱼、晒盐,开展副业生产度荒。在棉区实行种棉预购政策,先付预购金,这样不仅可解决棉花的销路问题,又解决了农民缺钱买粮的困难。省政府又从外省调进9万余公斤粮食贷给贫困农户,以解燃眉之急。

  此后,辽宁境内各省政府将救济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建立了救灾委员会,组织群众发展副业生产,通过运销合作、以工代赈,组织群众生产自救和自救公助度过灾荒。辽西省政府在拨粮拨款救济灾民的同时,还发出“节约粮草,救济灾荒”的通知,要求全省非参战机关、部队、学校、团体所有人员、马匹,每日节省米50克,料500克,草500克,以3个月为期,将节约下来的粮、草、料全部用于救济灾民。在各级民主政府的领导下,辽宁地区人民战胜了灾荒,安定了群众生活。

  二、促进工人就业

  解放战争期间,许多工厂毁于战火,工业原料奇缺,产品无销路,工厂倒闭,造成大量工人失业。据不完全统计,1948年沈阳解放时有失业者10余万人,辽阳、营口、鞍山3市有失业人员3万余人。失业工人生活极端困难,有的靠卖破烂、拣煤渣过活;有的吃树皮、挖野菜,甚至卖女为娼;有的冻饿而死。面对这种情况,民主政府将安排工人就业、组织工人生产自救作为首要任务。通过职工总会进行失业工人登记,开办职业介绍所,组织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和运销组,帮助失业工人安排工作。鞍山市组织生产合作社110个、运销组200多个,解决了3500余人的就业问题。营口市建立职工合作社364个,创办了肥料公司和小罐头厂,组成了594个生产自救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生产自救活动。仅组织失业工人贩鱼一项就安排4500余人就业。辽宁铁路、造船等14个企业,利用本企业的优势,仅用一年时间就安排35276名失业工人就业。

  民主政府在组织工人生产自救的同时,还动员一些工人回原籍参加土改分地。辽阳有1500多户、鞍山有2000多户失业工人回乡种地,减轻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安东省政府制定了“保证发展工商业,发展生产开工开业,解决失业工人、贫民生活”的工作方针,开展复工运动,对私营工商业者发放贷款,帮助、鼓励其复工复业。为调动私营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民主政府对在土改清算斗争中被揪斗的私人工商业予以纠偏,退还了一些被没收的财产和设备。同时,国营企业加大了对小企业的加工订货数额,扶助中小企业发展,以减少失业人员。由职工总会出面,根据各工厂的生产能力,向资方做说服动员工作,使其多雇佣工人。这些措施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另外,各级政府还加强了对工人的技术培训,举办工人夜校、识字班、技术学校等,对工人进行政治文化教育,提高就业工人的素质,从而进一步保障了工人的就业率。

  三、开展生产自给

 

  为保障供给并减轻人民负担和财政压力,辽宁各地民主政府纷纷采取了各种生产自给措施。1947年3月,中共辽东分局做出《关于后方机关部队生产任务的决定》,要求所有党政军后方机关及辽东军区、各省军区、独立团等单位,生产自给全年蔬菜和肉类,自给2个月的粮食。并强调“我们的斗争将得到全东北我军的配合与人力物力的支援,但全部精神必须放在自力更生上,避免依赖和等待”。同年11月,辽北省政府发出实行地方财政自给的指示信,号召每人生产粮食500公斤;完成粮食、蔬菜、被服等全年自给任务;马草不论前方、后方自给4~6个月。安东省政府、省军区联合颁发生产动员令,规定:“凡从事劳动生产的个人所得,一律归其所有,不再重新分配。公粮负担按去年减轻8%。”各地民主政府还建立了一批经济农场、实验农场、军需生产厂,开展农业、副业与军工生产。同时加强节约工作及严禁贪污浪费,在供给标准上区别前方与后方、作战与非作战;领导机关尽量减少临时费、特别费;精简后勤人员;公营事业单位一律实行经济核算制;严禁用公款以个人名义送礼等。这些措施对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减轻人民负担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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