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走进辽宁 -> 施政纪略 -> 第五章
【字体: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6日

第四节 整顿金融秩序与稳定物价

  一、整顿金融秩序

  1945年“八一五”光复后至东北全境解放期间,由于政权更迭、战争因素和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搜刮民财引致恶性通胀等原因,辽宁金融秩序十分混乱。同期,辽宁各地流通着伪币(200多亿元),苏联红军票(97亿多元),国民党政府发行的东北九省流通券(累计发行1万万亿元)、法币、金圆券,以及民主政府在解放区发行的地方币等。辽宁地区民主政府从建立伊始,就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整顿金融秩序,确保货币市场稳定,并建立独立自主的本币制,与伪币、蒋币及国民党利用伪币、蒋币套购解放区物资展开货币斗争。1945年10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决定,在接收官僚资本银行的基础上于沈阳成立东北银行总行,在新民县建立印钞厂。11月12日,东北银行对外营业,代理国库,并以国库担保,发行东北地方法币。1946年1月,辽北解放区成立了东北银行辽西分行(次年2月改为辽北省分行),发行辽西

  地区流通券。冀、察、热、辽解放区成立了热河省银行和长城银行,发行热河券和长城券。3月,东北财经会议决定,东北银行发行东北地方流通券通用东北全境。为适应各解放区比较分散的特点,允许各解放区分别建立地方银行,发行10元以下小票在区内流通。同年,辽东解放区成立了东北银行辽东省分行、安东省分行和辽宁省分行,发行辽东地方流通券,在辽东、辽南一带流通,后来扩大到通化附近。同年7月1日,旅大解放区成立了大连银行(次年4月改为关东银行),发行关东券。在关东行署领导下,关东银行为稳定物价、巩固币制进行了两次币制改革。第一次(1947年5月23—27日)为防止区外苏联红军票流入大连冲击物价,对市面流通的苏联红军票、伪币10元券和100元券一律加贴同额小贴方准使用,未加贴者一律禁止使用,1元、5元券的伪币可照常流通。第二次(1948年11月15—19日)发行关东银行币,贴兑苏联红军票,用伪币10元、100元券换领关东币。这次币制改革兑换比价不同,对群众手中不超过限额的旧币按1∶1等值兑换,企业一般按10元旧币换领1元关东币的比值兑换。兑换结果,共收回旧币66亿元,折合关东币47亿元,统一了货币,稳定了金融。

  辽宁全境解放后,除关东银行外,各解放区地方银行统一归属东北银行总行领导。东北银行及其各解放区地方银行,对曾在国民党统治区流通的各种货币以及伪币等,采取不同的政策和方法进行取缔、驱逐和收兑,最终以东北地方流通券统一了全境的货币市场。为确保货币市场稳定,还加强了对金银市场的管理,实行统一金价,并加大了对金银投机分子的打击。各银行还通过大力开展存、放、汇业务,为支援辽宁乃至全国的解放战争,医治战争创伤,制止通货膨胀,稳定金融市场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稳定物价

  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为维持内战及其反动统治滥发纸币,加之生产不景气,物资奇缺,造成历史空前的恶性通胀和物价暴涨。两年多的时间里,沈阳市零售物价总水平竟上涨了1﹒68万倍。而同期辽宁各解放区在民主政府领导下,保持了金融、物价稳定,保障了生产发展、人民生活和支援前线的需要。东北人民解放军陆续收复辽宁各地后,民主政府在国民党扔下的经济凋敝、金融崩溃、物价飞涨、民生艰难的乱摊子面前,为稳定物价、保障民生,建立与巩固新民主主义经济体系,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措施。首先是停止使用所有流通市面之各种蒋币、伪币,公布收兑办法,为减少人民群众损失拿出100亿元东北币实行救济性兑换。针对市场农产品供不应求、粮米奇缺,对沈阳等中心城市粮价安排上略高于周围产粮地区价格,以吸引外地粮食进城。向私营商业企业宣传解放区价格情况和民主政府政策,使之心里有底,敢于开业。为及时了解物价行情,掌握物价标准,辽宁省政府要求各市县财政、贸易、税务部门,责成专人调查主要城镇各项物价,并每月逢五、逢十向省财政厅报告。为平抑物价,适时动用省政府掌握的物资实行压价抛售,迫使价格回落,控制物价波动。1948年内,安东市为平抑物价共抛售粗粮211.25万公斤,各色粗布2028匹,食盐1190万公斤,棉纱14475捆。春荒时,对粮食实行配售,仅安东市当年就配售855吨。1949年4月,“东北生产建设实物有奖公债”在辽宁各地发行,仅沈阳市即发行2123亿元东北币公债。同月,中共安东省委、省政府发出《关于发行生产建设实物有奖公债的指示》,全省共发行600亿元东北币公债,认购对象主要是城镇居民和工商业者,使囤积居奇商人竞相抛吐,市场行情直线下降,安东省布、粮、煤等生活必需品物价指数,4月底即比月初下降7%。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