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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5日

第四节 奴化教育

    东北沦陷前,辽宁的教育事业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如东北大学、冯庸大学、交通大学(设于锦州)、奉天医科专门学校等都是省内外有名的高校。中等教育如男同泽、女同泽、汇文中学、奉天一高和二高、奉天省立中学等,初等教育如扶轮小学、模范小学、商埠地小学等都是各具特色的名校。但“九·一八”事变后,辽宁教育事业陷入严重倒退和最黑暗的时期。

    一、摧残、扼杀民族教育

 

    辽宁沦陷后,日本侵略者占领初期便强令所有中国学校一律停办。东北大学被肢解为日本军营、汉奸文化团体、日伪警特的活动场所。冯庸大学被日军占领,学校飞机场变成日本军用机场。各级各类学校的设备、器械多被劫掠一空。民国21年(1932年)伪政权建立后,为适应日本对东北实施长期殖民统治的需要,开始对中、小学进行所谓的整顿、恢复和发展;同时,对高等院校也开始由停办转为恢复与“创办”。

    在初等教育方面,日伪政权认为“王道立国,首重教育;教育之基,尤在童蒙”。因此,把培养“忠良之国民”的重点放在发展殖民化学前教育和小学教育上。陆续添设了一些幼稚园,将原初级、高级、短期小学“改造”成“国民学校”、“国民优级学校”、“国民学舍”,甚至将民国初期即已淘汰、废止的私塾恢复“改造”成“国民义塾”。民国21年(1932年)即组成伪“教科书编制编纂委员会”,编纂审查伪教科书,以“王道乐土”、“日满亲善”等奴化思想毒化儿童。据伪文教部统计,日伪统治初期,东北学龄儿童就学率仅占23%。

    在中等教育方面,日伪政权深感学生心知渐启,其民族意识、爱国思想已难“驾驭”,诬称中学为“排日干部养成所”,遂采取减校缩制、删改课程、改变学校性质、限制专业和升学比例、加重学生课外负担(从事操练、劳作等),强调“以掌握符合实际生活之知识与技能”为目的的种种限制发展措施。至民国26年(1937年),整个东北地区仅恢复设立中学173所,学生33650人,教师1675人(上述各项数字中,伪奉天、安东、锦州3省分别约占一半)。到民国29年,沈阳只有男子“国高”(即“国民高等学校”,下同)12所,分别为农、工、商各科专业中学(初、高中各2年);女子“国高”4所,只设烹调、缝纫、纺织等实业课,培养“贤妻良母”式的家庭主妇。“国高”毕业升大学时,只能考预科(日本学生可直接进入本科),升学比例也大大低于日本学生。另有师道学校1所(中师)、南满中学一所(为日本子弟开办)。中等以下的学校名称,一律冠以“国民”二字,日伪声称,是为了对学生“潜移默化地培养‘国民’观念”。

    在高等教育方面,“九一八”事变后,日军残酷镇压抗日爱国师生,东北大学、冯庸大学、交通大学等省内主要高校被迫流亡关内,其余公立大学皆被关闭,大批师生流散,校园一片萧索。至民国22年5月,仅存的几所私立大学才陆续复课,但此后也分别因“经费不足”或“违反建国精神”,被日伪政权强行解散。至此,辽宁民族高等教育被全面扼杀。日伪认为,大学尤其是其法、文科系,是“培养将来处于国家领导地位而进行活动的人才”,因此控制极严,令各地少设法、文科系,以办实业大学为主,且“其数量有一定限度”,学校一律由日本人负责掌管。民国27年推行“新学制”后,日伪陆续办了6所农、工、商、医高等专科学校,学制缩短到3年。学生中以日本学生居多,朝、蒙籍学生次之,中国学生最少。如奉天农业大学,日本学生占40%;奉天工业大学,中国学生比例仅为10%。

    日伪处心积虑地摧残、扼杀辽宁民族教育,肆意侵犯、剥夺中国民众受教育的权利,旨在推行愚民政策,遏制殖民地人民提高文化科学知识水平,使之长期处于愚昧落后状态,成为只粗通文字、掌握一般劳作技能的廉价劳力和任其宰割的“顺民”。为达此目的,日伪不择手段横施暴虐。“九一八”事变后不久,关东军即下发所谓《自治辅导员服务心得》,威胁中国教师“今后再有教授排日教材者,按拿武器反抗日本论处”。民国22年,日伪政权又抛出《统治学生思想方案》,除“考查学生之思想,有不合者,加以善导”外,也对教师实行所谓“检定”,考查对日本殖民者的“忠诚”。同年,日伪特务机关制造奉天一中血案,一次杀害爱国师生35人。民国24年,日伪以组织“保国会”为罪名,将伪安东省教育厅和安东市、凤城、庄河、宽甸、桓仁、岫岩等县的教育局长、职员及中、小学校校长500多人逮捕,其中40余人被刑讯致死,多人下落不明。

    二、推行奴化教育方针

 

    日伪政权为有效地推行其殖民地奴化教育政策,首先是把持教育大权,派日本人直接控制、操纵各级伪政权的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类学校。各伪省、市、县的教育厅(局)都由日本人担任副职,但却掌握实权;各类学校都配有1名日本人担任副校长,全权处理学校一切事务;许多教师也直接由日本人充任,而中国教职员则随时受到严密监视,动辄要被日伪军、警、宪、特机关传讯、搜查,甚至遭到逮捕关押。在整个东北沦陷时期,日伪凭借法西斯专制手段,竭力推行殖民地奴化教育方针。

    日伪进行奴化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是废除中国原有的教学秩序、内容和教材,以伪“国定教科书”之类取而代之。在伪教科书未出版之前,则令各学校暂用“四书五经”讲课。到民国24年(1935年),日伪当局新出版的教科书即达22种、39册,其内容充斥殖民主义奴化思想。以历史教材为例,其内容从辽金时代讲起,中国汉民族历史只字不提。初中一年讲满蒙史,第二年便讲日本史,妄图使中国青少年不知自己是炎黄子孙。在课程设置上,日语被列为大、中、小学的必修课,作为所谓“国语”,学习不好者要受到责罚。民国31年(1942年)后,中小学设立“建国精神”课,所授内容均为“日满亲善”、“五族协和”、“大东亚共荣圈”一类的东西。教育学生都必须“虔心诚意”地崇拜日本天皇和伪皇帝,强迫学生每日“早礼”都必须向“皇宫遥拜”,背诵伪皇帝发布的《国鉴训民诰书》及《国民训》等,接受奴化教育思想的熏染、毒害。

    民国26年(1937年)5月,日伪在伪《学制要纲》、《学制起草之要点》中提出:“遵照建国精神及访日寅诏之趣旨,以或使体会日满一德一心不可分之类系民族协和之精神,阐明东方道德,尤致意于忠孝之大义,涵养旺盛之国民精神,陶冶德性,并置重于国民生活安定之所必需之实学,授予知识技能,更图保护身体之健康,养成忠良之国民为教育方针。”这个方针打着“实学”和“授予知识技能”的幌子,大量减少文化知识教授,强调培养奴隶性格,其殖民化、奴化教育的险恶用心昭然若揭。

    三、建立殖民教育体系

 

    日伪在东北建立殖民地奴化教育体系,是通过推行所谓“新学制”、“各级学校规程”等来实现的。

    民国27年(1938年)1月1日起实行的“新学制”,是将整个学校教育时限分为三段四级。即初等教育为6年,原初级小学改称国民小学,修业4年;高级小学改称国民优级学校,修业2年。另加添1~3年级的国民学舍和国民义塾,将原私塾改为国民义塾。中学教育改6年为4年,将旧制的初、高中分段的普通中学改名为男女国民高等学校,一律定为“实科”,分为农、工、商、水产和商船5科。高等教育废除4年制,改为3年制,以实业大学为主。此外,设职业学校及师道学校。从小学到高等教育全部学程为13年,较原有学制减少3年,比当时日本学制减少5年。“新学制”的“特点”:一是缩短中等和高等教育修业年限,降低教育水平和层次;二是突出“实学”、“实科”、“实务”,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职业化、实业化;三是一切缩、减、改、设都以有利于贯彻奴化教育方针为准则;四是把日语列为“国语”。

    民国27年10月10日,伪民生部公布《各级学校规程》,对“新学制”施行后各级学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标准要求等进一步做出明确规定。初等教育新设国民科作为主课,进行殖民主义国民道德的“启蒙”。同时规定,国民科日语教授的时间要占40%~50%左右。中等教育新设国民道德科作为主课,以灌输效忠日本侵略者的思想为主。其他学科特别是数理化学科的教材容量、授课时数都大幅减少。国文课时相对缩减,历史、地理也都以日本国的为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各校的专业课有所不同,但国民道德则是各校的共同必修课,其内容以讲《诏书》、《敕语》为主。各级各类学校都必须把日语定为“国语”,列为“必修课”。

    民国29年(1940年),日伪政权又发布向学校《派遣陆军现役军官令》,在所有中学增设教练科,加强对学生的军训及管理。此后,为适应战时体制需要,普遍减少全年授课时数,增设“终日实务实习”、“终日教练、体炼训练”、“勤劳奉仕”等科目,强迫学生进行军事训练和大量体力劳作,以加强战时教育和学校管理,亦成为日伪殖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日本在“关东州”殖民统治纪略

 

    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六月,日本在大连正式设置“关东州”民政署起,到民国34年(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止,日本强占旅大地区346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非法施行所谓“关东州”行政,对旅大人民进行了长达40年野蛮的法西斯殖民统治。

    一、建立日本化殖民统治体系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当日俄战争尚在进行时,日本即在军事占领地陆续建立军管署,实施军事管制。战后,日本取代沙俄攫取了所谓“关东州”租借权及南满铁路经营权。为实施其对外扩张的“大陆政策”,长期霸占并进而吞并旅大乃至中国东北,遂开始在“关东州”逐步建立其殖民统治体系。

    日本在“关东州”建立殖民统治体系的核心,是推行“关东州”管辖日本化。日本将“关东州”视为其域外的一个“省”(日本国内地方行政区划为都、道、府、县、市等),“关东州”军政或行政长官自民国6年(1917年)后,长期对上直接受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监督,只有“涉外事务”才受外务大臣监督。“关东州”的一切行政权力归日本殖民统治者,一切行政活动奉行日本利益至上原则。

    在经过军管署、关东州民政署、关东总督府、关东都督府等各个统治时期后,民国8年(1919年)4月18日,日本政府决定实施关东厅官制,废止关东都督府,改军政合一制为军政分治。此后,日本人在旅大的殖民统治体系形成三大机构,即:关东军司令部,为日本在中国东北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初设于旅顺,“九一八”事变后移驻沈阳);关东厅,为日本在旅大和满铁沿线地区最高行政统治机关;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为负有经济掠夺、文化侵略兼统治南满铁路沿线占据地三重任务的特殊殖民机构。

    在关东厅(后期为关东州厅)掌控的殖民统治行政体系内,又逐步形成多级殖民行政建制架构,即:关东厅——民政署——民政支署、市役所——会——街屯——保甲。关东厅直辖五个行政区民政署;民政署下辖民政支署、市役所(“关东州”设大连、旅顺两个市役所,后期大连市役所直隶关东厅,旅顺市役所仍直隶旅顺民政署);民政支署下辖会,一般数屯为一会,会即是联合行政村屯;会之下则是街、屯;后期日本殖民者为强化统治,又于街屯下设保甲制度。由此,在整个“关东州”形成了一套严密的殖民统治网络。

    在一般殖民行政机构外,另有警察行政体系。关东厅警务局下设各警察署,警察署下设支署,支署下设出张所即派出所,全“州”共有200多个警察派出所,负责监视和镇压辖区内的中国民众。

    二、强行扩张“关东州”地界

 

    清光绪三十一年八月七日(1905年9月5日),日俄双方签订《朴茨茅斯条约》,俄国将其在中国东北南部的“权益”让与日本。十一月二十六日(12月22日),《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又规定,中国政府将俄国按照日俄条约转让日本之一切概行允诺。随即,日本又向中国政府提出了“隙地”问题。在中国政府拒绝展拓“关东州”地界时,日本便强行扩界,致使原“隙地”的一部分成为日本殖民者直接统治的“关东州”的一部分。

    “隙地”即指“关东州”与其他中国行政区中间的一片区域。“隙地”在普兰店以北、盖县以南,东西分别至海,长约百里,南北宽约十数里或二十几里不等。“隙地”内一切官吏设置、地丁钱粮、词讼经办等均归中国政府管辖。但日本接管“关东州”后公然违约进入“隙地”,并将“隙地”划为东西两区,分区设长。“隙地”内百余座村屯均被强行划入“关东州”。日本殖民者还规定“隙地”内之土地钱粮,均按金州粮册规定交纳额度增加1倍征收。

    民国7年(1918年)7月,日本殖民当局指使快马厂派出所日本警察,首先将警二区三分所(今普兰店市花儿山乡)管内“关东州”俄占时所立大界碑4块、小界碑1块公然拔掉。与之毗邻的“隙地”内大姜屯等许多村屯由此被攫为“关东州”辖地。再后,凡沙俄占领期间所立大小界碑均被日本殖民当局派员拔掉,“隙地”已实际成为“关东州”的新地界。日本殖民者占领旅大后,“关东州”的总面积扩张了262平方公里,达3462平方公里。对于被侵占的“隙地”内的原中国村屯居民,日本警察强令领取“关东州”户口册,改用“关东州”门牌,要求每户持金票(日本纸币)2角去派出所领取户口册,并声称“如有违者,定加严惩不贷”。

    在强行扩张“关东州”地界的同时,日本殖民者还制造了“金州孤城”问题。日俄战争中,日本于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侵占金州城,设立军管署,破坏了“关东州”设立之初金州城由中国独立行政的规定。民国建立后,金州改县,一直被划为奉天省(后改称辽宁省)的属县。但由于日本殖民者以武力强行占领,金州城实际上已成为“关东州”的一部分。

    三、扩张殖民经济和文化势力

 

    日本殖民者非常重视在旅大地区扩展其殖民经济和文化势力。“满铁”首任总裁兼关东都督府顾问后藤新平曾说,这是“以王道的旗帜实行霸道”。经日本殖民当局多年的劫掠、培植,其殖民经济和文化势力在“关东州”日益膨胀。

    在对外贸易方面,通过“满铁”和大连港合作推行“大大连中心主义”,控制了辽宁的对外贸易。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大连港对外贸易额为6800万日元,至民国元年(1912年)增至1亿日元,民国6年(1917年)又增至5亿日元。至20世纪20年代初,大连港在东北营口、安东等港口中,独占对外贸易额的67%~70%,民国22年(1933年)达7.26亿日元,民国28年(1939年)已达17.4亿日元,出口货物量5341万吨。

    在工业生产方面,清宣统三年(1911年),“满铁”建起大连沙河口铁道工厂,修理、制造机车车辆,兼营造船;小野田水泥、昌光玻璃、福岛纺织厂等也陆续开工。至“九一八”事变前,日资在“关东州”已经建起制麻、硬化油、涂料、火柴、酱油、肥皂等一批企业,掠夺东北工业原料并倾销初级工业品。“九一八”事变后,日本独资的大连造船、大连机械、满洲化学、满洲苏达、满洲石油等工厂纷纷建立,各种工厂达1372家,资本额达8﹒78亿日元,完全垄断了工业部门,由掠夺东北原料发展到掠夺工业制成品。民国33年(1944年),关东厅公布《企业调整令》,设立“企业调整委员会”,组织“订货工厂”和“协作工厂”,其主旨是“为适应军需工业的飞速增长”,变本加厉进行掠夺式生产。

    在金融方面,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首设日本横滨正金银行分行;民国2年(1913年),日本朝鲜银行在大连设立分行。民国6年,日本政府发布敕令以日本朝鲜银行发行的日元货币作为“关东州”的法定货币。同年,东洋拓殖会社在大连设立分公司。这3家银行成为日本金融在“关东州”的代表。当时旅大地区有中外银行20家,其中日本独占13家,控制着整个“关东州”的金融。其业务遍及辽宁地区沈阳、安东、营口等各大中城市乃至整个东北地区。民国25年(1936年),日本殖民当局公布《关东州临时资金调整令》,以吸纳社会游资为目的;同年,公布《黄金管理敕令》;民国31年(1942年)又公布《关东州储蓄组合令》,共成立800多个储蓄组合,大量吸收中国的白银和各界的资金。至民国33年,日本的朝鲜银行、横滨正金、三菱、三井、住友、安田、三和、帝国等8个银行已完全垄断了“关东州”金融行业。“关东州”流通货币额在2.5亿日元左右。

    在商业方面,清宣统元年(1909年),“关东州”有日商1178家,至民国18年(1929年)已达2566家,占据垄断地位。殖民当局制定了《关东州零售业调整令》,对所有食品和生活用品实行配给统制。对农、林、渔、畜各业实行全面统制,用于供应日本军需。铁路、公路及市内交通业也无一不在“满铁”或日本资本的绝对控制之下。

    与此同时,日本殖民者在“关东州”大肆扩张其殖民文化势力。日本人在旅大设立了殖民者子女“独享”的小学、中学、师范学校、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在中国人学习的学校里则强制灌输殖民主义奴化思想,并将日语作为主要学科和教学用语。报社、电台、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各种伪文化机构大力宣扬日本“殖民有理,侵略有功”。各种伪学会、研究会都以鼓吹“大东亚战争精神”为主旨;各神社、寺院、布教所、基督教会等都成为麻痹中国人民民族意识的工具;林立的鸦片烟馆、赌场、妓院等毒害着广大中国人民的身心。

    四、推行特务统治,镇压人民反抗

 

    日本对“关东州”的殖民统治是依靠军、警、宪、特的残暴镇压维持的。日俄战争后,日本“满洲军”大部从中国东北撤退回国,留下两个师团由“关东都督府”直接指挥;后调整为1个师团和1个独立守备队,总兵力约1.4万人。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关东都督府”民政部警务课在“关东州”执行配合一般殖民行政的武力镇压政策。翌年,“关东都督府”决定在原沙俄所建旅顺监狱基础上扩建“旅顺大狱”,由原85间牢房增至253间牢房,由可关押一千多名“犯人”扩容至可同时关押两千多名“犯人”。此后,该监狱成为日本殖民者残酷镇压、迫害、屠杀中国人民的法西斯魔窟。

    民国8年(1919年)4月,改设“关东州”警察厅。此后,殖民当局先后颁布《治安警察法》、《行政执行法》、《关东州裁判令》。民国13年(1924年)又颁布《治安维持法》,制定了《思想取缔内规》,在各警察机构中增设专职特务,侦察、监视抗日爱国革命思想的传播和进步组织的活动。

    为了压制中国人民反抗日本侵略的斗争,殖民当局在“关东州”内以日本的《出版法》、《新闻法》对印刷业、出版业加以“整顿”。民国23年(1934年)将资本较少的新闻社全行封闭,剩余的单位一律被列为日本关东军的宣传机关。同时,还制定了普通出版物、定期出版物、预约出版物《取缔内规》,“关东州”警察部的特高课加强了对报刊、杂志的检查,凡有抗日爱国内容的一律加以取缔。日本警方宣布禁止中国人集会、结社、成立政治团体,对各商务联合会、同乡会、同窗会等一般团体,都要进行严格检查。

    从民国30年(1941年)起,“关东州”警察部在外事课成立特别搜查班和邮政检查班,加强沿海侦察,对山东抗日革命根据地实行封锁。民国31年,殖民当局为挽救日本国内的经济危机,加强了警、宪、特活动,扩大了各工厂的特务机关,对工人的抗日怠工活动采取了更加严厉的镇压措施。

    日本殖民统治“关东州”期间,“关东州”警、宪、特犯下了累累罪行。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至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关东州”警察在金州西海岸残忍绞杀抗日爱国人士75人。民国11年(1922年)9月,旅顺师范学堂学生响应全国人民要求收回旅大运动,举行爱国活动,“关东州”警察署出动大批警察镇压,30余名爱国学生被捕,5人被处以绞刑。民国12年10月,貔子窝人民不堪日本殖民者的野蛮掠夺和滥施暴虐,在爱国志士唐子明带领下展开武装抗暴斗争。日本殖民当局出动200余名警察将抗暴群众包围,将唐子明等8人枪杀于城子坦。民国14年8月,“关东州”水上警察将400多名刚从烟台到大连下船的旅客,以“患有传染病”为由强行收容到寺儿沟。其中350人不堪虐待,准备逃跑,被水上警察署派出的武装警察开枪镇压,当场打死3人,打伤3人,已逃跑的30余人被抓回来,严刑拷打并强行拘押。民国16年(1927年)7月,日本警、特施行对中共大连党组织的第一次大搜捕,有50余名党员被捕。民国17年8月,又有47名党员被捕。民国23年至民国24年,关东局和“关东州”厅警察先后出动2300多人,进行了1317次“讨伐”,共有2727名爱国人士被杀害,有2280人被打伤,另有493人被逮捕。民国29年6—7月,抗日组织“大连放火团”遭破坏,先后有100多人被捕,其中领导及骨干9人被杀害。民国31年5月,大连宪兵队本部以“侦察日本军事情况”为罪名,逮捕9名中国人,其中7人被杀。民国32年2月,旅顺警察署特高课在猪岛逮捕了地下抗日人员及爱国群众30余人,其中5人在狱中被折磨致死。民国33年至民国34年,大连宪兵队本部先后逮捕了向山东八路军运送物资的船员40余人,周水子日本宪兵分遣队伍长一今川光只是为了“试试战刀质量”,一次就将其中7人砍杀。

    在旅顺刑务所(即旅顺监狱),自清光绪三十三年至民国34年(1907—1945年),关押了大批所谓“政治犯”、“思想犯”、“经济犯”。民国8年(1919年),《关东州犯罪即决例》施行,一切危及“关东州”殖民统治的行为都被列入即决之列。关东刑务所编印的《刑务要览》记载,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开始每年关押几百人,民国15年(1926年)后每年关押1000余人,民国30年(1941年)后增至每年4000余人。据《关东厅要览》和《关东局要览》记载,民国25年(1936年)先后死于重刑下的有150多人;民国31—34年(1942—1945年)8月,被打死、累死、饿死、冻死、绞死的达700余人。

    日本殖民者在“关东州”的法西斯统治激起中国人民的极大愤慨和连绵不绝的反抗斗争。民国4年(1915年),大连沙河口铁道工场的铸造工人举行罢工,要求增加工资。民国7年,大连船渠工厂的中日工人联合罢工,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增加工资。同年7月,沙河口铁道工场工人再次罢工。民国8年,大连建筑行业工人罢工。民国9年(1920年),金州三十里堡农民开展反对日本人占用土地的斗争。同年5月,沙河口铁道工场2000余名中日工人联合举行大罢工。民国12年,大连工人、学生上街张贴标语,要求按期收回旅大。同年5月4日,中华青年会等团体在星海公园举行纪念“五四”运动活动。民国15年(1926年),大连千余名中国工人大罢工,大连中华工学会组织全市十余个工厂的数千名工人汇集周家屯,声援大罢工。民国23年(1934年),“国际反帝情报组织”在大连建立并开展活动。所有这些活动和斗争,有工人、农民、学生自发的,也有中共地下党大连市委组织的,都曾取得局部胜利,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最后都遭到日本军、警、特机关残暴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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