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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6日

第四节 政风腐败

  国民党政府统治辽宁时间虽不长,但官场腐败之风却如“瘟疫”般迅速蔓延,以权谋私,贪污、索贿、受贿现象比比皆是,愈演愈烈。

  1946年3月,国民党大批“接收”大员随军进入沈阳,旋即,对日伪事业资产进行全面接收。这些接收大员们假公济私,利用种种手段中饱私囊,大发横财。仅据国民党政府东北敌伪产业统一接收委员会监察处报告,截至1947年1月止,该处查处侵吞物资案件及贪污案件即达988件,查扣物资价值合计东北九省流通券213900万元。当时,国民党军政要员贪污腐化,抢房子、倒卖金子、吃馆子、玩戏子、逛“窑子”等,被群众讥称为“五子登科”。

  在光复、接收等名义之下,国民党各级官员肆意违法乱纪,徇私舞弊,巧取豪夺,胡作非为。1946年12月27日,东北保安司令长官部情报队报告称,开原县县长艾善甫向商民每户强行摊派中华民国国旗,引起商民不满。沈阳市每面旗价格仅为390元,开原县却按每面1200元到1400元强行卖给商民,共从中牟利3000万元。1947年4月21日,东北保安司令部情报队报告,抚顺市市长罗永年利用职权,“劫收”日伪物资变价肥己,并收受日本人金条价值10余万元。罗不投入资金却以股东身份加入企业经营,按红利40%分红,非法牟取私利。在调查处理中,罗永年调任鞍山市市长,此案不了了之。1947年1月7日,锦西县参议会议长张瑞和私藏毒品,被锦西军警宪兵联合稽查处查获。

  国民党辽宁省政府主席徐箴任职期间,利用手中权利,滥用坏人,包庇罪犯,贪污受贿,坑害百姓,犯下种种恶行。徐任用王一民为省训练团训导处长,王曾任伪冀东保安大队长、伪河南警察局长等职,在天津因贪污被判徒刑,释放后竟被徐重用。国民党营口渔业局局长李安人、副局长周端芝,均系徐箴留日同学,曾任伪满洲国官员,在得到徐的任用后,劣行不改,滥设税目,苛征渔民,搜刮民财,贪污舞弊,大捞钱财,却受到徐的包庇。方任之任营口市长期间,大肆贪污,有人检举告密,徐却纵容方逃脱,逍遥法外。著名汉奸王叔祥,又名王兰,曾任日本军部物资买办,在军事和经济上为日军侵华“出力”,并制造贩卖毒品,坑害中国人民,民愤很大。徐箴却任用王为省政府科长,作威作福,利用其为自己大捞钱财。金县县长赵志春,原系伪满哈尔滨警察局署长,被徐任用后,包庇亲属,草菅人命。省保安团营长高某,系徐箴内弟,在本溪市内试射机枪,将一民童打死,交省政府处理后,被徐包庇下来,原职照任,逍遥法外。徐箴贪污受贿,包庇坏人,倒行逆施,激起民愤。沈阳市民众自发行动起来,聚会游行,散发传单,揭露省政府主席徐箴的种种罪行,并到东北行辕请愿,要求惩处徐箴。在人民群众的压力下,徐被迫下台。

  在国民党辽宁省政府统治的短短3年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仅基层民众、人士、团体向东北行辕控告利用职权贪赃枉法、要求给予惩处的县长就有:新民县县长张瑶光、铁岭县县长李桂庭、绥中县县长周炎、开原县县长曾也石、抚顺县县长张孝儒、海城县县长孙维善、兴城县县长王梅影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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