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与实施“一五”计划
辽宁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在原辽东、辽西省以及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一年多以后,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化,于1954年8月成立辽宁省以后重新修订、并经国务院批准,于1955年11月正式下达的。其基本任务是:充分发挥地方经济力量,在保证完成中央投资项目生产建设,首先是29个重点工程为中心的建设任务的同时,要积极地、稳妥地发展地方工业和农业生产,相应地发展商业、交通运输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以支援和配合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积极稳妥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化、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和有计划地扩大公私合营工业,发展经销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以加强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适当地改善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
辽宁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是:①全省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6.2亿元。在总投资中,中央在辽宁直接投资的限额以上大中型项目共136个,计划投资51.7亿元,其中工业建设项目80个。在重工业建设项目中有苏联帮助中国设计的156项重点工程中的24项,计划投资额29.35亿元。地方投资建设项目18个,其中工业建设项目5个,五年计划投资4.46亿元,占总投资的7.9%,其中工业投资占31.1%、农林水占14.5%、交通运输占3.7%、文教卫生占22.3%、城市公用设施占26.3%。②工业总产值到1957年达到82.4亿元,年均增长8.5%。主要产品产量计划是:发电量21亿千瓦时、原煤2635万吨、生铁324万吨、钢263万吨、钢材185万吨、机床3966台、水泥239.7万吨、平板玻璃2130万平方米、棉布3.2亿米、柞绸817.8万米。③手工业总产值5.86亿元。④粮食和大豆总产量637万吨,年增长3.2%;棉花20.6万吨、烤烟2.3万吨、大牲畜322万头、生猪407.8万头。⑤社会商品零售额31.3亿元,年均增长11.3%。⑥公路货运量4634万吨,公路客运量629.9万人。⑦普通中学在校学生38.9万人;小学在校学生299.8万人。⑧地方工业职工达到21万人;工资提高26.4%,5年平均每年增长4.7%。
到1956年末,辽宁省第一个五年计划主要指标即已提前完成。到1957年底:①全省累计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65.05亿元,占同期全国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1.8%。累计新增固定资产56.05亿元,共建成投产基本建设项目4243个,其中大中型项目46个。工业固定资产原值达到96.7亿元,比1952年增长近1倍。②1957年工业总产值达到117.1亿元(1952年不变价),比1952年增长1.58倍。主要产品产量,1957年与1952年相比:发电量52亿千瓦时,增长201.4%;原煤达到2316万吨,增长96%;生铁达到419万吨,增长273%;钢338.2万吨,增长259%。③手工业总产值达5.89亿元,比1952年增长1倍。④粮豆总产量到1956年就达到743.2万吨,大豆总产量达到99.1万吨,分别比1952年增长了36.6%和78.9%。⑤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31.3亿元,比1952年增长了63%。⑥“一五”期间新建铁路营业里程398.6公里,新建公路869公里。⑦高等学校在校生达2.6万人,比1952年增长60%;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4.95万人,比1952年减少9.7%;普通中学达到51.6万人,比1952年增长1.87倍。⑧全民所有制职工总数达到208.5万人,比1952年增加56.1%。
二、兴建工业基地
1953年初中共中央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国家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决定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放在辽宁,其“中心任务之一,是基本上完成以鞍山钢铁联合企业为中心的东北工业基地的新建、改建,其中包括抚顺、阜新的煤矿工业,本溪的钢铁工业和沈阳的机器制造工业”。1955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准下达《辽宁省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辽宁省作为“一五”期间全国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重点地区,全省计划安排限额以上项目(即大中型项目)共175个,其中工业建设项目98个,占同期全国工业大中型项目的10.6%。在重工业建设项目中,苏联帮助中国设计的156项重点工程有24项(其中辽源立井工程1954年8月因区划调整划入吉林省)安排在辽宁建设。
“一五”计划期间,全省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65.05亿元,其中用于工业建设的投资为46.4亿元,在工业投资中,重工业投资43.61亿元,占工业投资的93.9%。用这些投资,冶金工业进行了鞍钢总体改造和本钢的改建;煤炭工业进行了老虎台斜井、龙凤矿竖井和东西两个露天矿为中心的抚顺煤田的改扩建,以平安竖井和海州露天矿为中心的阜新煤田的改扩建;电力工业进行了阜新和抚顺发电厂、大连发电站和鞍钢、本钢发电厂的建设;机械工业进行了以沈阳、旅大两个城市为重点的机械工业的新建和改建,主要有沈阳重型机械厂、沈阳矿山机器厂、沈阳变压器厂、沈阳低压开关厂、沈阳电缆厂、沈阳风动工具厂、沈阳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及锦西造船厂等;有色金属工业进行了杨杖子钼矿、沈阳冶炼厂、抚顺铝厂等主要工程建设;石油工业进行了抚顺石油二厂的扩建。地方工业限额以上的项目主要建设了辽宁绢纺厂、辽宁棉纺厂、沈阳红砖厂、旅大氯酸钾厂等。到1957年底,国家“一五”计划规定在辽宁建设154个限额以上工程,实际开工建设了176个,其中有120个项目全部竣工;苏联援建的23个(不含划出的辽源立井工程)国家重点工程有17个项目全部建成投产。
第一个五年计划结束时,辽宁省基本上完成了以鞍山为中心的重工业基地建设任务,形成了以鞍山、本溪的钢铁工业,抚顺、阜新的煤炭工业,沈阳、旅大的机械工业,抚顺、锦西、旅大的石油化学工业以及建筑材料工业为基础的全国重工业基地。辽宁固定资产原值占全国的27.5%,居全国第一位;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16%,居全国第二位。当时全国17%的原煤产量、27%的发电量、近30%的金属切割机床、50%的烧碱、60%的钢产量产自辽宁。
在重工业基地初步建成后,辽宁为支援全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也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五年间辽宁共上缴中央财政资金达143﹒9亿元,并调出大量物资。1953—1957年全省共调出生铁449.2万吨,钢材377.1万吨,水泥712.6万吨,其中,钢材、有色金属、水泥、石油炼成品调出量都占全省同期总产量的50%~70%。鞍钢调出的钢材在支援武汉长江大桥、第一汽车制造厂、玉门油田、三门峡水电站和包头钢铁公司等重点工程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