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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恢复发展教育事业,实施新型正规化教育
解放战争初期,东北行政委员会确定东北解放区教育工作的总方针是:进一步肃清敌伪奴化教育和国民党党化教育的遗毒和影响,建立民族的、民主的、大众的、科学的新民主主义教育,使教育服务于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斗争,服务于东北人民的和平民主建设事业。遵照这一方针并为适应急需大量干部的现实,各地积极创办了干部教育院校。辽宁地区创办了辽宁学院、辽北学院、民主学院、辽南建国学院、安东科学院、安东省干部学校、白山艺术学校、辽东人民干部学校,还创办了大量军政干部训练班。在大办干部教育的同时,在一些解放区,按照“群众的需要和自愿”原则,试行“民办公助”,发展小学教育。
1948年8月12日至30日,东北行政委员会召开了东北解放区第三次教育会议,提出了为适应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需要,建立正规教育制度,使东北解放区的教育向正规化转变的指导思想。会后颁发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明确规定:第一,要拿出相当力量来办大学,并办好中学和师范;要兴办各种专门学校;注意恢复和发展国民教育;有计划地开展社会教育。第二,学制照旧不变,并规定了课程设置。第三,制定了每日上课时间、每周课外活动时间、考试、放假、毕业等制度。第四,规定了师资培训办法。从此,东北解放区的教育走上了新型正规化的轨道。为推进新型正规化教育,东北人民政府文化教育部在沈阳召开第四次教育会议,讨论和修订了《东北区中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草案)》、《东北区师范学校暂行实施办法(草案)》、《东北区小学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草案)》、《东北区公立中等学校教职员暂行服务条例(草案)》、《东北区小学教职员暂行服务条例(草案)》及《东北区初等和中等学校校规(草案)》,并于1949年11月8日以东北人民政府《通令》的形式公布。为规范和发展辽宁地区教育,从1951年4月至1954年3月,辽东、辽西省政府、教育厅先后制定发布了《关于加强小学教育的实施办法(草案)》、《辽西省中等学校、学生品德评定暂行实施办法(草案)》、《辽西省中等学校级任教员工作条例(草案)》、《中等学校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命令退学的暂行处理办法(草案)》、《关于小学教育经费的几项规定》等,加强了学校的规范化管理。东北教育部亦发布了《东北区高等学校组织规程(草案)》、《东北区教育视察工作暂行条例》、《东北区中小学教师奖励条例》、《班主任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以及《关于东北区高等学校院系调整的决定》等。这些条例、规定和办法,对推动辽宁地区教育走向正规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到1952年,辽宁地区高等学校由1949年的8所增加到17所,在校学生达1﹒63万人,比1949年增长1﹒6倍;中等专业学校由27所增加到71所,在校学生达5﹒46万人,增长3﹒2倍;中学由90所增加到162所,在校学生17﹒98万人,增长2﹒4倍;小学校发展到1﹒4万所,在校学生297﹒4万人,增长60﹒4%。 二、广泛开展工农扫盲教育活动
1﹒农民扫盲教育 辽宁全境解放后,各级政府针对旧社会劳苦大众上不起学、没有文化的情况,重视农民扫盲教育,利用冬闲时间举办形式多样的冬学,组织农民开展识字活动。
1949年10月24日,东北人民政府颁布《东北区1949年冬学实施办法》,对冬学的组织形式、学习内容、师资等做出10条具体规定。辽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今年冬学运动的指示》,要求冬学应以政治教育为主,结合生产教育,认真搞好识字教育。同年11月,辽东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开展冬学运动的指示》,全省有冬学学员658514人,占总人口的9﹒27%,其中有11个县达到全县总人口的15%。1950年10月27日至11月10日,辽西、辽东省政府分别发出《关于1950年冬学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领导必须重视与大力推动,并号召广大农村干部、积极分子以及青壮年男女农民积极参加。据统计,当年辽西省有冬学9914处,参加学习的农民有599143人;辽东省有634486人上冬学。1951年辽西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冬学转入农民常年学习运动的指示》,辽东省人民政府发出《今年冬学必须坚决贯彻以政治时事为主的方针》。据年末统计,辽东全省共组织29418处农民业余学校,其中初级班16076个,高级班1291个,分散学习小组12051个,1017072名农民(其中女学员374474人,占36﹒8%)参加冬学学习,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33﹒65%,远远超过原定90万人参加学习的目标,比1950年冬学增加20﹒25%。1952年东北人民政府颁布《关于扫除文盲运动的试行方案》,要求开展扫除文盲运动,采用“速成识字法”进行识字教育。同年,辽西省开始采用“速成识字法”,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开展扫盲工作。据年末统计,共办农民速成识字班3173个,学员127984人。1953年辽西省扫除文盲工作切实贯彻“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文教工作方针,组织50万农民参加各种形式的文化学习,提高了农民文化水平。
2﹒工人扫盲教育 辽宁解放后,各级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工人扫盲教育。1949年2月,中共中央东北局、东北行政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工人群众政治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在三五年内把工人阶级的文化水平确实提高一步”。据不完全统计,1949年9月,沈阳市、鞍山市、旅大市有文化馆20所,学习人数2257人;民众学校3188所,学习人数72724人;识字班42个,学习人数2139人;补习班10个,学习人数357人。
1950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试行开展识字运动和业余补习教育的决定》;9月,东北人民政府颁布《关于职工业余教育实施办法及业余教育委员会组织条例》,提出争取在三五年内使工人职员群众中现有文盲一般能识1000字上下,并具有阅读通俗书报与写简单文字的能力。为完成这项任务,到10月末,辽东省共设文化夜校(班)346所(个),学生23229人,参加学习人数占职工总数的14﹒52%。辽西省共设文化夜校(班)98所(个),学生5992人,参加学习人数占职工总数的7﹒18%。
到1951年第二季度,辽西省有业余学校28所、403个班,经常参加学习的有24100人,占全省职工总数的26﹒6%。1951年8月,辽西省召开第一届职工业余教育模范代表会议,171名模范代表,11个模范班和模范学校代表与会。会议交流了职工业余教育经验,明确提出在三五年内扫除现有职工中的文盲,以及开展职工业余教育应以文化教育为主、识字教育为重点的方针和具体意见。到1951年底,辽东、辽西两省在学人数为60624人,有专职教师155名,兼职教师1525名。1952年辽宁地区开展了以推行“速成识字法”为主要内容的扫盲运动。同年5月,辽东省职工业余教育委员会举办“速成识字法”师资培训班;辽西省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研究推行“祁建华速成识字法”,提出本年扫除职工文盲15000名的要求。据年末统计,职工入学人数为214000余人,其中扫盲班134000人。1953年辽东省工人(五大产业除外)扫盲初级班有175个班,学员6255人;高级班有128班,学员4501人;速成班有457班,学员17850人。通过扫盲教育,辽宁地区广大工人文化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三、发展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旧中国辽宁地区缺医少药,鼠疫、霍乱、天花等传染病十分猖獗;甲状腺肿、克汀病等地方病威胁着38个县人民的健康;妇幼卫生得不到保障,产妇死亡率高达150/万人,婴儿死亡率高达200‰;1948年辽宁地区人均预期寿命仅为36岁。
新中国成立后,辽东、辽西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政府提出的“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重视发展卫生事业,开始建立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机构。东北人民政府设立卫生部,辽东、辽西省设卫生处(1951年改为卫生厅),市设卫生局(科),县(旗)在民政科内设卫生股或专职卫生干部,管理地方卫生工作。为加强防疫工作,开始组建省、市、县卫生防疫站,到1953年末,辽东、辽西省组建了省卫生防疫站,沈阳、旅大、鞍山、抚顺、锦州、安东市成立了市防疫站,安东县(东沟县)和沈阳市和平区分别建立了辽宁地区第一个县、区防疫站。随着三级卫生防疫机构的组建,卫生防疫工作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新中国成立初期,辽东、辽西省政府在建立健全卫生、防疫等机构的同时,重点抓了三项主要工作。
1﹒逐步建立城市、农村、工矿企业等医疗机构,形成完整的医疗体系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改变医疗落后特别是农村医疗落后的状况,各级政府采取各种形式鼓励办医,在农村采取国家、集体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农村基层卫生医疗组织;在企业,以工厂矿山为重点,普遍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在城市试办了沈阳等6个城市的卫生实验区,并将个体开业医务人员组织起来,逐步建立联合诊所。此外,为提高医疗水平,在城乡逐步建立了适应当地人民群众治疗的综合医院,在城乡居民区设有20~30张病床,能够就近诊治群众常见病的小型综合医院(卫生院);在县城及市区设有100~300张病床,可诊治较为复杂疾病的县(区)医院;在省、市设有学科齐全、医疗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强的500~1000张病床的大型综合医院。到1952年末,辽宁地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医疗体系,共有卫生医疗机构12720个,病床15593张,其中医院床位11275张,每千人平均床位0﹒58张;共有医生13242人,每千人平均医生0﹒69人。
2﹒重视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幼保健工作水平 新中国成立前,妇女保健工作不被重视,多采用旧法接生,妇婴死亡率很高。新中国成立后,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妇女保健工作,积极组建市、县(区)和基层妇幼保健站(所),以此为业务指导中心,组成一个妇幼保健网,全面开展妇幼卫生工作。1950年,辽宁地区建立妇幼保健站183个,其中市区152个(其中卫生行政部门23个,工业及其他部门33个,联合性质96个),县区31个(其中卫生行政部门13个,联合性质18个);有妇幼保健人员679人,其中助产士564人,占妇幼保健人员总数的83%。同时,狠抓了旧产婆的培训改造工作,积极推广新法接生,对旧产婆的改造工作,多以区为单位进行,采取分期分批的方法进行培训改造,培训结束后,立即订立接生公约,组成接生站,发给接生包,并建立定期会议汇报制度,加强管理。1950—1951年,辽宁地区共改造旧产婆和训练接生人员20960人次,农村达到了每个行政村有1个新法接生员的目标。
1951年,东北人民政府卫生部先后发布了《妇幼保健组织管理办法(草案)》、《接生点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和《接生员公约》,各地区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并大力推广新法接生,据沈阳市铁西区、和平区统计,1948年旧法接生占41﹒7%,新法接生占58﹒3%;1950年旧法接生占22﹒5%,新法接生上升到77﹒5%;1952年上半年新法接生已达87﹒5%。农村新法接生率达到40%左右。由于各级政府重视妇幼保健工作,使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明显下降。
3﹒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辽宁地区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起于美国侵略者的细菌战。1952年2月29日起,美国侵略者飞机175批、955架次入侵中国,在东北及辽宁境内投掷了大量带有鼠疫、霍乱、脑膜炎、伤寒等多种病原体的蝇、蚊、臭虫等昆虫30多种以及老鼠、青蛙、棉花等媒介物和细菌弹,受污染地区占全省总面积的4﹒6%,分布于全省各市、县。自美国使用细菌武器以后,沈阳、鞍山、辽阳等污染区内炭疽性脑膜炎及急性传染性脑炎等传染病相继出现。
1952年3月1日东北人民政府成立了东北防疫委员会,东北人民政府副主席林枫为主任委员,东北军区副司令员贺晋年及中共中央东北局宣传部长李卓然任副主任委员。辽东、辽西两省,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市以及城市的区、街,农村的县、镇(乡)、村也都建立了由当地党、政、军负责人组成的各级防疫委员会,并在辽东、辽西省及各大市内分别建立了一支由100~300人组成的机动防疫队,执行紧急防疫任务并指导人民群众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在各级防疫委员会的动员与组织下,辽宁地区开展了群众性的防疫爱国卫生运动,组织群众准备了手套、口罩、镊子、线网等工具,采取排队搜索、四面围歼等方式捕灭毒虫,并创造了火烧、土埋、油粘、水烫等方法,全地区参加捕虫人数达125万人次,共捕灭毒虫1﹒85万公斤,防止了疫情的扩大蔓延。为消灭病媒昆虫的孳生与繁殖,各地开展了清除垃圾污物、改善环境卫生的群众性卫生运动。仅沈阳市北部市区一次就组织了6000人参加义务劳动,将沿哈大铁路4公里长、宽20米的肮脏地带整修成一条平坦的道路。抚顺市通过群众性卫生运动,70%厕所设了盖,90%以上的居民室内灭了蝇。同年5、6月和8月,在全省范围内对病媒昆虫孳生、繁殖场所使用“DDT”和“六六六”乳剂进行了大面积消毒。据沈阳、安东等7个城市统计,消毒面积达1442万平方米,基本消灭蝇蚊等有害昆虫。
为增强人群免疫力,自1952年3月以后,各级政府组织开展了各种预防接种活动,据同年12月末不完全统计,鼠疫预防注射达564万人次,并在交通要道地区、厂矿、饮食等重点行业人群中,分别进行了霍乱、伤寒、脑炎等疫苗接种。基本上控制了疫病的发生与流行。
1952年12月8日,中央政府召开了全国第二次卫生会议,毛泽东主席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争”的号召;1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提出把爱国卫生运动作为全国人民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地区各级政府积极响应毛泽东主席的伟大号召,认真贯彻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取得了较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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