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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7年09月26日

第三节 努力恢复国民经济

  辽宁全境解放后,东北局即提出了东北经济建设的基本方针,从1950—1952年全力争取把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恢复到民国33年(1944年)的水平,并改造原有殖民地的经济结构,使之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要求,为进一步发展东北经济与全国工业化准备条件。同时确定辽东省、辽西省总方针与总任务是:发展国营企业与地方工业,国家与地方适当分工,密切结合,发挥地方工业的积极性,为国营企业与农民需要服务;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增产粮食和工业原料;扩大国营商业网,扶助发展合作社,加强私人工商业的领导,沟通城乡的物资交流;开辟税源,按时完成公粮任务,以保证经济建设任务的完成;恢复与发展东北的国民经济,以支援全国解放战争,并为全国工业化创造基础。辽宁解放后,各级民主(人民)政府全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成功地完成了恢复国民经济的历史任务,并逐步建立起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体系。到1952年底,社会总产值达76.2亿元(1985年不变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长1.5倍;国民收入37.4亿元(1985年不变价),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49年增长1.4倍。

 

  一、迅速恢复工业生产

  1﹒建立国营经济,把握经济命脉 根据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人民政权建立后,采取清查、移交等措施,集中力量没收了日伪和国民党官僚资本在辽宁的工厂、矿山、铁路、银行和其他企业,使之变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仅1949年辽东、辽西省政府共接收了448个工业企业,其中包括四大钢厂(鞍钢、本钢、抚钢、大钢)、四大煤矿(抚顺、阜新、本溪、北票)、五大石油厂、四大化工厂、四大机床厂、四大重型机器制造厂、两大机车车辆厂、五大水泥厂、两大玻璃厂、两大油漆厂等一批大中型重点骨干企业。在恢复经济中,国家和省始终把培育国营大型企业和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钢铁、煤炭、机械、电力等重工业作为重点,1949—1952年国家和省对国营企业共投资99948万元,其中对重工业投资占86.93%。到1949年末,辽东、辽西省共有工业企业8186个,其中国营企业756个,占9.2%;国营企业产值为7.7亿元,占工业总产值11.9亿元的64.7%。1952年两省共有工业企业10690个,其中国营企业占16.9%;国营企业产值已占工业总产值的83.4%。

  2﹒开展企业民主改革,确立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辽东、辽西省政府根据中共中央东北局城市工作会议确定的方针,在国营企业内部,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首先是对企业内部旧的经营机构进行了根本的改造,建立由政府委派的厂长(经理)、工程师和工人、职工中选出的代表参加组成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在500人以上的工厂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生产小组的作用,实行企业管理民主化;废除了旧企业残留下来的工头制和压迫与奴役工人的管理制度;清除了混入职工队伍和暗藏在企业中的反革命分子及封建残余势力,并对旧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了团结、教育和改造的办法。其次是依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全国率先进行了工资改革,将原来的39级工资改为8级工资制,建立了大体上适合当时生产和建设需要的工资制度。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布的公营企业战时暂行劳动保险条例,在已复工的企业中相继实行了劳动保险,1951年随着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全省百人以上的企业,普遍实行了劳动保险,百人以下的企业也订立了劳保合同。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部分企业实行了一长制,除重大问题决策外,日常生产行政指挥由厂长(经理)全权负责,并相应建立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合理的生产定额,严格核算成本,使企业的经营逐步纳入经济核算制的轨道。经过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确立了工人阶级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激发了广大职工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责任感,极大地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3﹒恢复工业生产,壮大经济实力 辽宁全境解放后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辽东、辽西省人民政府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立即组织恢复工业生产运动,并将其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开展了一系列的竞赛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了生产的发展和国民经济恢复。

  一是组织开展献纳器材运动。新中国成立伊始,各工厂在废墟上复工生产,材料、工具非常缺乏,许多职工自觉地把自家的器材和工具献给工厂。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很快就掀起了献纳器材运动。沈阳市职工总会筹备委员会向全市职工发出了“努力生产支援前线,献交器材建设工厂”的号召。自1949年2月7—12日的一周间,沈阳第一机器厂就有300名职工献纳各种器材1000余件。沈阳化工厂第二分厂机工部刘梦春,动员亲戚把国民党军队留下的价值几亿元(东北币)的电话交换台,从45公里路外运来献给了工厂。据沈阳市74个工厂统计,职工献纳各种器材80392件,价值东北币17.6亿元。铁路系统搜集和职工献纳器材的价值达300多亿元。

  解放战争时期,鞍钢的许多贵重工具和电器材料失散在民间。1948年12月20日,中共鞍山市委作出《关于发动群众献交器材的决定》,要求党、政、工各级领导“到工厂去,到街道去,到群众中去”进行动员。市政府发出了告全市同胞书,鞍山市职工联合总会筹委会作出《积极推动鞍钢复工,动员工人献交器材的指示》,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动员。鞍钢公司也发出了布告。全市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的交献器材运动。群众肩扛、担挑、车推,把器材送到鞍钢。全市共献纳器材212694件,为提前恢复鞍钢生产提供了有利条件。仅新华区献交的电气器材即可使鞍钢电气修复工程缩短一个月。为了早日复工生产,鞍钢老工人孟泰积极带动工人搜集废旧材料,起早贪黑,从地下挖,从废铁堆里扒,拣回了成千上万件有用器材,并把搜集到的器材分类放在仓库备用,“孟泰仓库”在恢复鞍钢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1949年7月9日,鞍钢举行了隆重的开工典礼。在抢运器材、护厂、修复生产、献交器材运动中,鞍山市涌现出141名功臣,其中特等功臣9名,一等功臣44名。据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等6个市和沈阳铁路局的不完全统计,职工群众献纳的各种器材达87万余件,价值达420多亿元(东北币)。

 

  二是开展创造新纪录运动。1949年10月,东北总工会、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发出了《关于开展群众性创造生产新纪录的决定》,肯定了沈阳第三机器厂通过开展技术革新,工人赵国有创造的切削塔轮由16小时降为2小时30分钟、党会安创造的切削丝杠由16小时降到2小时37分钟、张尚举划线组创造的对6尺车床划线由178小时减到11小时30分钟的新纪录。指出这是工业建设中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的事情,打破了现行的定额,创造了新的生产定额,他们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模范。《决定》要求各工矿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具体环境开展创造新纪录运动。辽东、辽西省政府积极贯彻决定,辽西省职工总会召开各市、县、国营工矿工会主席联席会,要求工会工作必须面向生产,组织发动全省职工开展创造新纪录运动。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市总工会(筹委会)纷纷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动员与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加新纪录运动,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对群众的每一个创造都应予以推广,使之成为千百万人的物质力量,以推动新纪录运动广泛深入地发展下去。据鞍山、抚顺、本溪市的机械、电业、电工、化学、纺织、有色金属、煤矿等11个系统1949年9—12月统计,共创新纪录14727件,其中,改进操作方法的2183件,节约原料的1449件,改进技术的918件,提高工作效率的187件,改进劳动组织的47件,提高质量的74件。许多厂矿创造新纪录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5甚至1/4。到1949年底,各行各业创造了10105件生产新纪录,价值达6180亿元(东北币)。中共中央东北局书记李富春对群众性的新纪录运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指出:“这次开展新纪录运动,在政治意义上,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物质基础,发扬工人阶级建设的伟大力量;在经济意义上,是把生产建设提高一步,开始走入经济建设高潮;在文化意义上,是使全体员工的科学管理技术提高一步。”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劳动活动。1950年6月,美国发动了侵略朝鲜的战争。10月,中国人民开展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沈阳市第三机器厂赵国有车工部提出了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保卫祖国,支援朝鲜人民正义斗争的倡议,10月26日,东北总工会发出了《关于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的号召》。号召发出后,辽东省总工会筹委会于1950年11月14日召开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动员全省职工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增产节约爱国主义劳动竞赛,支援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斗争。1950年11月26日,辽西省政府召开工业劳模代表大会,通过了《坚决拥护各民主党派联合宣言,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新形势下把爱国主义劳动竞赛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的决议》。1950年10月29日,鞍山钢铁公司炼铁厂孟泰小组率先向赵国有车工部应战,并向鞍山钢铁公司的全体工友提出了友谊挑战。1951年1月17日,全国著名模范班组——沈阳第五机器厂马恒昌生产小组向全国职工提出挑战,倡议开展爱国主义劳动竞赛。23日,《工人日报》全文发表了马恒昌小组的挑战书,并发表了以《开展马恒昌小组比赛运动》为题的社论。此后,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如火如荼、轰轰烈烈地在各市、地广泛深入地全面展开。从沈阳第三机器厂赵国有车工部提出挑战开始,在短短20天内,据670个工厂统计,有69.3万名职工参加竞赛。

 

  1951年6月1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了增产捐献,订立爱国公约,加强优抚工作的三大号召。10月13日,毛泽东主席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向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提出“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伟大号召。为贯彻落实毛泽东主席的号召,辽东、辽西省政府和总工会发出号召,要求全省职工积极参加增产节约运动,每个人、小组、工段、车间都要订立增产节约计划。各市、地广大职工都把订立爱国公约和订立增产节约计划结合起来,推动了爱国主义劳动竞赛更加深入发展。在竞赛中,各厂矿企业以加快流动资金周转,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完成本企业计划为竞赛中心内容,车间、班组和个人都订出了行动计划。马恒昌小组对爱国主义竞赛公约内容,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总结一次执行情况。1951年产品合格率达到99.61%,创造了69种新纪录,提出23项合理化建议,提前两个半月完成了全年生产任务。锦州铁路局有35000人参加了爱国主义劳动竞赛,3057个小组制定了爱国公约。沈阳铁路局苏家屯机务段郑锡坤包车组以超轴500公里为内容,制定增产节约计划和竞赛条件,精心保养机车,坚持多拉快跑,从开始超轴几十吨、几百吨,到1000吨、2000吨,最高达到3870吨。

 

  1953年9月,中共中央公布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并发出《关于增加生产、增加收入、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平衡国家预算的紧急通知》。辽东、辽西省政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通知精神,提出了深入开展增产节约劳动竞赛的意见,增产节约劳动竞赛在各厂矿企业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1953年,鞍山钢铁公司机械总厂工人王崇伦在竞赛中加班加点,结果用1年时间完成了4年零1个月17天的工作任务,为国家节约了9.31亿元(旧人民币)财富,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广大职工的爱国热情和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的增产节约劳动竞赛活动,加速了全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1949—1952年,职工群众在各种形式的劳动竞赛中,以高度的劳动热情和主人翁的精神,协助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共同克服了新旧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严重困难,使原来残破不堪的工矿交通企业得以迅速恢复起来。1952年,辽宁地区工业总产值达45.3亿元(旧人民币),超过解放前历史最高水平53.6%,比1949年增长2.8倍。1952年同1949年比较,生产资料的生产增加了3.6倍,消费品的生产增加了1.6倍。在生产资料的生产中,钢铁、机器制造工业与煤炭工业发展最快,1952年同1949年比较,钢铁工业产值增加近6倍,机器制造业产值增加近3倍,煤炭工业产值增加近2倍。

 

  1953年,辽宁地区完成工业总产值58.7亿元(旧人民币),为1952年的129.8%。辽宁省经济的发展,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4﹒把建设鞍钢列为“重中之重”,为建设大型钢铁基地奠定基础 1949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陈云视察鞍钢时指出:鞍钢是全国最大的钢铁联合企业,应尽快把鞍钢恢复起来,支援解放全中国,支援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同年12月16日,重工业部在北京首次召开全国钢铁会议,确定东北是1950年钢铁生产的重点,并从东北、华北等地调500多名工程技术人员支援鞍钢。1950年3月27日,中苏两国政府在莫斯科签订《关于苏联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恢复和改造鞍山钢铁公司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书》。1952年3月19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党组就全国钢铁工业发展方针与地区分布问题请示中共中央,提出:“集中全国力量,特别是技术人员,首先进行鞍钢的恢复与建设工程。”中共中央于1952年5月4日批示:“要集中全国力量首先恢复和改建鞍山钢铁公司。”同时,提出了“全国支援鞍钢”和“为鞍钢就是为全国”的口号。从1952年下半年开始,一场声势浩大的改扩建高潮在鞍钢掀起,重点进行了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和7号炼铁高炉等“三大工程”建设。

 

  以轧制重轨、大型型材和无缝钢管为主的鞍钢大型轧钢厂和鞍钢无缝钢管厂分别于1952年8月1日和7月14日破土动工。大型轧钢厂设计年产50万吨,投资10471万元(第一套人民币,下同);无缝钢管厂设计年产6万吨,投资5337万元。7号高炉有效容积918立方米,1953年2月27日开始炉基施工,单项投资1087万元。“三大工程”规模宏大,技术复杂,均由苏联设计并提供成套设备。大型轧钢厂和无缝钢管厂两项工程施工挖掘土方13万立方米,浇灌混凝土10万立方米,大型轧钢厂安装机械电气设备2万多吨,埋设地脚螺丝1.6万多个,最大的重达1.8吨。7号高炉部件有2000多种,重万余吨。工程施工采取昼夜轮班和多层交叉作业,得到全国各地的支援。经过艰苦努力,战胜重重困难,创造出新中国建设史上的奇迹:大型轧钢厂于1953年11月30日胜利投产,工期1年零3个月;无缝钢管厂于1953年10月27日成功地生产出中国第一根无缝钢管,工期1年零3个月又13天;7号高炉1953年12月19日投产,安装工期仅5个月零10天。

 

  中央领导同志非常关心“三大工程”建设。1953年9月23日,朱德副主席到鞍钢视察并题词:“鞍钢全体职工同志们:你们站在国家建设最光荣的岗位上,要在劳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最大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不断地努力学习苏联专家同志们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生产经验,为建设中国第一个强大的钢铁基地,为准备帮助中国第二个第三个钢铁基地的建设而努力。”1953年12月21日,周恩来总理视察鞍钢时题词:“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的开工生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中的重大胜利。”

 

  1953年12月26日,鞍钢举行隆重的“三大工程”开工典礼。12月24日,毛泽东主席给鞍钢全体职工复信祝贺:“鞍山无缝钢管厂、鞍山大型轧钢厂和鞍山第七号炼铁炉的提前完成建设工程并开始生产,是1953年我国重工业发展中的巨大事件。”鞍钢“三大工程”建设为建成中国第一个大型钢铁基地奠定了基础。

 

  二、恢复和发展农业

 

  1﹒组织群众兴办互助组与初级农业合作社 195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辽东、辽西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决议精神,提出了“从生产实际出发,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领导广大农民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到1952年组织起来的劳动互助组达42.8万个,参加的农户181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8%;同时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397个。1953年11月18日和12月7日,中共辽东、辽西省委分别召开了互助合作会议,总结了互助合作运动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提出了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发展数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同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以后,中共辽东、辽西省委分别制订了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划,中共辽东省委提出在现有700个农业合作社的基础上,1954年再发展700~800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共辽西省委提出要把建社工作经常化,做到县委领导、区级试办、支部参加,县区的大部分干部都要学会办社的经验,巩固老社、发展新社。此后,辽宁地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步入有计划的发展阶段。1953年末,两省初级社增加到1306个,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0.8%;到1954年8月,辽宁地区农业生产合作社已达到4941个,入户社员占全省农户总数的3%左右。

 

  2﹒恢复与发展农业生产 新中国成立初期,封建土地关系已被废除,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辽东、辽西省政府因势利导,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一是从1949年到1954年,辽东、辽西省政府每年都制订农业生产计划,确保粮食连年增长。二是鼓励农民开荒。1950年10月,东北人民政府发布的《东北区土地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国有荒地(包括没收地主王公庄地)根据开荒奖励原则,凡依靠自力精神进行开垦者,应取得所有权。”辽东、辽西省政府认真贯彻这一规定精神,发动和组织群众开荒,从1950年至1954年辽宁地区累计开荒125.2万亩,增加了粮食产量。三是颁布奖励政策和发放贷款,鼓励农民投资扩大再生产。1951年4月辽西省政府发布了《发展农业生产的十项具体政策》,主要内容是切实保护土改后的私有制,发挥农民个体生产的积极性。贯彻合理负担政策,奖励生产;奖励发展工业原料、商品粮及特产作物;奖励繁殖牲畜;奖励兴修水利,提倡造林;提倡信贷,鼓励农民投产扩大再生产;奖励保护生产秩序等。1950年3月19日和1952年4月,东北银行辽东省分行和中国人民银行辽西省分行分别发放3000亿元、289亿(东北币)贷款,用以扶助农业生产。四是开展农业丰产竞赛和表彰活动,推动农业生产发展。1951年3月10日,辽东省政府农业厅召开全省农林工业会议,动员春耕并开展爱国主义丰产运动;3月18日辽西省政府发出《关于动员与组织劳模及互助组响应李顺达互助组的生产挑战,开展农村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运动的指示》,号召全省农民开展生产竞赛活动。1952年121辽西省政府发出关于奖励模范生产村和模范丰产组条件的指示》;同年223-26中共辽西省委和省政府召开县委书记、县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农业生产方针并着重讨论了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问题。为表彰先进、激励农民生产积极性,1950125日,辽西省政府召开了辽西省第二届劳动模范大会,表彰了农业生产劳动模范,交流了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经验;同年23日,辽东省召开了省人民代表会议及劳动模范会议,会议期间,农业厅举办了全省农业展览会。从1950年至1953年,辽西省政府先后召开5次农业 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农业丰产劳动模范交流经验,推动农业增产增收。五是加强领导,推动农业生产和技术进步。19504月和19515月,为保证完成春耕生产,辽西省政府由政府主席杨易辰带队分别抽调500名和1500名机关干部下乡,协助县区工作。为加强技术指导工作,1953年,辽东省政府召开了辽东省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会议,并下发了《辽东省1953年主要作物丰产技术指导纲要,并在全省建立了100个农业技术指导站。

 

  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到1952年,农业总产值达到17亿元,比1949年增长61. 3%;粮食总产量达到544万吨,比1949年增产34.4%主要经济作物均有较大幅度的增产,1952年与1949年相比,棉花增产5.7倍,产量达9.18万吨;平均亩产15.03公斤,比1949年的7.41公斤增长1倍多。大豆增产32.5%,产量达55.5万吨。水果增产3.85倍,产量达12.6万吨。畜牧、水产、农副产品产量等也有了较大地恢复和增产在农村,由于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的收入也有了较大增加,到195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89.2元,比 1949 年增长68.3%

 

  三、保护扶持资本主义工商业

 

  新中国成立后,党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造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针对私营工商业者存在种种顾虑,致使私营工商业处在停产或减产的状况,辽宁对一切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积极予以扶持、鼓励和带动,对一切不利于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则予以限制,违法者取缔。对在国民经济调整和改造过程中发生困难的私营经济在原材料、销售、资金及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帮助。1950年春季之后,随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统和市场物价的初步稳定,市场上的虚假购买力消失,一些物资时供过于求,给私营工商业造成定困难。为使私营工商业为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服务,各级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工商业的指示精神,开始对工商业中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进行调整。在工业方面贯彻统筹兼顾的原则,给私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范围、原材料分配、销售、市场、价格和税收信贷等方面以必要的照顾的同时,由政府和国营企业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私营工厂加工,向私营工厂订货,国营商业对私营工厂生产的成品进行收购,全部或部分包销逐步发展一批公私合营企业,并引导他们改善经营管理、改善劳资关系。在商业方面采取缩小国营商业零售范围、调整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国营企业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私营商店收购和推销产品等措施,使私营商业获得适当利益。国营经济还积极扶持和发展合作社商业,在贷款、商品供应和价格等方面给予优待,使其逐步成为国营商业的助手。私营工商业在国营经济的有效监督和调节之下,得到了很快的恢复和发展。1952年辽宁全境私营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为1.34亿元,比1949年增长10.8%;其销售额由1949年的2.96亿元增加到4.87亿元,增长64.1%在调整工商业的同时,各级政府对个体经济进行了改造。在农村,主要是防止个体经济的自流发展,制止阶级分化,领导农民开展互助合作运动,从供销和生产两个方面把农民组织起来,有效地把经济分化控制在最小的限度之内对城乡个体商业,辽东、辽西两省和沈阳、旅大、鞍山、抚顺、本溪等直辖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政策办法,对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个体工商业给予适当照顾扶持,使个体工商业有了很大发展。1952年末,全省个体工商业者达到万人,为促进城乡物资交流,补充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商业的不足,满足城镇居民生活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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