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
【综 述】
2004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农村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稳定解决温饱问题为中心,以实施整村推进和产业化扶贫为手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扶贫开发取得显著成效。2004年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由2003年的43.4万户、152.1万人减少到31.2万户、112万人,较好地完成年初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稳定解决12万户、40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加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
针对部分省领导工作岗位变动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对全省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领导,省委、省政府下发《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辽委[2004]17号),对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由张文岳省长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王唯众、副省长胡晓华为常务副组长,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高东晓,省政府副秘书长刘长江为副组长,省直21个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
【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
省委、省政府决定,2004年在全省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并与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对接,建设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扶贫办〈关于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4]62号)。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99亿元,其中,用于养殖业项目资金1.27亿元,占63.9%;用于种植业项目3445万元,占17.3%;用于林果业项目1553万元,占7.8%;用于其它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资金2191万元,占11%。扶持重点贫困村400个,实施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特产业及基础设施等扶贫开发项目660个,参与农户10.9万户,受益人口38.2万人。整村推进扶贫工程在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方面主要特点:一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扩张功能。以财政资金为核心,通过多种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实施。二是扶贫项目落实早。为搞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争时间、抢速度,使扶贫开发项目在3月份基本落实。三是开发项目选得准。在制定规划和选择项目中普遍做到四个结合,即与县情乡情相结合,与当地资源优势相结合,与发展主导产业相结合,与群众意愿相结合。四是干部群众创新意识强。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在实践中有许多创新,如创办党群共同致富信用联合体,移民搬迁与发展新兴产业相结合,创新完善滚动式扶贫的有效方法,扶贫开发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等。五是领导工作抓得实。各市和重点县领导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在组织领导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责任落实、资金落实和工作落实。2004年,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工程,贫困地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贫困状况明显缓解,全省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407元,比上年增加314元,增长15%。
【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扶贫开发】
以贷款贴息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扶贫开发,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省委、省政府反复强调的一种扶贫方式。2004年,全省安排98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作为扶贫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化龙头企业69个,为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村86个,带动贫困农户10.3万户,受益人口30万人。以贷款贴息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带动扶贫开发,产生了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支持龙头企业从金融机构贷款,扩大经营规模,把产业做大做强;二是有利于建设产业化生产基地,促进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三是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使分散的贫困农户与龙头企业对接,带动千家万户贫困户摆脱贫困,走向富裕。
【实施移民扶贫工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部署,2004年,在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本溪、宽甸、凤城、北宁4个民族自治县(市)实施移民扶贫工程。各级财政投入移民扶贫专项资金384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1600万元,市级财政配套16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40万元,对每个移民户给予动迁补助资金1.2万元。全年移民扶贫工程涉及10个市、19个县、138个乡(镇)和315个村。凡有移民扶贫任务的单位,对移民扶贫工作都非常重视,抽调专门人员和力量,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到年底顺利完成了3200户移民扶贫任务。
【开展定点扶贫工作】
2004年末,省直机关、中直驻省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参加省定点扶贫的单位188个,对全省15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63个贫困乡(镇)和34个县直企业实施帮扶。全年省定点扶贫为贫困地区直接投入、协调资金和捐赠物资折款3.2亿元,帮助建设开发项目2867个,引进实用技术893项。年初,根据帮扶单位体制等方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充实省定点扶贫工作方案。为规范扶贫捐赠工作,加强对扶贫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帮扶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扶贫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暂行办法》。5月14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全省定点扶贫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议由省委副书记王唯众主持,副省长胡晓华作工作报告,省长张文岳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大会对在2003年度省定点扶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10个“省定点扶贫标兵单位”、10名“省定点扶贫标兵”、85个“省定点扶贫先进单位”和149名“省定点扶贫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10月12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召开省定点扶贫牵头单位座谈会,促进全省定点扶贫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精神的进一步落实。
(肖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