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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4年12月31日

林  业


【概述】

    2004年,全省林业工作紧紧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中心,以推进国家林业工程建设为重点,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的成绩。全年完成人工造林28.7万公顷,是全年计划任务的108%。封山育林13.5万公顷,飞播造林2.67万公顷。1800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0.95亿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471个。林业育苗2.15万公顷,生产苗木23.7亿株,其中容器育苗1.53亿杯。中幼林抚育5.4万公顷,低产林改造2.8万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0.033‰,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防治林木病虫害48.2万公顷,防治率达到84%。全年投入林业建设资金16.8亿元,其中,中央投资8.5亿元,省级投资1.8亿元,市县投资2.1亿元,非公有制投入4.4亿元。林业产值220亿元,同比增长8.9%。营造林实绩综合得分名列全国第13位,比上年提高11位。强化核查,做实造林面积。2003年度全省人工造林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分别比上年提高13.4个和15.1个百分点,退耕还林人工造林核实率和核实合格率比上年分别提高13.9个和14.4个百分点。森林病虫害防治、林业苗木质量活动、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资源调查、“关注森林”活动和城乡共建工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分别受到国家林业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同时,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林业的领导,进一步提升林业工作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得到深入落实。规划和制订《辽宁省林业生态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全省有14个市、74个县(市)区召开林业工作会议,有10个市出台加快林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林业工作十分重视,对林业工作作出批示达53次,其中,书记、省长批示28条,尤其对退耕还林、绿色通道、天然林保护等工作多次作部署、提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林业会议6次,林业工作内容列入省政府常务会议10余次。省长和主管副省长听取林业汇报近20次。省委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积极参与林业调研和政策研究。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经常到基层视察林业,带头办绿化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分别深入辽西、辽南、辽东视察林业,全面了解林业发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对林业有了新的认识,更加重视、支持林业发展,各市制定明确的林业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很多市、县都将植树造林作为“一把手工程”,涌现出一批“绿化书记”、“绿化市、县长”。林业位置不断提升,林业工作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营林方针“四个转变”】

    在全省林业建设上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四个转变”。一是从过去重退耕地还林转变为退耕地还林与封山育林、荒山造林并重。将退耕地还林调减到2.67万公顷,配套荒山造林增加到17.3万公顷,在辽西7市21县区完成人工促进封育造林4.13万公顷,其中,植苗促进封育造林2.08万公顷,直播促进封育造林1.05万公顷,创新封山育林技术措施,是全省封山育林工作历史性突破。二是从单纯重造林数量转变为数量与质量并重。将全年造林任务分解列入重点工程造林项目,严格按照工程造林标准施工,注重提高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植树造林在数量和质量上达到国家标准。三是从重政府造林转变为政府造林和社会造林并重,加快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全省非公有制造林突破22.3万公顷,占年度造林总面积的77.7%。四是从单纯重植树造林转变为造林和管理并重,杜绝盗伐、滥伐和超限额采伐。制定出台《辽宁省营造林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意见》,开展营造林工程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项目法人制和工程报账制
“四位一体”管理试点工作,制定10项营造林整改措施和6项采伐限额管理办法。

【资源管护】

    一是继续对天然林和人工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全省下达采伐限额345万立方米,减少林木采伐指标148万立方米。二是严打林业“两乱”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成效,全省查处各类毁林案件3092起,挽回经济损失2360万元。三是强化全省征占用林地管理,依法对14个市的38个使用林地项目进行检查和清理,追缴森林植被恢复费2534万元。四是全面落实森林火灾扑救预案,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强化森林公安和扑火队伍的系统培训,提高森防队伍的防扑火能力。五是全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完成外业调查面积327.4万公顷,占全部任务的50%;换发林权证75.7万册,发证面积490万公顷,
    发证率超过80%。六是按照国家新的标准重新对重点公益林进行区划界定,国家批准辽宁重点公益林面积228.9万公顷,在原重点公益林补偿试点140万公顷的基础上,新增41.1万公顷。

【重点工程】

    突出抓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投资和建设力度,加快林业生态建设进程。一是自费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培育工程。省财政结合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助,对以东部山区为主的天然林禁伐和人工生态公益林保护重点地区的8个市34个县(市、区)年投入1.25亿元补助,东部山区221.7万公顷宝贵天然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成为辽宁重要的绿色屏障和水源涵养基地。二是退耕还林的实施对改善辽宁生态环境、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及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末,退耕还林工程区遍布全省14个市65个县(市、区),涉及农户57万户,完成退耕还林62万公顷,其中,退耕地还林21.3万公顷,配套荒山造林40.7万公顷,工程建设总投资15.7亿元。三是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稳步推进。三北防护林四期和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全年分别完成3.51万公顷和2.45万公顷,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四是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植被和野生动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在数量和种类上都得到较快的恢复和发展。五是加快东部山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进程。省政府投资1000万元,在东部山区建设百万亩红松种材林苗木基地。建成13.3公顷播种圃地,改良红松苗圃地146.7公顷,建成33.3公顷移植苗圃地,生产造林苗木3500万株。这将为今后东部山区百万亩红松种材林基地建设提供优质的造林苗木,同时也将切实提高东部山区造林苗木的培育和生产水平。六是省委、省政府组织开展绿化会战,完成公路、铁路绿化带植树和整地1.19万公顷,是总计划的115%。

【林业产业】

    以商品林基地建设、林地经济开发、生态旅游为重点,加强基地建设,实现林业产业恢复性发展。一是新发展经济林3.04万公顷,经济林栽培面积已达91.9万公顷,年产干鲜果品300多万吨,实现产值40亿元。二是大力发展食用菌、山野菜、中药材、林蛙、鹿产品等林特产品产业。全省林下中药材及森林食品采集培育业实现产值23亿元,野生动物驯养业实现产值11亿元,年末鹿存栏已达4万多头,林蛙产量超过1亿只。三是大力发展花卉苗木业。全省苗木花卉圃发展到2万多个,种植面积2.67万公顷。四是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全省已建立森林公园54处,其中,国家级24处,省级30处,总面积16万公顷。有自然保护区66处,其中,国家级6处,省级20处,总面积91万公顷。建成森林旅游景点3000多个,年接待游客240万人次,全省森林旅游业产值2.5亿元。五是积极抓好林产品加工骨干龙头企业。其中,大连华丰家具厂、沈阳文成木业、鞍山万兴隆岩田木业有限公司、丹东宝钢人造板有限公司等投资超过亿元,带动全省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林业改革】

    制定出台非公有制林业政策,创造宽松发展环境,有力推进林业体制改革。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肯定非公有制林业的地位和重要意义,在建立健全有利于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保护非公有制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权、放宽林业税费、金融贷款和资源利用等优惠政策、加强扶持非公有制林业的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切实加大对非公有制林业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同时推动林业各项改革工作。全年完成造林面积6.67公顷以上的造林大户近4000户;企业和外商参与造林14户,造林3533公顷。全省非公有林业用地面积255.3万公顷,占全省林业用地面积的39%。全省有180万农户划定自留山114.3万公顷,58万农户承包责任山。全省股份制合作林场386处,家庭林场374处,四荒拍卖40多万公顷。66.7公顷以上的造林大户发展到84户。新宾县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林业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种苗管理、森林病虫害检疫、木材检查等林业执法职能融为一体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综合执法工作运行良好,多头执法、多重执法、以罚代刑等实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总结探索出行政执法的新模式和宝贵经验,为全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基础。国有林场改革专题调研和制定改革方案的各项准备稳步推进,待国家国有林场改革政策出台后稳健实施。

【林业科技】

    加强林业科学技术研究,加大应用推广力度,为林业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鉴定辽东示范林基地建设、辽宁省防沙治沙试验示范区建设模式等9个科技项目。速生耐盐小胡系杨树新品种的研究、体育馆地板、经济林品种推广等6项科技成果分别获辽宁省政府科技进步二、三等奖。11项成果获辽宁林业科技奖。杨树杂交新品种等杂交新品种、林蛙卵油精深加工、杂交榛子3项国家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通过验收。加工用日本板栗示范与推广、耐盐小胡系杨树新品种示范与推广2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被科技部立项。辽西北矿区植被恢复技术、重大林木病虫害预警技术、控制辽西地区水土流失等10个科研项目开始立项研究。引进美国的皂角、腺粒花楸、北美乔松,加拿大的班克松、杞叶唐棣树种和日本板栗新品种并在实际生产上应用推广。积极参与省政府科技进山增效工程,在桓仁县、清源县、宽甸县推广食用菌栽培、板栗新品种嫁接改造、红松果材兼用林等技术。组织7个科技扶贫工作队,70名科技人员分赴建平县、建昌县、彰武县、桓仁县、岫岩县、新宾县、宽甸县开展科技扶贫,推广项目15项,科技示范户70个。

【林业法规】

    完善林业法规体系建设,为林业改革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积极争取省人大审议通过并颁布《辽宁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为依法管理林木种苗起到重要的保障作用。同时,全面完成全省湿地建设和保护规划的立法调研,为《湿地保护条例》的出台做好准备。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注重林业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废止21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18个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单位的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和承诺制等办事制度,有效地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清理涉及林业行政许可的省委、省政府规范性文件6项,取消3项;取消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中11项许可规定和12项许可项目;向社会各界公布29项林业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精神,全面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实施退耕还林,对已经占用农田植树的农户,区分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做了妥善处理。

(徐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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