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综述】
2004年,全省各级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要求,明确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两个目标,实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司法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个重点,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三件大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全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9万件,依法审结36.2万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3.34万件,民商案件22万件,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6009件,执行案件9.4万件,其他案件8573件。
【审判】
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各项审判工作稳步开展。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全省法院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以打击涉黑案件为重点,成功地审理 “405”、“829”等涉黑案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医疗器械犯罪及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依法惩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犯罪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国家公职人员犯罪。注重人权保障,对不构成犯罪的17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12万件,依法审结3.04万件,判处犯罪分子3.37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6537人。开展对减刑假释案件的专项大检查,检查案件7594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民事审判中,广大审判干部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观念和维护诚信的意识,维护社会安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合法权益,制裁违约行为;依法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支持合法的房地产开发和转让,规范交易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加强涉及国企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三农案件的审理,积极审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劳动争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加强对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注重保护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调处各类金融纠纷,维护金融秩序,规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审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件,贯彻法制统一、透明度和非歧视原则。在民商审判工作中,全省各级法院十分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把诉讼调解工作贯穿于每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力争案结纠纷也了结。全年法院受理各类民事一审案件21.1万件,依法审结19.9万件。
积极审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审判中,全省各级法院根据行政审判的特点、重点做好服判息诉的工作。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和确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或变更,充分体现法律的尊严,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提高行政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在全省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质量检查和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的专项活动,注重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撤诉结案率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结案率。全年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4343件,依法审结4074件。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国家赔偿工作。全年全省法院审结申请国家赔偿案件422件,决定赔偿98件计225.5万元,对于促进行政与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起到积极作用。
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2004年,在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全省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清理未结积案,全年执结各类案件9.42万件,标的总额767.4亿元。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改革,试行以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执行监督权相分离的工作机制,增强执行程序透明度。积极推行执行异议审查听证,保证执行案件的质量,做到依法执行。在执行工作中,全省法院一方面组织精干力量,运用灵活方式,大力推进执行,一方面积极帮助培植被执行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在执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结案的2.9万件,达成执行和解的1.5万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认真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努力化解“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2004年,信访工作是全省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全省法院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树立全员抓信访的思路,确立大信访格局,明确责任,层层负责,抽调骨干力量从事信访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落实到人。全省法院还开展争创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活动,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动全省法院的窗口建设。加强对适用法律的指导和案件审判的监督,提高审判工作水平。2004年,省法院根据案件和法律的规定,在支持和尊重基层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的基础上。加强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并在基础建设上向基层法院倾斜。全省各级法院先后召开刑事、民事、行政、知识产权、执行等多个领域的审判工作座谈会,组织审判人员对相关审判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深入广泛的探讨,统一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和认识;省法院出台一系列旨在统一司法规范,提高审判水平的指导性文件,如《关于审理涉外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做好民事审判工作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加强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省法院利用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法院确有错误的案件予以改正,全年通过二审、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和发回重审621件,占二审和再审案件总数的26%。全省各级法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当事人和申诉人认真接待、审查、听证;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提起再审程序,保障公民的申诉权利;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全年各级法院审结再审案件4476件,其中审结各类抗诉案件1244件。严格审限制度,通过繁简分流,设立速裁庭等措施,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全省法院已经基本杜绝超审限案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在全省法院开展减刑假释案件的专项大检查以及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的专项治理,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2004年,全省法院在队伍建设上多措并举,以提高法官队伍的审判能力为目标,以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队伍纪律更加严格,人员管理日益规范,审判能力不断强化,收到积极成效。2004年,最高法院适时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全省法院结合辽宁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泛动员、扎实工作,结合省委开展的“看变化,谋振兴”活动,为司法公正树形象注入新的内容。坚持典型引路的方法,从先进法院和优秀法官中选出代表组成辽宁省法院系统“司法公正树形象”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省法院进行巡回演讲,收到良好效果。活动中,抓住查摆问题的环节,一查司法理念和思想作风,二查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三查领导作风,四查党风廉政建设。经过审查,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对所涉及的违法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全年立案查办干警违法违纪案件68件,结案42件,查处违法违纪干警40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4人,党政纪双重处分29人,受到刑事处罚3人。狠抓法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队伍建设的规范化水平得到提高。省法院与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坚持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共同抓好市县(区)两级法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合理调整全省法院队伍结构,强化审判业务能力的岗位培训,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等五项要求。省法院还与省委政法委联合印发《关于全省法院队伍从严管理的意见》,提出法院人员三大类15种错误行为,对不构成违法违纪,不做党纪政纪处理的错误行为,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调离现职岗位、待岗辞退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初任法官审核制度,开通并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布违法任命法官的举报电话,强化对违法任命法官及违反程序任命法官的监督机制。强化法官的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岗位培训班7期,培训法官2433人次,其中,拟晋升高级法官的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学历教育成效明显,学历层次明显提高。
【加强法院基层建设】
加强基层建设,是人民法院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的内在需要和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经途径,也是人民法院为辽宁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必然要求。2004年,全省法院把基层建设作为工作的一个重点,从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全省法院基层建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方向。省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为掌握第一手资料,在2004年5月开展一次对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情况的全面调研,由省法院院领导带队组成调查组分赴全省各地,比较全面地了解当前基层法院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并主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召开全省法院基层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加强基层建设的五个重点,特别是对省法院各部门和各中级法院在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中的任务提出要求,确立全省三级法院紧密配合,形成系统合力,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格局。加大对下协管力度,切实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为切实按照《法官法》要求配齐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的支持下,省法院在与省委组织部、省政法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地方党委的常委会在研究两级法院院长的任免、调动前,要与上一级法院沟通情况并征得上一级法院党组的同意;研究两级法院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和执行局长的任免、调动前,要征求上一级法院党组的意见,然后再作出决定。一年来,省法院和各中级法院严格贯彻文件精神,以加大对下级法院领导班子协管力度为突破口,积极参与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干部空缺时,上级法院主动向党委提建议、拿方案、参与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人选,省法院提议党委不要提拔安排到法院领导岗位,并积极建议把那些懂法律善管理的干部选拔到各级法院领导岗位上,全省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和物质保障力度,夯实法院工作基础。全省法院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自身的艰苦努力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协调,在基层基础建设和物质保障方面有很大的改善。2004年,省法院利用统筹诉讼费350万元,对全省人民法庭不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法台、法椅全部进行更换,对法庭外观进行修缮。投入110万元补贴下级法院的二级计算机联网,利用统筹诉讼费补助贫困地区法院办案经费800万元。年末,全省基层法院有办公面积30万平方米,符合办公标准的基层法院75个,基本能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人民法庭223个,其中,符合建设部及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标准的法庭99个,为审判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物质保障。
(蔡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