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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4年12月31日

中共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综述】

    2004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勇于探索,努力实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辽宁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紧紧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004年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重大战略决策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加快振兴、促进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为推进全省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省纪委的号召和组织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自上而下深入开展“辽宁要振兴,纪检监察机关怎么办”的大讨论活动。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下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提供有力政治和纪律保障的意见》,明确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为调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振兴老工业基地,争创一流工作成果”的活动,鼓励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对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起到积极的作用。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深入】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大宣教格局作用,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校培训、专题报告、电视竞赛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条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继续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教育活动,特别是以重大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及时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同时,积极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组织举办一批教育性、艺术性较强的党风廉政文艺汇演。省及各市普遍开展向先进人物学习、评选勤政廉政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廉内助”和“清廉之家”等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洁自律工作。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总体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并针对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解决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和整治工作。全省党员干部上交收受的现金和有价证券751万元,有235名党员干部因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3155万元,收缴1784万元。清理纠正超标准配备小汽车880台。清理出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233名,对违反规定的全部进行纠正。清理出817名领导干部借欠公款,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09人,借欠金额1325万元。清理出484个单位违反规定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已清退1009万元。

【查办案件工作健康发展】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意加强组织协调,保持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全年全省受理信访举报64833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8318件,其中大案要案1512件,涉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有664件,违纪违法金额5万元以上的有1090件。处分党员干部7650人,其中市(厅)级干部25人,县(处)级干部615人。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9亿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注重抓好四个环节:一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重点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贪污受贿、干扰破坏软环境建设、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方面的案件。二是认真查处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背后的腐败案件。围绕涉农涉地、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和各类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严格规范办案行为。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近几年查办案件情况普遍进行了分析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有关规定,强化办案措施的管理和使用,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注意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使执纪办案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四是健全信访举报网络,不断完善和改进接访机制。省和部分市纪委建立了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受理群众的信访举报。

【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和执法监察工作】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经济发展软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纠正和整治。一是深入开展涉农涉地问题的专项督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市纪检监察机关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共排查各类涉农涉地信访案件1066件,清理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3.43亿元。二是抓住重点问题加强软环境建设。对省政府下达解决的100个软环境建设问题的任务,省纪委、省监察厅在认真分析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下发《关于认真解决省政府提出的软环境建设问题的通知》,对由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19个问题进行分解,提出工作措施,明确领导责任,使这些问题得到初步解决。三是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省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和公开通报,并以此案为鉴,对全省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省共组成180个检查组,检查医疗机构804个,查出违规违纪金额1000多万元,对82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四是专项开展教育乱收费的整治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制定下发了《关于教育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439件,对192人进行了纪律处分。五是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活动。省纪委、省监察厅开通民心网,发挥网上纠风和监督评议的多种功能。各市普遍开展行风直通车、便民服务热线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风评议工作,使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注意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土地补偿费的管理使用、开发区的清理整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全省共撤销开发区78个,清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11.15亿元,参加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35起。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稳步推进】

    2004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纪委部署的各项源头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了源头防范的各项制度。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以落实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省政府各部门在第一批清理并保留964项审批项目的基础上,又进行第二批清理,再次取消722项。全省14个市、63个县(区)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平均进厅部门34个,项目进厅率80%。各市广泛采取并不断完善“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公,阳光下操作”的方式。二是创新财务管理体制。省直29个部门实施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在国土资源、教育、交通、建设、水利、环保等系统实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在县区建立和完善财务结算中心、部分乡镇实行财务统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村会计委托代理制”。三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产权交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制度逐步完善。全省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投标率达93.4%,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163亿元,政府采购总额82亿元,节约资金率11%。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稳步推进。四是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一步深化,共审计领导干部1587人,查处违规资金9.3亿元。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积极组织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委普遍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到重要日程,及时听取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一是建立和实行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关于实施指定内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办法》,对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范围、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对一些市召开的指定内容民主生活会,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都派人参加,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针对违反规定收送钱物和超标准配备小汽车等问题,指定有关单位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使问题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初,省委及时调整充实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并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加以分解细化,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省市两级党委分别组织检查考核组,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直属部门和下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考核。2004年,全省追究领导干部62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6人,进行组织处理279人。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给党委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省、市、县三级纪委都积极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年末,全省已对59096名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其中省管干部1600多人。四是认真落实谈话和述职述廉等项制度。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同志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诫勉谈话2540人次,党委、纪委和组织部门领导同志同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12923人次。全省有3318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其中市(厅)级干部821人,县(处)级干部11737人。有5124名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五是建立和完善巡制度,积极开展巡视工作。进一步健全充实了巡视工作机构,成立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组建5个巡视组,并对铁岭、朝阳、鞍山、本溪、营口、葫芦岛、盘锦和省文化厅、省药品监督局等单位进行了巡视。
(杨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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