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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4年12月31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召开的会议】

    2004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1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1月14日至16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2月12日至13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2月17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2月22日至27日,召开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3月31日至4月2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5月26日至29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6月28日至30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7月27日至29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9月27日至29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11月22日至26日,召开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

【监督工作】

    2004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司法监督和述职评议等形式,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以增强执法检查实效为着力点,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一年来,常委会围绕13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9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常委会紧紧抓住增强检查实效这个重点,检查前广泛调研,找准问题,增强检查的针对性;检查中实行统一部署、上下联动,使执法检查更加深入;检查后坚持同时听取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政府执法情况报告,并加大跟踪督促力度,适时听取整改情况报告,使执法检查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明显。
    加快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至关重要。为营造有利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常委会在事先调查的基础上,组织6个检查组分赴6个市,深入到不同类型的企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在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展中小企业方面存在的发展环境不够宽松、服务体系不够完善,企业整体素质不高、发展后劲不足、融资较为困难等问题。省政府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保证党的农村基本政策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的重要法律。常委会重点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情况的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部分地区存在的土地二轮承包政策不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够规范、人地矛盾突出、对征占农民土地补偿不到位、机动地预留过多等问题。省政府认真整改,深入开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协调发展,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以纪念《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契机,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开展对这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的报告,指出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自治权、对自治地方的资金支持和资源补偿、发展自治地方文化教育等11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保证对自治地方的各项资金直接拨付到位、落实对自治地方的特殊支持政策等6条意见。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自治县发展问题,确定免除自治县陈欠省财政的债务、拨付专款支持自治县发展职业教育、坚持税收增量全额返还等10条措施,推动这部法律的实施和自治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各专门委员会还对《工会法》、《监狱法》、《水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2.围绕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强化工作监督。一年来,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抓住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听取和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的19项工作报告,及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并开展对部分省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强化工作和人事监督。
    保证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完成,事关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规划的实施。常委会抓住这个关系全局的问题,先后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200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04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2003年财政决算和200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200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在审议经济形势和工作安排的报告时,针对制约发展的机制性、结构性两大突出矛盾,提出推进改革开放、加快结构调整、发展民营经济、壮大县域经济、加强软环境建设等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年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中,注意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结合审议审计报告加强对决算的审查,督促省政府抓紧解决审计出的突出问题。在审查批准2003年省本级决算中,对省直6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提出严格执行预算的意见和建议。在本年度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要求财政部门扩大部门预算报送范围,细化预算内容,将132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本次代表大会;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前介入预算审查,由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专业工作人员30人组成的初审组,用一周的时间,对提请本次代表大会审查的部门预算中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收支额较大的重点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集中审查,强化初审,为本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预算奠定基础。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的重要内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常委会听取省政府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指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总体上存在着水平不高、发展不快、规模较小等问题。省政府针对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做强做大优势产业,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持续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就业是民生之本。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要求政府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抓好这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省政府根据常委会的意见,积极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步伐,强化劳动执法监察,使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禁止滥采乱挖、保护矿产资源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政府针对常委会指出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滥采乱挖行为的治理力度,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积极推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疾病预防体制、机制的完善和防治水平的提高。此外,常委会还组织有关专门委员会分别对防汛准备情况、农村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视察;开展以“珍惜土地、保护家园”为主题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在辽宁活动;对村委会换届选举情况进行调查,常委会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省委作出改进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报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村委会选举法》、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建议。
    为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在省政府秘书长、委员会主任、厅长等组成人员普遍书面述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常委会听取省教育厅厅长、国土资源厅厅长、交通厅厅长、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的述职报告,对上述人员执法及完成工作目标等情况进行评议。常委会采取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到被评议对象单位进行考察和以表决方式进行测评等方法,提高述职评议的实效,加大人事监督的力度,对于强化政府组成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以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为着眼点,深化司法工作监督。一年来,常委会以启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为着眼点,注重从源头上防止错案、从根本上保障公正司法,既加强对具体涉嫌违法案件的监督,又督促司法机关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制度,加强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对司法工作的监督。
    常委会要求省法院对2001年以来经常委会监督和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得到纠正或部分纠正的150起案件,逐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总结教训,分清责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在主任会议几次听取省法院汇报的基础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法院办理省人大常委会监督案件的总结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省法院高度重视常委会的意见,抽调具有审判经验的人员对150起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查找案件审判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对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后被纠正案件的相关责任人作了相应处理,其中,开除公职1人,撤职1人,调离审判岗位2人,给予其他处分18人。针对纠正的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省法院采取措施,作出规划,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加强法官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提升人民法院的整体司法水平。为夯实公正司法的基础,常委会还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并审议视察报告,提出加强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为促进公正司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常委会还从受理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控告的案件中,选择一批涉及公安司法机关的涉嫌违法案件进行监督,特别是对一些涉及港商、华投资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督促纠正一些裁判不当的案件。

【选举和人事任免】

    2004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0名。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张文岳为辽宁省省长,补选徐德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任命包括张文岳、李佳在内的7名政府组成人员,决定代省长1人,接受1名省长、1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辞职,任免省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审判人员、检察人员66名。

【代表工作】

    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工作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增强代表履职能力为重点,积极为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代表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和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发挥重要作用。
    知情知政是代表执行职务的重要前提。为使代表了解全省重点工作,常委会组织110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分7个组,分赴14个市,对振兴老工业基地、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加强软环境建设、发展教育和卫生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异地视察。在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常委会改变过去只安排当地代表参加的做法,邀请24位代表异地参加检查。为使代表及时了解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分批邀请68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每次常委会会议结束后都及时向省人大代表印发会议纪要。
    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是代表工作的重要方面。常委会举办培训班,对50名代表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系统讲解宪法和代表法,就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有关问题举办讲座,请执行代表职务事迹突出的代表介绍履职工作经验,就如何开展好代表小组活动进行交流研讨。为发挥优秀代表的示范作用,常委会总结13位各级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优秀事迹,组织拍摄电视专题片,加强对代表的宣传。2004年还召开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代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如何发挥代表作用特别是闭会期间的代表作用进行经验交流。
    办理好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报告,作出《关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并听取省政府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贯彻这个决定的报告,对代表议案进行认真处理。17件议案已全部办结,其中关于立法的16件议案,2件已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已形成草案,并提请常委会进行审议;2件列入2005年的立法计划;3件已开始起草法规草案,将列入以后的立法计划;6件待条件成熟后再起草法规草案。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议案,常委会及时交由省政府办理。省政府高度重视,开展了软环境建设年活动,认真解决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及时听取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召开交办会、督办会,定期通报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发放征询意见表,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大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办复。常委会还组织代表开展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献计献策活动。代表们提出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整合优势产业、加速民营经济发展、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等许多重要建议和意见,为促进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发挥积极的作用。

【自身建设】

    2004年9月,省委召开纪念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暨省委人大工作会议,总结50年来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年来的经验,分析人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作出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提出明确要求。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程序、切实发挥代表作用为重点,积极探索改进工作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能力。
    按照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常委会把加强思想建设放在首位,组织全体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有关论述,举办4次法制讲座,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制观念,明确常委会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充实调整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机构的人员,制定有关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调整和许可限制代表人身自由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推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在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都强化调查研究这个环节,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和各市人大常委会的制度,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按照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要求,常委会积极推进市、县(区)人大的工作和建设,先后作出6项决定,重新确定盘锦市、葫芦岛市、营口市鲅鱼圈区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和沈阳市和平区、东陵区,营口市鲅鱼圈区、盖州市的人大代表名额,确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时间。通过召开有关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方面的专题研讨会、座谈会,研究问题,交流经验,把握规律,推动工作创新。
(姜福坤 宋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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