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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4年12月31日
  

【综述】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加强预警机制建设、强化防暴队伍训练、落实经费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的基本稳定。
  1.强化对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工作。为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坚持每月和每个季度对全省的稳定形势进行综合分析和预测,特别是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在各项政策措施出台后可能引发的问题,及时进行实地深入的调查研究,多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开展全省不稳定因素列查信息系统建设,对重点上访群体实施数据库管理,增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预警能力。制定《辽宁省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公安机关群体性治安事件预警处置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全省公安机关处置大规模群体性治安事件应急预案》,使全省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4921起,涉及38.6万人次,比上年分别上升73.5和25%,其中501人以上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仅有83起,下降29%。
  2.加大对信访控申案件的督办力度。实行全省公安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先后4次开展领导包案活动。在下交的883起控申案件中,办结763起,办结率达86%。全年,全省共受理来访732访次、来信1006件次,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3.严密监控互联网违法犯罪行为。全省共破获网上违法犯罪案件371起,删除网上有害信息680条,有力地保障了互联网安全,及时粉碎“法轮功”邪教组织将第五届亚欧经济部长会议期间高官车队参观路线公布在网上、企图制造事端的阴谋。
  4.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性措施和内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共清理327件,对其中216件属于清理范围的,保留128件,废止50件,修改16件,向省人大、省政府提出废止建议7件,修改建议15件。加大控申案件的查处力度,使全省进京上访数量退居全国第4位,超额完成省政府规定的第3位指标,荣获“全国先进单位”。
  5.坚持从严治警,全年有613名违纪民警受到严肃处理,其中开除32人,辞退35人,撤销行政职务15人,降职15人,被追究领导责任91人。通过从严治警,严明了警纪,纯洁了队伍,禁掉了陋习,提高了素质,改变了形象。2003年,全省有689个集体、5018名民警受到立功、被嘉奖表彰,有18名民警光荣牺牲,186名民警光荣负伤。
  6.全面实施凝聚警心工程,从优待警有新进展。建立公安英烈救助协会,已为227名民警及家属发放救助金近900万元;开通全省公安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指导各市局成立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护委员会;为全省公安民警办理因公伤亡保险,最高赔付额30万元;“金盾手挽手”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全面结束;建立民警休假、体检制度等举措,温暖了警心,增强了公安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侦破刑事案件】


  全省公安机关始终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以打固防,以打保稳,以打促健,以打强基,有力地打击了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提高。
  1.及时侦破一批大案要案。2003年,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8.23万起,与上年基本持平;破获刑事案件10.78万起,抓获处理刑事违法犯罪人员5.83万人,分别上升4.3%和3.5%。全省124起挂牌督办案件成功侦破114起,侦破率为92%。特别是沈阳“1?18”爆炸持枪抢劫银行运钞车巨款案,葫芦岛“2?18”杀人案,1991年以来发生在铁岭、沈阳两地30起杀人、抢劫、强奸系列案和1996年以来涉及3省(区)、5市100余起系列入室抢劫强奸案等4起全省公案均告破。全年反映社会治安状况的8类主要案件比上年下降0.4%,其中爆炸、绑架、抢劫、杀人、放火、盗窃案件分别下降27.8%、19.6%、10.4%、8.1%、6.9%和0.5%,抓获、刑拘、提请批准逮捕和审批劳动教养人数分别上升3.5%、11.8%、14.5%和17.9%,刑事案件发案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据公安部通报,辽宁省刑事立案总量由2002年的全国第7位降到第8位,刑事案件破案总量由2002年的第10位升到第7位;提请批准逮捕总量由2002年的第11位升至第6位。
  2.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打击行动。年初,开展“1?10”异地反扒专项行动,共抓获扒窃犯罪嫌疑人1300余人。在“非典”肆虐时期,开展以打击抢劫、抢夺、盗窃和街头诈骗等多发性犯罪为重点的“百日会战”,其中会战中确定的500名命案逃犯抓获421名,抓捕率为84.2%。百名民警破获刑事案件148起,百名民警捕教82.9人。
  相继开展打击歌舞娱乐场所吸贩毒专项行动和禁毒百日会战,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282起,缴获各类毒品4330公斤。
  3.有力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采取主动出击、异地调警、集中办案等超常举措,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全力开展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全省共打掉并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90个、棍霸23个,抓获涉案人员627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75起。
  4.成功组织反恐怖演练。以反劫持、反爆炸、反生化、反劫机为主要内容,分别在沈阳消防基地和桃仙国际机场举行反恐怖综合演练和反劫机演练,进一步检验和提高了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治安管理】


  以确保全年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治安灾害事故为目标,认真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各种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1.积极构建危险物品管理新模式。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制定危险物品三级监管模式,开展治爆缉枪整治危险化学品专项行动,检查涉爆单位1.16万家,整改隐患2753处,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879支、子弹10.7万余发、炸药18.2吨、剧毒鼠药563公斤、其它剧毒化学品2230公斤;组织集中销毁行动20次,共销毁报废公务用枪7131支、非法枪支1.39万支、子弹40余万发,清理处置剧毒化学品7000多公斤。
  2.积极查处治安案件。全省共查处治安案件18.9万起,比上年上升46.7%,打击处理涉案人员21.6万人。组织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共破获打孔盗油案件121起,打掉涉油犯罪团伙5个,查处违法人员74人,取缔土炼油点95处,整顿非法收购点146个,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3.全面开展流动人口清查工作。全年全省登记流动人口137万余人,办理暂住证83万个,登记出租房屋信息36万户。同时,积极开展对非法入境朝鲜人和非法出入境中介组织清查行动。全省共查处并遣送非法入境朝鲜人201名。查处涉外案(事)件和非法出境中介案(事)件1380余起,涉案人员1360余人,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公司137家,取缔50余家,查处80余家。
  4.积极清理整顿保安服务业和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全年全省组织清理整治行动41次,清理非法保安组织601个,查出黑保安4952人,查处违法生产保安服装、标志厂家33个,收缴保安服装1151套、标志1223枚。全省火灾除直接经济损失比上年上升13.5%以外,起数、死亡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11.9%、22.6%和19.2%。
  5.较好地完成各项安全保卫任务。全年全省完成够级格警卫任务79批次,其中一级警卫任务15次。特别是确保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胡锦涛,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等中央领导来辽宁的视察和调研的绝对安全。圆满完成各种临时现场警卫任务69批次和省部级警卫任务248批次。
  

【创新警务模式】


  为从根本上解决多年来打防脱节、职能单一、发展滞后的问题,对全省公安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进行重大改革。从公安派出所的地位、性质和现实斗争的需要出发,以建成集打、防、管、控、服为一体的确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战斗实体为目标,改革传统警务模式,建立三警联勤的勤务运行机制。按照“警力下沉,权力下放,责任明确,建立机制”的原则,理顺管理体制,整合警力资源,下放管理权限,不断扩大派出所的工作职能。
  改革后,城区派出所警力达到分局总警力的70%以上,城郊派出所警力达到65%以上,县局乡镇派出所警力达到60%以上。
  

【抗击“非典”】


  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履行防治“非典”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双重职责,妥善处置因设立防治“非典”指定医院和隔离观察点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21起,涉及群众4789人。认真开展“双禁打非”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全省共破获利用“非典”疫情进行经济犯罪的案件246起,打击处理729人。会同有关部门检查防治药品、用品经营企业4501家,行政处罚486家,查获假消毒液、伪劣口罩等防治用品总金额300万元。
  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全省公安机关派出工作组2572个,出动警力82万人次、车辆8.9万台次,协助有关部门设立医学观察点730个、隔离观察区417处,隔离观察人员2.3万人,排查有关场所12万处、外来人口290万人,协助基层组织及有关部门入户调查近300万户、900万人。
  

【打击经济犯罪】


  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627起,立案4185起,破案404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人1964人,挽回经济损失19.37亿元,受案和处理人数分别比上年降低1.6%和12.8%,立案、破案和挽回经济损失分别增加13.3%、18.1%和40.3%。
  1.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签发《关于印发辽宁省烟草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11份文件,组织联合行动7次,形成打击合力。全省出动警力4000余人次,对烟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资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商品市场进行广泛地清查。
  2.严厉打击涉税犯罪。全省受理涉税案件594起,立案265起,破案262起,挽回经济损失1.74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02人。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建筑安装企业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受理此类案件156起,立案96起,破案87起,抓获100人,追缴税款946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64万元。
  3.成功侦破一批经济大要案件。先后侦破中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8?03”杨斌案、“6?05”仰融案、“2?12”鞍山证券非法吸诈公众存款案、“9?12”非法发放银行贷款案等几起特大经济案件,涉案总金额347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11.2亿元,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5人。特别是省公安厅主持侦办的“8?03”杨斌案,因杨是荷兰籍,使该案备受国内外媒体关注,中央领导也高度重视。为此,办案民警本着对党和国家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昼夜兼程,合力攻坚,仅用半年的时间就成功办结此案,主犯杨斌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8年。对此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给予充分肯定,该专案组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
  

【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按照国家禁毒委和省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相继开展一系列的专项行动和集中整治。2003年,全省共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5830起,抓获毒品违法犯罪嫌疑人6411人(其中破获毒品犯罪案件22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28人),缴获海洛因7.944千克、摇头丸35227粒、冰毒14.019千克、杜冷丁23582支,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005.605千克,捣毁毒品加工厂(点)4个。
  

【科技强警】


  辽宁省成为继湖南之后全国第二个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公安科技管理组织体系的省份,受到公安部的表扬。为增强公安决策的科学化,聘请相关专家,对公安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和辅助决策。已经聘请辽大、东大、自动化研究所、计算机研究所、刑警学院等9名专家加入咨询委。“辽宁省公安专家人才库”已收录108名公安各专业的专门人才。以开发“辽宁公安综合信息系统”为重点的辽宁数字公安本溪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全省公安二级网电视会议系统正式开通;三级网建设得到稳步发展,全省101个县局已经有86个连通三级网;四级网建设也取得较大突破,沈阳、大连、抚顺、本溪等市局已经将市区基层所队全部以专线方式接入公安网;应急通信装备得到进一步加强,全省已有11个市局装备了应急通信指挥车,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执行重大安保任务提供现场组网、远程通信和大规模警力调动的通信指挥保障体系;全省公安移动通信虚拟专网建设进展顺利,有11个市局加入该网,入网用户4万余人。
  发挥刑事技术的作用,为公安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保障与服务。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全年检验鉴定涉及刑侦、经侦、禁毒、反邪教、治安、交通等部门的疑难案件3548起,比上年增长31.9%;出具各类检验鉴定文书1720份,增长41.21%,其中,起直接认定作用的1524起,增长22.3%;为外省、市检验鉴定527起。DNA检验和数据库在破案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测谎、画像、声纹、视频监控图像处理等物种技术日趋成熟。
  

【预防交通事故】


  继续深化“政府领导、职能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意见》和《2003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方案》,起草《辽宁省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建立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实行了“120、122、119、110”快速联动抢救险运行机制,减少因抢救不及时所造成的二次人员死亡与伤害。全年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443起,死亡3536人,受伤12233人,直接经济损失8909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30.18%,16.88%,30.94%和22.90%。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减少674人,由上年平均每天死亡11人降为9人。同时,开展事故“黑点”排查,排查出事故黑点299处,并予以整改。
  
(蔡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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