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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 2004年12月31日
  

【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在2003年年初召开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省委政法委明确强调,全省政法机关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不断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深入开展“与时俱进求发展,开拓创新建小康”学习实践活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将政法工作自觉地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活动当中。公安机关结合“贯彻十六大,全面建小康,公安怎么办”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检察机关结合“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法院系统结合司法“公正与效率”大检查活动,国家安全机关结合“做党的忠诚卫士”活动,全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为载体,在全省迅速兴起学习活动的新高潮。公安机关先后两次抽调百名处级干部深入基层进行明查暗访;检察机关召开理论研讨会74次,举办辅导讲座113次,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52场,推动活动开展;法院系统认真解决难点问题,切实通过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执法为民;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大整顿活动,狠抓队伍的教育整顿;国家安全机关强化“四个观念”教育,坚定队伍政治信仰。各级党委政法委也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兴起在基层、落实到基层。
  

【全力维护政治稳定】


  1.加强同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斗争。根据新时期隐蔽战线斗争的规律特点,全省政法机关采取“既要斗勇,更要斗智”的策略,展开有力、有理、有节的斗争。
  成功粉碎敌对分子利用辽宁热点问题制造事端的企图和境外敌对势力欲在辽宁组党结社的政治图谋。2.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继续强化深挖打击工作。坚持压反弹、促转化,落实“四个纳入”,强力推进教育转化工作。省教育转化基地“辽宁省关爱教育中心”在抚顺正式挂牌成立。以“反对邪教、促进稳定”为主题,举办反邪教理论研讨会。3.积极维护中朝边境地区安全与稳定。加强边境管理,严厉打击偷渡、越界捕捞、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4.进一步加强反暴力恐怖斗争。全省组建1200人的反恐大队。省反恐协调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完善《辽宁省处置恐怖袭击事件预案》、《辽宁省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预案》、《辽宁省处置核辐射恐怖袭击事件预案》和《全省公安机关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预案》。通过组织“蓝剑”行动、“天网”行动两次反恐怖综合演练,切实提高了技术战术水平。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1.积极开展涉法上访问题专项治理。总结党的十六大安全保卫工作经验教训,省委政法委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全省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纠纷专项治理。
  通过重新排查梳理,逐一登记造册,下大力气解决了一批上访案件。大连市提出重新更换办案人员、重新调查取证、重新进行结论或判决的原则,解决涉法上访问题成效明显。2.采取坚决措施,解决涉法进京上访高发问题。8月份以来,全省出现进京上访高发势头,其中涉法上访所占比重较大。省委政法委和省公、检、法三部门主要领导挂帅,派出得力人员,进京做好接访、劝返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前夕,各级政法机关领导亲自进京开展劝返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北京的压力。3.探索长效机制建设。在专项治理中逐步探索出的听证、包案、责任追究等做法,已在日常工作中普遍推广。全省综治系统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制度”、“矛盾纠纷调处督查制度”,把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工作考评范围,为建立解决信访问题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4.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同时,对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坚持“三个慎用”原则,积极稳妥进行处置。先后成功处置4455起群体性事件,没有一起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保持打击刑事犯罪力度不减。经过两年严打整治斗争,基本实现社会治安取得新的明显进步的工作目标,全省共破获刑事案件16.4万起,摧毁各种黑恶犯罪团伙1024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4.3万人。保持打击力度不减,全省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研究制定了贯彻严打经常性方针,加强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连贯性和实效性。2.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注重“严防”。
  公安机关开始实施做大、做强派出所战略,充实基层警力。根据省政府决定,在安置下岗职工的10万个就业岗位中,全省设置1万个治安公益性岗位,开辟治安防范工作新途径。阜新市、葫芦岛市利用公益性就业岗位,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辽阳市进行“三保”(保安、保洁、保绿)公司试点,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社会治安防范的新思路。
  朝阳北票市因地制宜,挖掘资源,建立5支联防队,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构建群防群治体系的新路子。3.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省、市、县层层签订维护稳定和加强综合治理工作责任状,推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本着“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哪里问题严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则,全省先后开展打击沈阳周边“私彩”违法犯罪、“治爆缉枪”和危险化学品整治及重点地区治安秩序整治等行动,解决了一批治安突出问题。流动人口管理试点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管理工作都取得重大进展。加强交通、消防管理,事故总量、死伤人数比上年都有明显下降。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覆盖面不断扩大。“创安”三级认定率农村达到60%,城市达到70%。沈阳市结合城市发展战略,全面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城市”活动。鞍山市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率达到100%。锦州市开展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行动,有效维护了校园秩序。营口市出台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定,有力推动工作开展。沈阳铁路局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辽河油田开展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安全秩序整治,都取得明显成效。4.着眼科学分析和决策,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评估体系。为更好地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省委政法委不断加强治安重点问题研究。按照周永康同志视察辽宁期间的指示要求,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会同省社会科学院,抽调24名专家学者和有实践经验的干警,组织开展全省凶杀案件高发问题专题调研。在4个多月时间内,分别对957名一审判处死刑的罪犯进行谈话调查,查阅了近3年判处死刑犯人的案卷3570宗,录入各种数据151万份。目前,调查已进入阶段性报告形成阶段。省委政法委还与统计部门合作,正在对14个中心城市和14个县(市),开展“辽宁省社会治安状况公众评估”抽样调查,为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抗击“非典”】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检查、隔离工作。公安机关制定参与“非典”疫情防控工作应急处置预案,组建“紧急处置‘非典’疫情机动队伍”,并进行实战演练。广大公安民警不畏艰险,积极协助卫生防疫、交通部门,在省际、市际交通入口设置132个检查点,对过往车辆、人员进行疫情检查。在葫芦岛、辽阳、朝阳、沈阳、大连市先后发现输入性“非典”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执行隔离任务,防止疫情蔓延。一大批公安民警直接在第一线参战,表现十分出色。有效维护“非典”期间的社会稳定。针对“非典”期间出现的危害社会治安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公、检、法三机关密切配合,及时运用《传染病防治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坚决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医药、医疗器械市场进行整顿,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器械和哄抬物价行为。捣毁制售假冒伪劣“非典”防治药品、用品的黑窝点58处,取缔无照经营业户154户。密切注意互联网上关于“非典”疫情的各种信息,实行24小时监控,及时封堵、删除各类有害信息。鞍山、辽阳市等地工商、公安机关联合行动,打掉传销窝点850多处,遣散传销人员4000多人。
  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各个监狱、劳教单位制定工作预案,细化处置“非典”疫情的各项措施。通过贯彻落实“7个暂停”、“14天留置观察”和“每日全覆盖消毒”等工作措施,特别是对全省36所监狱、21个劳教单位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确保监院的安全与稳定。
  

【法律服务】


  中央和省委作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战略部署后,省委政法委召开全省性会议,组织开展全省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研究服务老工业基地振兴新举措。抚顺市出台《关于全市政法机关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丹东市开展“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发展丹东经济服务”大讨论活动。盘锦市实施“司法服务工程”,制定《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和《关于政法机关为全市重点骨干企业提供司法便利“直通车”服务的意见》。省直政法各部门也相继出台119条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经济建设的新举措。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省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检察机关初步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积极做好重大工程项目中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法律服务,推进依法治国。全省律师网站已经建成并正式开通,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公证业务积极向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非诉讼业务领域拓展。2003年,全省律师共为5000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案件5万余件;办理各类公证事务60万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1.3万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3万余件。全省14个市、96个县区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同时建立专业联络部256个,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已基本形成。全年受理法律援助申请6400余件,受援人数2万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能力进一步增强。
  

【政法改革】


  1.解决执法活动中突出问题。全省政法机关开展为期3个月的超期羁押问题专项治理,在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省委政法委推出“鞍山经验”,出台《辽宁省司法机关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办法》,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2.探索建立政法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在总结省公安厅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丹东市法院案件评查制度等经验基础上,省委政法委着眼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以程序公正促进实体公正,启动全省政法机关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建设工作。3.推进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与创新。为适应维护稳定工作的需要,省委政法委调整内设机构,成立专门的维护稳定工作部门。公安机关全面推行“三警一室”式的新型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在朝阳市进行中小城市城区公安机关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变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大连市公安局率先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划分,取消“农转非”户口计划管理指标,实行条件准入制度。检察机关完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探索检察官职业化建设;实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法院系统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实行繁简分流,试行速裁庭;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全省已有15个中级法院、84个基层法院建立了流程管理网络,分别占总数的88.3%和74.7%。司法行政机关监狱布局调整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沈阳大北地区监狱和两锦监狱顺利合并并搬迁新址,为完成为期3年的全省监狱布局调整计划奠定了决定性的基础;深化行业管理,建立律师执业公示制度、律师执业责任赔偿制度和保险制度;深化法律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律师、公证“两结合”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全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已在全省13个市启动,推行首席调解员、调解员等级制等制度,逐步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统一规范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性质上来。全省80%以上的村镇开展了“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
  
(王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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