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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 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全总的《通知》精神,省总工会专门下发文件,对全省工会系统的学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分别召省总工会机关干部、各市总工会主席和劳模代表参加的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研讨会、座谈会。中国工会十四大以后,进一步把学习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贯彻工会十四大精神结合起来。召开了部分市总工会主席座谈会,举办有各市总工会和省产业工会领导干部参加的培训班,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发〔2003〕11号文件和工会十四大精神,紧密结合实际,交流学习体会,深入研讨工会在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中发挥作用的问题,在如何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工会工作全局,准确把握工会组织定位和确定明年工作思路上形成共识。 【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 根据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各级工会切实把群众经济技术活动的着力点放在“提技能、增效益、增收入、建小康”上。特别是贯彻温家宝总理来辽宁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调整改造的总体部署,省总工会在全省职工中组织开展了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做贡献的“献良策、创记录”活动。各级工会引导广大职工围绕产业调整升级、加快技术改造、优化发展环境、扩大招商引资、提高职工素质和创造就业岗位等方面献计献策,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操作技能、创造新工艺与新工作法等方面创岗位工作新记录。全年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推荐的优秀献良策成果和新纪录分别达到120项和70项。省总工会重点组织几项在全省经济建设中有影响的示范性、导向性活动:举办有5万多人参加的全省纺织行业职工技能大赛;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班组和争做学习型职工”活动,促进了“知识武装工程”的深入实施。全省有85%的企业建立了职工学习小组,有200万职工坚持常年参加读书自学活动;开展全省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参与职工240万人;开展全省创建文明服务出租车行业竞赛活动,吸引20万名出租车司机、1.6万个经营业户的积极参加。全年共提出合理化建议500多万条,实现重大技术攻关100多项,推广先进技术8000多项,培训职工300万人,共创经济效益40亿元。 【加强劳模管理工作】 全省评选303名省劳动模范,重点选树宣传了以“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优秀企业家”刘?巍?“IT产业的旗手”刘积仁、“永不停步的老劳模”张成哲、“采煤能手”王忠义等为代表的10名特等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协助省委、省政府制定辽宁《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办法》。该《办法》于2003年9月28日以省委、省政府“两办”文件(辽委办发〔2003〕30号)下发,在加强和规范全省劳动模范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办法》共7章25条,对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命名表彰、组织管理、名额分配、评比原则、条件、程序、奖励和待遇以及荣誉称号的撤销等内容都作出全面、明确的规定。 【扶贫帮困再就业工作】 各级工会以帮扶大龄、夫妻双下岗和生活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切实整合资源,协调运作,深入实施促进再就业“十大帮扶行动”。全年建立职业介绍所201个,自办和联办再就业培训基地435个,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就业信息23.8万条,举办用工洽谈会516次,介绍就业11.6万人次;举办免费培训班1639期,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4.1万人次;工会自办联办再就业基地435个,安置就业14.6万人次;省市工会筹集再就业资金1006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297.1万元,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办小企业96个,受益职工6549人次。各市总工会在抓好本级困难职工帮扶(救助)中心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向县区、社区和企业扩展,在工会系统初步形成了多层面的以帮扶(救助)中心、站、点为依托的困难职工帮扶体系,形成对困难职工实行困难救助、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服务。全年接待职工来信来访7万件次,救助困难职工8.8万人次,发放救济款1027万元。“96176”职工维权热线电话全年受理职工求助电话1.8万次,办结率81%。继续开展新一轮的“百万助学活动”,省市两级工会多方筹措资金1213万元,帮助7559名特困职工子女圆了大学梦。启动“医疗互济,共保健康"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协调劳动关系】 省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委员会制定全省《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三年行动计划》,提出3年的总体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下发《关于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诚信等级评价制度的通知》,把建会、建立民主管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内容列为评价人力管理的重要条件;联合成立省劳动争议仲裁院,下设3个仲裁庭,承担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仲裁工作。省总工会成立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专门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求援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全年市级以上工会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67件,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建议书132份 ,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8624人次,参与劳动仲裁和指派律师代理和诉讼108件。职代会制度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召开全省厂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入贯彻中办、国办《通知》精神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全省的厂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承办全国总工会在辽宁召开的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交流了葫芦岛“三宏”非公企业集团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经验。集体合同工作突出优化协商签约质量和提高履约率两个重点,在维护职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等权益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总工会在鞍山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典型经验。 【工会自身建设】 2003年,全省已建工会单位职工793.4万人,工会会员769.8万人,基层工会组织3.57万个,地市级工会14个,省级产业工会16个。新建企业建会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省新建企业组建工会 5.5万个,发展工会会员192.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4500 个和9.5万人。全省基层工会较普遍开展建设职工之家的“达标、升级、创优”活动,整顿健全了组织,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省总工会和部分市总工会机关相继进行机构改革,按照新时期工会的职能,特别是基本维护职能的要求,合理设置内部机构,调整、交流、选聘干部,保证和促进了工会机关领导水平与工作效率的提高。?? 省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于5月份开始组织实施,至5月中旬全部结束。机构改革以后,省总工会机关有内设机构13个、产业工会3个,另设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处等部门,基本与全国总工会保持一致。增设了劳动保护部、纪检监察处。改革后,人员编制120人,减少34人,精简23%。省总工会制发贯彻《辽宁省干部双重管理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规范和加强了工会协管干部工作。 【成立省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 2003年7月25日正式建立法律援助中心。其主要职责是,免费为职工代理法律诉讼,开展法律、政策咨询,接待职工来电、来访等,重点解决职工在劳动争议过程中遇到的咨询难、请律师难和诉讼难等问题。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了公开法律咨询热线。为了扩大法律援助中心的社会影响和为更多的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省总工会于10月27日在全省开展了主题为“实现公平与正义――法律援助在工会”的义务宣传活动,现场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受到广大职工和社会的好评。全年,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电话咨询1507件,接待来访职工560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为了加大法律援助工作的力度,省总工会根据《工会法》和《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各级地方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职工技能大赛】 2003年6月,由省总工会、省经贸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辽宁省委和省妇联联合举办职工技能大赛。大赛以细纱操作工种比赛为重点,参赛范围包括省内纺织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职工。8月25日至28日在朝阳举行决赛,共有9个市代表队34名选手参加。决赛共产生获得一、二、三等奖34名选手。大赛第一名张敬辉被授予“辽宁省五一奖章"、“辽宁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辽宁省三八红旗手"和“辽宁省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技术状元"等称号,颁发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代表辽宁选手参加全国比赛。其他获得2~34名的选手分别获得“辽宁省纺织行业细纱操作工技术标兵、技术能手"等称号,分别颁发“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等职业资格证书。此次活动吸引了省内10个市的30多家企业参加,涉及职工5万多人,有力促进了全省纺织行业职工技术水平的提高。 【建设“辽宁省劳动模范敬老院”】 2003年1月,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辽宁走访慰问期间,针对辽宁作为老工业基地,职工和劳动模范人数相对较多的实际情况,提议在辽宁建设全国首家劳动模范敬老院。王兆国同志的这一建议得到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省总工会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在工程选址、规划设计和环境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最后形成劳模敬老院建设的总体方案。 工程地址最终确定为座落在沈阳市东郊棋盘山风景区内的沈阳市第二工人疗养院院址,工程设计标准为三星级,建设面积1.42万平方米,通高不超过5层,设标准间108间,共计212个床位。院内设有游泳池、健身房、羽毛球室、医疗室等休闲娱乐和保健设施,修建劳动模范事迹展览馆和著名劳动模范群雕林,具有比较好的疗休养、培训和教育等功能。工程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全国总工会出资500万元,省政府、省总工会、沈阳市总工会投入1000万元,社会捐助1000万元。〖JP3〗该项工程于5月10日奠基,6月6日开始正式施工,预计将于2004年5月份竣工。 【实施“维护女职工权益特别关爱行动”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切实解决单亲困难女职工生活问题的意见》精神,省总工会结合全省工作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并于9月组织实施“维护女职工权益特别关爱行动”,同时根据《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活动重点针对5个方面的女职工群体开展工作,即重点维护、保护5个方面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她们分别是:特殊利益受侵害的女职工、下岗失业女职工、单亲女职工、遭遇家庭暴力女职工和优秀女干部。经过省总工会积极运作,通过与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取得了显著效果。在安置下岗女职工就业、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等方面都发挥积极作用,受到了女职工的欢迎。 〖HT5”K〗(杨 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