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2003年,省人事厅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一个既体现中央改革精神,又符合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实际的改革方案。该方案从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重点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改革方案经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后,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已审批通过,为顺利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完成全省各级人大、政协、群团机关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理顺职责关系,调整规范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改革取得较好成效,全省精简人员编制2905名。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按照中编办的要求,在鞍山、丹东两市进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取得积极进展。
【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
精简事业单位人员编制8万人。省人事厅根据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要,研究制定《辽宁省事业单位机构分类改革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为改革做了政策上的准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精简力度,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减轻财政负担。调整全省中小学人员编制管理体制,44个县中小学人员编制由省政府核批,精简中小学人员编制5万人,精简事业单位空余人员编制3万人,其中省直收回空编6300人。在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上,提出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在全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目标。为从制度上解决现行人事制度中干部身份终身制、收入分配上的铁饭碗问题,以及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多年形成的弊端和顽症,真正把用人制度搞活,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了《辽宁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辽政办发〔2003〕83号)。该文件在人事制度的改革上有所创新和突破。在人员任用上打破身分界限,以岗择人;通过公开招聘,公开竞争,择优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根据履行合同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分流安置指导意见》,其中,在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有所创新和突破,为全面推动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造条件。这种公开、竞争、择优、激励的用人机制,为全省事业单位的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全省已有1.3万家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41余万人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
配合农村税费改革,积极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理顺管理体制,规范职能配置,制定《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指导意见》、《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指导意见》、《辽宁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实施意见》,理顺乡镇涉农类事业单位和文化、广播、电视等从事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体制。牵头组织对3个市5个乡镇的改革试点工作,精简机构30个,减幅为48.4%;减少人员编制80人,精简人员比例为35.2%,分流人员108人。根据垂直管理系统机构编制调整的要求,核定全省工商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同时对地税、质监系统事业单位进行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和培训工作,开发建设“辽宁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并下发《关于启用辽宁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的通知》(辽编办〔2003〕63号),实现网上登记管理,方便了基层单位,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制发《辽宁省深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指导意见》,提出年薪制、课题工资制等15种灵活的工资分配模式。在沈阳、本溪和中国科学院沈阳金属研究所、沈阳师范大学等地区和单位进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完成对全省调整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工资工作。
【公务员队伍建设】
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全省考录制度,引进竞争机制,通过竞聘确定岗位,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组织实施公务员考录工作,有5.82万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3044人,录用法、检工作人员549人。探索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使公务员的素质得到新的提高。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和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全省举办1273期培训班,培训公务员21.9万人次;完成省政府对各市政府2002年度考核评价及表彰奖励工作,并授予20名公务员为“辽宁省模范公务员”,给74名做出突出成绩的公务员记一等功。
各级人事部门精心组织纪念《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完成省直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实行公务员过渡工作的检查验收工作。
【调整和理顺人事编制工作职能】
省人事厅在厅办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开创人事编制工作新局面”的大讨论活动。目的是进一步调整和理顺人事编制工作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审批环节,创新政策,搞活人事编制管理,形成《省人事厅、编委办“三转变、一开创”整改实施意见》、《省人事厅转变职能、提供优质服务26项措施》和《厅办机关职能调整和内部机构设置的意见》。明确规定:凡是市场和社会可以自行调节和自我管理的事项,人事部门都要坚决放开;凡是应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的用人与分配事项,人事部门一律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凡是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简化手续,减少环节,限时办理。在转变职能、提供优质服务26项措施中,制定调整人事政策、放活人事管理措施15条;下放管理权限、调整工作方式22项;减少工作环节、简化办事程序3项;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率4项。沈阳、大连、本溪、营口、葫芦岛等市结合实际,分别提出更为宽松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为创新人才管理机制注入了活力,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营造了良好的人才环境和政务环境。
(王传胜 邹绍毅 王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