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 -> 重要言论
【字体: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来源: 辽宁日报   时间: 2009年05月15日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陈政高

    在每年的5月15日集中开展政务公开活动,是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创新,目前已举办了两届,受到了全省人民的欢迎,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今天,是全省第三届政务公开活动日,各地区、各部门都将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政务公开活动,接受人民群众咨询,倾听人民群众意见,以便更好地履行执政为民的神圣职责,意义重大。

    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强调,“要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人民群众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凡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公开”。中央纪委副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何勇同志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上要求,“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近几年来,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辽宁的中心任务,在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反腐倡廉、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的工作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全省政务公开日活动,走进人民群众中间,悉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各项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不断推动我省的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群众对政务公开的需求表现为深层次、多元化的趋势。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着力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源自人民的观念,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地区、各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政务公开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流程,强化考核,积极推动本部门、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意识,建立群众参与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各部门协调合作、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与强化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结合起来,与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起来,与预防和惩治腐败结合起来,继续推动政务公开由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由单一部门的独立公开向多个部门的联合公开转变,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今年,中央在扩内需、保增长、重民生、促稳定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对于落实好这些决策部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政务公开强化对扩大内需和惠民政策措施的监督,保证各项政策措施发挥预期效益。要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招投标全过程,及时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严防个人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严防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充分保证扩内需、促增长项目资金作用的发挥。特别是要加大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物资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情况,保证中央保民生保稳定措施的落实。

    实践证明,政策措施落实的好坏,关键在基层。因此,全省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继续向基层延伸,向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最近的地方延伸。特别要抓好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基层站所、办事大厅的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与人民群众充分互动,在互动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受理他们的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真正把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作为基层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群众的公开需求清楚、公开的责任主体清楚、公开的实际效果清楚。

    要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基层、走进群众。对社保、医保、低保、救济、扶贫、计划生育、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涉农补贴等群众最关注的政策规定、办事程序、评定结果要在社区和村镇及时公开,全面公开,彻底公开,要加强对公开内容的宣传,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手牵手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是深化政务公开的关键性措施,也是强化群众监督、预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中央纪委和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此非常重视,明确要求。在省政务公开办的组织下,我省用两年时间开展了“四清理四公开”工作,对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办事依据、办事流程、收费项目和标准、办事时限都进行了清理和公开,方便了群众知情和办事,受到了群众的欢迎。今年,要在“四清理四公开”的基础上,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实现行政权力的动态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实效。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行政自由裁量权限,完全彻底地向社会公开,坚决打击滥用自由裁量权,做人情裁量,搞权钱交易。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要行政法规,是政务公开规范、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贯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形成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要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避免因公开不及时、信息不准确、群众不理解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要处理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采取最直接、最便捷、最经济的方式做好群众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满足群众需求,方便群众办事。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载体建设对于政务公开实效有着重大影响,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深化公开内容的同时,继续加强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载体建设要从群众的视角出发,一切以方便群众观看、查阅为目的,坚决避免载体建设中给领导看、给机关内部人看、群众却难于看到的形式主义。我省的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形式多样,特点鲜明。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全面、权威的优势,主动及时地公开涉及群众利益和公共事务的政策决定。实践证明,具有极强互动特点的政务公开平台——民心网,在推动政务公开,特别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公开需求,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我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因此,要进一步加强民心网建设,强化民心网联系人民群众、联系各级政府部门的桥梁作用,加强民情民意的采集、分析、传递、反馈,为各级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服务。载体建设也要增强长效意识、创新意识。要依托民心网和96515热线建立全省的政策咨询专家库,为群众提供最权威、最专业的咨询解答。要建立健全舆情采集和反馈制度,不断提升各级新闻发布会的实效。要充分利用新材料、新技术,建立有利于群众观看、有利于动态公开、有利于循环利用的户外电子发布平台,以适应群众需求的新变化,适应政务公开工作发展的新变化。

    搞好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政务公开,不仅对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建设法制政府、效能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的内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转变观念、创新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积极主动地引导广大群众有序、有力、有效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中来,使我们的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建设更好地体现执政为民思想,更好地践行科学发展观。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