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 -> 重要言论
【字体: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
来源: 辽宁省政府办公厅   时间: 2007年08月15日

许卫国在全省推进“阳光财政”
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会议,是由省人大、省政府共同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主题是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全国财政厅(局)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当前的财政经济形势,加大重点工作特别是“阳光财政”建设力度,促进法治财政建设取得实效。刚才,省财政厅厅长邴志刚同志全面报告了“阳光财政”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跻权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请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就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谈点想法,然后再对做好我省的财政工作讲点意见。

    一、关于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

    顾名思义,“阳光财政”就是要使财政政策置于阳光之下,向社会公布,让百姓知道。其实质是财政工作的政务公开,即通过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公开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监督与审核等环节。其本质要求是实现政府理财行为的规范、公开、透明,尤其要由过去的“铁管”变成“玻璃管”。其目的是要让纳税人更多地了解财政资金使用的去向及产生的效益,更好地接受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辽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克强、省长张文岳对依法理财,加快政府理财行为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对政府依法理财工作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和监督,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给予指导。在各级人大的支持指导下,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法治观”,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努力探索“阳光财政”的有效途径。省财政厅建立了重大问题决策议事规则、财政决策论证听证制度及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预算改革与管理等一系列制度,逐步细化了部门预算编制,使一些重大财政资金的拨付、非税收入的收缴及政府采购等办事流程基本上实现了公开透明,并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我省“阳光财政”建设还刚刚起步,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认识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依法理财、财政政务公开的体系尚不完善,科学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财政公开透明的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扩大,公开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比如,预算编制口径复杂,一些数字只能通过口头解释才能说清楚,有时看似公开透明,实际上是“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清”;再比如,老百姓和社会各界对财政的监督机制尚未形成,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尚需加强,等等。为此,在省人大的支持下,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关于全省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及工作要求,这次会议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下发,进而把全省的“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推动政府理财进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重点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切实深化对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大家要切实认识到,推进这项工作,一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因为推进财政的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其最终目的还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把纳税人的钱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这一过程体现和实践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二是依法行政和贯彻监督法的要求。不论是贯彻人大的监督法,还是落实政府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都要求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严格依法办事。财政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同志早就讲过,财政预算规定了政府活动的范围。从这个意义上讲,公众期待“阳光财政”,其根本上更期待一个“阳光政府”。三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分析近些年来出现的违规违纪、贪污腐败案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多数都与独断专行、暗箱操作、程序不公开、办事不“阳光”有关。总之,加强“阳光财政”建设意义重大,我们一定要提高对其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二,要突出“阳光财政”建设的重点。重点就是要围绕建立财政信息公开、科学民主决策、监督制约和绩效考评等“四项制度”,使政府公共财政分配和支出使用更加透明,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防止暗箱操作,防止个人说了算,确保政府财力用在“刀刃”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要不断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信息公开的范围,总结对种粮农民补贴发放的经验,将更多的财政收支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要把改革贯穿到“阳光财政”建设的全过程。“阳光财政”建设是一个新事物,也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触及某些部门甚至个人的利益,因此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这项工作,向改革要出路,在深化改革上作文章,从机制上确保“阳光财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注重在改革中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加强对县区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提高基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水平;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把信息对称、公开透明贯穿到整个预算执行之中。要把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与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

    第四,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与指导。这是“阳光财政”建设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一要按规定向人大公开财政政策及规章制度,及时把有关工作透明给人大。要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编制水平,细化预算内容,力争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诠释复杂的财政专业术语,做到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要增强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保证预算执行不走样。二要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汇报财政工作,取得人大对政府工作的支持。重点要及时通报各类财政信息和情况,特别要扩大预算内容披露的程度,尽快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为人大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创造条件。三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人大提出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的理财工作。对于人大依法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尤其是批评性意见,要虚心接受,积极整改,并以此为契机完善制度,提高理财能力。与此同时,还要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监督,使“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在广泛的监督下推进。

    第五,要切实加强对“阳光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阳光财政”建设工作涉及领域较广,社会敏感度较高,比较复杂,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财政工作的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全力加以推进。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省财政厅要加强指导,邀请省人大财经委等部门一起,搞好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保证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第六,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勇于探索规律。推进“阳光财政”建设工作,必须坚持典型引路。省财政厅等部门要注意总结,及时加以推广。各新闻单位要搞好宣传,对好的典型要及时给予报道,共同营造推进“阳光财政”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全省财政收支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省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继续保持了老工业基地振兴以来的良好态势,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实现4419.9亿元,增长14.8%。1—7月份,多项经济指标创改革开放以来最高水平。同时,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继续改善,特别是反映经济运行效益和质量的指标——财政经济形势呈现可喜态势。1—7月份,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0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6%,同比增加160.6亿元,增长36.2%,为历史同期最高,在东部沿海11省(市)中排名第一,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高于东部沿海11省(市)6.5个百分点,其中有9个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幅高于全省水平。与此同时,1—7月份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730.75亿元,增长27.4%,保证了重点和法定支出。

    回顾今年以来乃至实施振兴战略以来我省的财政工作,各级政府及财政、税务等部门牢固树立财政经济观、财政法治观和财政绩效观的“三观理念”,坚持生财、聚财、用财“三财之道”,认真做好财政支持企业改革与发展、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和支持社会事业改革与发展“三篇文章”,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这一主题,积极服务大局,支持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使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争取中央支持等三项指标创下了历史新高,全省财政工作正在实现三个转变:即从注重切“蛋糕”向注重做大财政“蛋糕”转变,从建设型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从人治财政向法治财政转变。

    虽然我省财政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财政经济形势较好,但是我们决不可以盲目乐观,还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幅不低,但总量依然偏小,特别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收支矛盾仍很突出,支出压力较大;地区不平衡,基层财政实力不强,特别有些地方收入质量不高,突出表现在非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的比重过高;部分支出项目进度较慢;财政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审计反映出的违规违纪问题需引起足够重视。所以,我们一定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见微知著,特别要及时完善措施,见事要早,动作要快,工作要实,紧紧抓住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好的有利时机,乘势而上,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第一,要继续培育财源,做大蛋糕。这是今后一个时期辽宁财政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要在继续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和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同时,加大对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支持力度,以此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和贡献率。这既是实现地方财政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我省产业层次和经济竞争力的必然选择。大家知道,财政收入是衡量经济发展的“尺子”,是结构调整成果的“试金石”;反过来,经济结构调整也是培育财源、扩大收入的根本举措。各地在抓财政增收、做大蛋糕时,一定要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上下功夫;同时,在推进结构调整和实施项目工程时,一定要把实现财政增收作为重要取向。总之,希望各地结合实际,拓宽思路,切实培育和壮大财源,继续做大财政蛋糕。

    第二,要毫不松懈地依法组织好收入,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总的看,今年以来全省较好的经济发展态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财政收入也存在一些超常规、一次性和政策性的增收因素。受上年收入增长前低后高、国家继续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调整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国际原油价格上涨以及成品油、钢材等产品价格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今年后五个月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为此,我们一定要认真依法组织好收入,努力挖掘税源潜力,做到应收尽收,特别要重点抓好纳税大户和主体税种的收入。同时,要防止收“过头税”,并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要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增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可持续性。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增加政府统筹财力。

    第三,突出重点,科学安排好政府超收财力。政府财力有所增加是件好事,但如何科学安排使用好,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体现了政府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推进全面振兴战略需要花钱的地方很多,我们一定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科学安排,突出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效益。按照国家财政部的要求,结合辽宁的实际,我省的超收财力拟重点用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保证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经费的需要;二是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是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四是确保提标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五是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六是加大对节能减排等环保事业和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七是努力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矛盾;八是认真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这里还需要强调的是,尽管今年超收财力数额可观,但并不意味着我省的财政不困难了、可以敞开花钱了。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超收财力不能用于一般性、经常性支出,避免形成刚性支出;不能用来搞楼堂馆所建设;大力压缩出国、购车、开会、招待等支出,严禁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总之,我们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更加珍惜民力,切实把纳税人的血汗钱用好。

    第四,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理出效益。近几年,我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成果充分说明,管理得科学与否、严与不严,资金的使用效益就大不一样。我们要继续推进依法理财,学会和坚持用法治的“刀”分切财政的“蛋糕”,着力从体制机制上完善财政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绩效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水平。要不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建立“科技+管理”模式,切实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为财政管理打造“科技”平台。要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落实理财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要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快支出进度,严格预算执行,坚决避免年末集中下达资金和增加结转支出。要高度重视审计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制度等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

    今年后五个月的财政经济工作任务十分艰巨,“阳光财政”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大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和法治财政建设,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务求“阳光财政”建设和财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打印本页】【评论文章】【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