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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网站(网址:www.lnfd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十六号;邮编:110003;电话:024-31607026)。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0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核心,以保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施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1、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出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及办公设备。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工作机构、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确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WWW.lnfda.gov.cn)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向社会公开我局的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行政许可受理事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以及投诉举报的方式和途径等内容。同时,在我局行政审批受理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3、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我局编制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明确了信息公开的渠道、载体以及申请信息公开的途径、程序、要求和办理期限,并在我局工作网站上发布,公众登录我局工作网站即可查阅到上述全部内容。

  4、完善、拓展政府信息发布渠道。一是充分发挥工作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我局工作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组织机构、行政许可、在线下载、监管动态、工作文件、政策法规、药师园地、最新动态等子栏目,及时发布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并与辽宁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网站、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网站及省直相关部门工作网站建立了链接。全省14个市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托省局工作网站建立了各自的工作网站,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二是在《辽宁法制报》设置专版。我局与《辽宁法制报》合作,创办“食品药品安全”专版,适时刊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调整和市场整治效果,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搭建平台。三是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了新闻发言人,建立健全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澄清工作机制。近两年来,先后就我省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兴奋剂专项治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工作召开13次新闻通报会或记者通气会,向社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四是设置电子信息查询系统。在我局办公楼二楼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信息查询系统,公众可随时查阅我局生成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现象。

  5、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一方面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条例》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另一方面结合我省“5.15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公众广泛宣传《条例》的内容和意义,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开内容、日常公开形式、投诉举报渠道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在工作网站上共发布各类信息548条,其中,监管动态栏目发布信息68条,占总数的12.4%;工作文件栏目发布信息127条,占总数的23.2%;公告通告栏目发布信息23条,占总数的4.2%。省政府门户网站采用我局信息3条。目前,2006年以来以我局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均可在我局工作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制定了《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和工作机构、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工作程序以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等内容,确定“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www.lnfda.gov.cn)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向社会公开我局的工作职能、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法律、法规及规章,行政许可受理事项,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政策、措施及落实情况,办公地点和办公电话,以及投诉举报的方式和途径等内容。同时,在我局行政审批受理大厅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为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按月将本单位生成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送交给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已完成2003年至2010年的政府信息送交工作,得到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表扬。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 本局2010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网址:www.lnfda.gov.cn)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咨询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现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同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的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省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群众对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入。信息公开的信息量还不够大,覆盖面还不够广,还没有满足社会和公众多方面的需求。二是由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职能调整,原有的一些做法和内容已经不适合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三是信息更新的速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我局将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新职能的要求,对原有的一些做法和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进一步梳理我局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以适应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同时增加和细化相关内容,使之逐步深化。

  二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电子化,提高信息公开速度,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三是进一步完善我局工作网站功能,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方便公众查找政府信息。同时,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把握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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