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办发〔2008〕45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省
牛河梁遗址大遗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牛河梁遗址大遗址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省牛河梁遗址大遗址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牛河梁遗址大遗址保护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协调解决遗址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马祥图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刚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郭兴文  省文化厅厅长
      张春雨  省文化厅副厅长、省文物局局长
      张铁民  朝阳市市长
  成 员:崔庆凯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闫 伟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殿双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范越林  省建设厅副厅长
      陈 涛  省交通厅副巡视员
      马志刚  省林业厅副厅长
      申景广  省旅游局副局长
      吴 康  省编委办副主任
      黄殿辉  沈阳铁路局副局长
      高 炜  朝阳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铁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春雨、高炜同志兼任。


二○○八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