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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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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厅委、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部际联席会议关于8月底前全面兑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部署,促进全省快速平稳兑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工作进展情况 6月19日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全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进展顺利,第一批直补资金已全部拨到县(市、区),项目扶持资金拨付86.7%。库移民和连带影响人群保持基本稳定。 (一)实施方案批准、备案情况。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疗养、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2个市完成了对所辖县(市、区)实施方案的批准和报省备案工作。 (二)规划编制、上报情况。大连、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13个市完成了600元以内规划的编制、上报工作;鞍山、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葫芦岛11个市完成了600元以外规划编制、上报工作。 (三)政策兑现情况。省财政厅已于6月末将各市、县(市、区)后期扶持第一批直补资金下拨到位。目前,本溪、辽阳两个政策兑现试点县已完成第一批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发放工作;大连、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阜新、辽阳、朝阳8个市已正式提交政策兑现申请。 二、加快政策落实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兑现工作,根据移民工作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问题、部署工作,各级政府的分管领导作为重要责任人,要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要切实解决移民机构、人员和经费问题,为后期扶持政策的落实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市领导包括县(市、区),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承包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将按时兑现政策、保证资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工作有人做,责任有人负。 (二)抓紧完成实施方案的备案、规划的编制和政策兑现申请的上报工作。沈阳和锦州市要尽快将实施方案以市政府文件报省备案;沈阳、大连、盘锦市要于8月1日前将600元以外规划由市政府或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报省审批,逾期未上报的市责任自负;符合政策兑现条件的市要抓紧上报政策兑现申请。 (三)各地要精心组织,抓紧完成第一批直补资金兑现工作。各市、县(市、区)要抓紧做好与信用社签订协议、办理存折或银行卡等资金发放的准备工作,要在8月15日前完成第一批直补资金兑现工作。同时,要抓紧做好项目实施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政策平稳兑现。各地要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加快政策兑现的步伐。各级政府要建立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信息、排查、联络制度。一旦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维稳、公安、信访移民工作机构等相关部门领导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主动开展工作,坚决将事态控制在本地范围内,防止越级上访,杜绝进京上访。 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快工作进度,努力实现在8月15日前全面完成兑现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工作目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