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政〔2007〕196号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沈阳市
东陵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沈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街道办事处的请示》(沈政〔2007〕119号)收悉。同意撤销东陵区祝家屯镇、李相镇,分别设立祝家街道办事处和李相街道办事处,其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实行街道办事处管村体制。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