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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局、爱卫办: 现将《2008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
辽宁省卫生厅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十日
2008年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要点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烟草控制”为载体,贯彻落实《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6—2010年)辽宁省实施方案》以及《辽宁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和重大重点疾病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一、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核心,推动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发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的促进作用。 1、依照《辽宁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职能,结合《辽宁省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评审标准》,对各市、县(区)健康教育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与培训,总结并推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化建设试点地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经验,提高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化程度。 2、为提高我省各级健康教育人员的业务能力,2008年省健康教育所将继续举办全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高层理论研讨会、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管理培训班、烟草控制培训班,邀请国内外相关学者来我省讲学,传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知识、新理念、新技术。 二、以“相约健康社区行”、创建“健康街道”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充分发挥省、市健康教育讲师团的作用,搞好科普知识讲座。省健康教育讲师团将继续与省社科联合作,围绕重大重点疾病防治、《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等主题,在“辽海讲坛”开展15~20场健康科普讲座;各市健康教育讲师团要深入社区以各种形式普及健康知识、指导健康行为。 2、积极发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健康城市”和“健康街道”等卫生创建活动,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技术指导工作。 4、开展城市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健康信念、健康行为基础调查。2008年,拟选择省内2~3个有代表性的地区,以重大重点疾病防治核心信息及卫生服务利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城市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基本技能基础调查,为评价“十一五”期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奠定基础。 三、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继续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推动全省“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深入开展。依照《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考核评价标准》,对已经荣获省级“行动”示范县(区)称号的地区进行复核,并对申报省“行动”示范县(区)的地区进行技术指导、考核、验收,力争在2008年创建2~3个省级“行动”示范县(区)。积极推广沈阳市东陵区和盘锦市大洼县新开镇等地区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探讨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立与使用的工作机制。 2、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建“卫生村”和“卫生镇”、农村改厕、环境整治等工作,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和技术指导工作。 3、开展农村居民健康知识、健康信念、健康行为基础调查。2008年,拟选择省内2~3个有代表性的地区,以重大重点疾病防治核心信息及卫生服务利用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农村居民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基本技能基础调查,为评价“十一五”期间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奠定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烟草控制工作。 1、利用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项目,推动控烟网络和能力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履行《烟草控制架公约》宣传活动。 2、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各市确定1~2个省级“卫生模范单位”作为开展创建“无烟单位”试点,为2008年无烟奥运创建适宜环境而努力。 五、积极争取并认真完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相关项目工作。 1、认真组织实施艾滋病宣传教育、结核病宣传教育、烟草控制与健康素养监测项目等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项目以及辽宁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民工作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建立并完善项目工作机制,依据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2、认真组织实施中国/WHO2008—2009年度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项目。 3、积极申报中华医学会预防抑郁症健康教育项目、2008年辽宁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糖尿病健康教育项目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教育试点建设项目。项目试点的确定采取申报制,省健康教育所根据各市健康教育机构项目申请书及日常工作情况、业务指导能力,确定项目执行单位。 六、依法依规,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普及健康知识。 1、依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作传播材料,普及相关知识。 2、围绕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重大传染病和碘缺乏病等重点疾病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与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世界结核病防治日”、“世界卫生日”、“全国预防接种宣传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卫生主题日宣传活动。制作多种形式传播材料,并对传播材料的发放、使用及效果进行督导评估。 3、围绕高血压、心脏病、肿瘤、糖尿病、精神卫生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以健康档案为重点,动态掌握居民身体健康状况以及慢病相关危险因素水平的变化,实现连续性的健康和疾病管理,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的健康指导、健康管理和防治服务。支持各地积极开展以高血压和糖尿病为重点的社区干预项目。加强社区口腔卫生服务网络及能力建设,把窝沟封闭作为防治龋齿的重要措施来抓。继续开展全省肿瘤防治工作目标考核等慢性病考核工作。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做好慢性病综合干预控制项目、癌症早诊早治项目、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继续做好“世界精神卫生日”、“全国高血压日”、“全国爱牙日”“联合国糖尿病日”“全国肿瘤防治宣传周”等宣传日的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慢性病防治的认识。 4、开展群众性的健康安全和防范教育,提高群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七、积极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学校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的要求及相关规定,在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健康教育课要有师资、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并保证课时,提高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学校和健康促进学校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应根据学生体检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干预活动,每个市力争建立1~2个干预试点。 2、医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整体护理等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向患者及其亲属提供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服务;积极参与辖区内公益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广泛传播健康知识、指导健康行为;针对医护人员自身存在的医源性感染和行为危险因素进行保健知识与技能培训。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应积极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和“无烟医院”活动,每市不少于2所。在三级甲等综合医疗机构尝试开设“戒烟门诊”工作。 3、公共场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公众开展健康科普宣传。积极开展和倡导公共场所禁烟工作。 4、企(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事)业单位管理者及职工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及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工作场所活动。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职工体检发现的主要健康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干预活动,每个市力争建立1~2个干预试点。 八、认真贯彻落实《2008年省市政府公共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中有关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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