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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中小企业局: 为积极鼓励和支持我省中小企业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开发专精特新产品和技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根据《2008年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工作要点》(辽中小企办发[2008]21号和《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辽中小企发[2008]15号)文件精神,省厅决定开展2008年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工作。 2008年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认定程序、扶持政策以及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认定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请各市在组织企业项目申报时,要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点,以“专、精、特、新”标准严格做好项目的分类审核工作。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项目申报材料要统一装订成册。 此次被认定的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将被择优列入《2008年辽宁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对优秀专精特新项目择优予以资金支持。请各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要认真填报《辽宁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登记表》,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此表同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项目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联系人:宣雁 电话:024-86906786 附件:1、辽宁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申请表 2、辽宁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指导计划登记表 3、证明材料清单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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