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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中小企业局: 2006年是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一年,在带动地方经济,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大型骨干民营企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鼓励我省民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省厅决定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年度辽宁省百强民营企业排序工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大型骨干民营企业进行宣传。为有效组织好这项工作,保证排序的客观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百强民营企业排序仍为营业收入百强企业、上交税金百强企业、出口交货值百强企业和吸纳就业百强企业。鉴于以往排序工作中各市上报资料与统计年报资料存在差异的状况,2006年度辽宁省百强民营企业排序不再采取单独上报和确定底线的作法,改为按统计年报中相关报表的有关数据自动排列生成。 二、各市局要指定部门和专人负责排序组织工作,按统计制度规定的要求指导企业填报相关报表,确保排序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企业集团按集团公司口径上报各项指标。 四、企业的名称要与企业公章相一致。 五、企业排序截止时间与统计年报上报日期相同,均为2007年1月30日前。 六、联系人:姚东辉 阎淑清 电 话:024—86906657
辽宁省中小企业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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