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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国土资源厅   时间: 2008年05月05日

关于做好2008年国土资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 [2008] 98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各地勘单位,省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发[2008]2号)精神,结合我省国土资源系统及行业工作实际,经商请省人事厅同意,现将2008年国土资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国土资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按照《辽宁省国土资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辽国土资发[2007]69号)及相关文件进行评审。
  二、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1、资格初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的申报方法。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认真审查,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审核。对未经主管部门审查、政府人事部门审核的材料,省国土资源工程系列评审委员会一律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报卷截止后,省人事厅将按照评审的标准和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凡不符合申报标准和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3、评审办法:2008年国土资源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的评价模式;综合评价由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评价标准建立量化赋分体系,对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赋分;业内认可由评委会专家在例会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进行考察评价。最后,由评委会办事机构,根据综合评价和业内认可评价分数进行加权汇总,提交评委会表决。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行综合评价模式,评价结果提交评委会表决。
  三、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国土资源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式三份,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所填表格一份装入主卷,其余两份放入材料袋中。专业技术人员填写的三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贴好照片,全部放入材料袋中,反映个人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岗位培训等相关证件和个人主要业绩成果的材料等按要求装订成册,按规定程序上报。报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放入材料袋中。
  2、进行资格初审的各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并对上报的材料负责。
  3、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2008年8月4日至8月15日。申报人员在10人以上的报盘(附件2、Excel格式)。报卷地点在省国土资源干部培训中心(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6号丽尊大饭店402房间),联系电话:024-31535043。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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