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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扩权改革试点县发展改革局 (委),省直、中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要求,为贯彻落实《生物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促进我国生物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于2008年继续组织实施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和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我委拟组织在近期申报该两个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物医学工程专项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辽发改电〔2007〕82号)的要求,主要以培育、壮大我国生物医学工程产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核心,重点开展新型医用植入器械及人工器官、组织工程产品、数字化医学影像诊断设备和系统、微创诊疗设备和新型肿瘤治疗装置的产业化示范。 二、生物育种专项按照《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辽发改电〔2007〕6号)要求,以培育农业新品种、实现产业化为核心,重点开展重要农作物、优质畜禽和重要林木新品种的繁育和产业化示范。 三、各项目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要求组织专项的申报工作。专项主要内容、实施目标、实施原则和具体要求按照辽发改电〔2007〕82号、辽发改电〔2007〕6号文件内容执行。 请你们对已完成项目备案程序并符合专项重点内容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于2008年3月1日之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简介和有关附件等材料一式五份报送我委,同时提供电子文本。 该通知的电子文本我们已放在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网页上,请你们下载,网址为:www.lndp.gov.cn。 特此通知。 联系人:董殿起、唐伟 联系电话:86893453、86892818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物医学工程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辽发改电〔2007〕82号) 2、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生物育种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辽发改电〔2007〕6号)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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