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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时间: 2007年11月16日

鲁昕在“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与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
主题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

  正值全国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之际,辽宁省人民政府在这里举办“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与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主题年会,邀请国内专家学者聚集一堂,围绕新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与农村信用社发展战略这一主题进行交流、研讨。在此,我代表辽宁省人民政府对年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参加本次年会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和农信系统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欢迎。借此机会,向大家简要介绍辽宁区域金融发展状况,介绍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战略以及改革试点以来取得的重大成就,并就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问题谈一点看法。

  一、辽宁省金融业发展基本情况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金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金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特别是2003年以来,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化解金融风险、改善金融环境、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加快金融业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金融业呈现健康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金融环境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已从金融生态环境较差地区的行列中脱离出来,金融业各项主要指标已开始步入东部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为辽宁省的经济社会发展、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总结辽宁金融业发展形势,主要有以下六个特点:

  1.初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区域金融体系。目前,我省已经形成了在人民银行宏观调控,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分业监管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相互补充,外资金融机构参与竞争,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机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全国性、区域性、地方性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化金融组织机构体系。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银行法人机构1373家,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10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均在我省设立了分支机构,外资银行金融机构29家;保险公司33家,其中法人机构2家,政策性保险机构1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107家;法人证券公司3家,证券营业部153家;信托投资公司1家;企业财务公司3家;大连商品交易所成为全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

  2.历史遗留金融风险有效化解。五年来,省委、省政府集中力量,处置各类金融风险3650多亿元,五年累计压缩和剥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3000多亿元;全省共化解历史遗留个人债务等风险261亿元,是全国唯一全部偿还个人债务的省份;长期困扰我省的历史遗留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由2002年末的1851.2亿元减少到今年9月末的1477亿元,不良贷款率由30.2%降至14.2%,随着农行股改成功,不良贷款余额及占比将进一步下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加快,“信用辽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们高兴得看到,目前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已认识到辽宁省是中国新兴的金融环境较好的地区,最近,上海张江和陆家嘴地区的许多金融机构都在积极筹划在辽宁建立金融后援中心和服务中心。

  3.金融机构资本质量和经营业绩显著提高。全省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明显提高。城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由2004年末的-3.8%提高到目前的7.2%;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由2002年末的-33.3%提高到目前的12.1%。全省金融机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2002年半数以上的银行亏损,今年在辽银行全部实现盈利。预计今年全省金融机构可实现利润240亿元以上,比2006年翻了一番。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省农村信用社2002年末帐面亏损12.5亿元,2005年底转亏为盈,今年预计实现经营利润12.7亿元。

  4.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成效显著。省政府2003年制定了深化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规划和时间表,提出了银行质量达标的具体要求,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产权制度改革等主要指标必保2005年达到监管标准,为股份制改造创造条件。城市商业银行由11家增加到13家,本溪市也在积极筹建城商行。盛京银行、大连银行实现了跨域经营;资本充足率由-3.8%提高到7.2%;不良贷款由32.6%下降到5%。2005年实施了农村信用社各项改革。通过增资扩股、兑换票据、清收不良贷款等措施,增加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来源合计为394亿元,与2002年相比,不良贷款占比由45.8%下降到8.9%。截止9月末,全省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3720.6亿元和2584.6亿元,分别占全省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余额的24%和23.9%,沈阳、大连之外的其它市已占60%左右;2007年前九个月新增贷款469.5亿元,占全省金融机构的34.7%,地方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明显增强。

  5.资本市场建设加速推进。2006年完成了48家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全国股改市值占比率先实现100%的5个省份之一,股改后市值比股改前增长68.7%,案例指导、分类推进、差别对价等建议和措施,得到了国务院及中国证监会的充分肯定。21家上市公司募集资金369.4亿元,占历年融资总量的50.2%。其中2006年境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233.7亿元,占全国的10%,居全国第一。储备上市后备企业500家,其中有10家已完成辅导验收。大连商品交易所累计成交期货合约9亿手,成交额22.8万亿元,新上市了玉米、黄大豆、豆油、聚乙稀、棕榈油5个交易品种。

  6.金融改革与发展思路和目标进一步明确。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省政府组织制定了《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金融改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金融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辽宁省银行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辽宁省资本市场发展“十一五”规划》、《辽宁省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全面规划了金融业发展的目标和格局,部署了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工作。预计到2010年,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将翻一番,达到425亿元,在第三产业增加值和GDP中的比重分别达到8.2%和4%。

  11月5日,省委书记、省长张文岳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省金融改革和发展工作。文岳书记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近年来辽宁金融改革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作用,努力提高金融业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服务全面振兴、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信贷投放结构,增加对经济薄弱环节和有效益、有市场企业的贷款规模,加大对农业、农村经济、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同时,要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增强服务“三农”的意识。引导外资银行到农村去,引导民间资本更多地服务“三农”、用于“三农”,积极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的直接融资,建议发行支农国债,稳步发展多种所有制中小金融机构。要积极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健全金融系统的登记、托管、交易、清算系统,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资本充足率的硬约束。积极稳妥地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例。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特别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提高金融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相应的存款保险保障机制、投资者保险保护机制。维护金融的稳定和安全。进一步推动保险业发展,防范保险业风险。深入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严厉查处金融案件,严厉打击金融犯罪。这为辽宁金融业下一步的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基本情况

  辽宁既是工业大省又是农业大省。根据初步预计,今年我省粮食总产量将超过上年,迎来又一个丰收年。农村和县域经济发展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强有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辽宁农村金融系统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系统不断增强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在加快推进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进程中,我省农村金融改革有序推进,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金融发展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根据辽宁的实际情况,省政府制定了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四步走”战略。第一步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起步阶段。自2003年起,通过增资扩股、清收不良和发行票据,使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具备了最基本的经营条件,在全面清产核资、改善经营管理、搭建组织架构、完善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于2005年组建了省联社。

  第二步为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政策全面落实阶段。从2005年至2007年,通过逐步落实保值贴补利息资金、营业税减支和所得税减免、亏损农村信用社新增股本金分红补贴等财税政策;分期兑付122亿元的央行专项票据;确定了三年经营发展目标,并利用有限期的改革政策努力消化财务包袱等措施,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全省农村信用社焕发了勃勃生机。一是存贷款规模高速增长。截至9月底,各项存款余额为1249.1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572.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930.7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471.9亿元;二是不良贷款清收效果显著,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改善。按照四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78亿元,比2002年减少了173.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4%,比2002年下降了46.4个百分点;三是资产规模大幅提高。截至2007年9月底,全省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为1858.5亿元,比改革前的2002年增加了887.1亿元,增长91.3%;所有者权益为106亿元,比2002年增加了173.5亿元;四是经营收入明显增加,经营费用有效控制,经营效益明显提高。2006年经营费用实现了同口径零基增长,实现经营利润12.7亿元,账面利润5.4亿元,比2002年增盈17.9亿元。今年1-9月,实现账面利润 6.7亿元,同比增加了5.2亿元;此外,管理工作逐步规范,案件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中国银监会的高度评价。人力资源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有情置换员工3000人,员工面貌焕然一新;农村信用社救灾扶弱,在去年禽流感和今年雪暴灾害中,减让利息3700万元,企业形象明显好转,社会公信度大幅提升;支农力度明显增强,社会效益日益彰显。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比重由2002年的78.8%提高到90%以上,已经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为实现后两步改革和发展目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是,辽宁省农信社与全国其他地区不同,在2002年末实际资不抵债244亿元、资本充足率-33.3%、历年亏损挂账119亿元、资产质量全国倒数第四的背景下,启动改革试点,压力的确很大。能够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确实来之不易。

  按照总体部署,农村信用社从明年起用两年的时间,实施第三步发展战略,即力争全省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提高到8%以上,实施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不良贷款比率低于10%;股本金构成中投资股占股本总额的60%以上。从2010年至2015年,实施第四步发展战略,省农村信用社在资产规模和质量、市场占有率、经营管理水平、经营业绩等方面要达到省内金融机构中上游水平,支农力度进一步提高,真正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这些成绩,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在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广大员工艰苦奋斗、辛勤工作取得的。借此机会,我代表辽宁省人民政府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以及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广大员工表示感谢。我相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一如既往的大力支持,有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的密切配合以及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努力工作,对于实现后两步的战略目标,我充满信心。

  当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农村信用社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农村信用社在很大程度上保存着原来较为封闭的状态,竞争和创新意识薄弱;金融产品单一,服务手段、产品创新滞后;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方面仍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的财务包袱仍很沉重;农村信用社之间的差异很大,难以适用统一的监管标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所取得的成果主要是由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带来的,农村信用社普遍具有强烈的政策依赖性。同时我们也看到,经过近两年的市场竞争,农信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正在不断增强。

  三、关于农村金融体系构建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问题的几点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按照总书记的报告精神和要求,我认为农村金融体系构建与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要着重关注以下三方面问题:

  1.新农村建设需要新农村金融体系。新农村建设产生了巨大的金融需求,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农村金融的科学发展,必须建立在农村金融供给符合并适应农村金融需求特征的基础上。当前农村金融需求结构非常复杂。一是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结构差异很大。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既有农户,也有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需求主体的不同,形成了不同性质、不同内容的金融需求。二是农村金融需求地区结构差异很大。农村经济发展在地区间的不平衡性和多层次性,使得农村金融需求也呈现出地区间的不平衡和多层次结构。三是农村金融需求内容结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由于传统农业生产已经逐步走向综合经营、综合发展的格局,过去以单纯的生产性金融需求为主的结构有所改变,农村消费性金融需求有所增加。这些就要求农村金融体系中既有满足农村企业和经济组织投资需求的大型金融机构,也有满足农户金融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甚至是微型金融机构;要求农村金融体系不仅仅提供银行金融服务,还要开展包括保险、担保、期货在内的其他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业生产经营的风险;要求农村金融机构在满足基本监管规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具有鲜明的自身经营特色。总之,满足复杂的农村金融需求需要构建一个机构多样化、服务层次化、业务差异化、功能互补、运作有序的新农村金融体系。

  2.以创新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改革和发展。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只有金融创新才能提高服务农村生产力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的能力。一是创新金融产品。要紧紧围绕农村金融需求,积极开发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应积极探索诸如林权渔权开发担保贷款、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等新的金融产品,满足客户差异化和不断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不仅要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同时也要向政府提供适合的金融产品。二是创新机构组织定位。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人缘、地缘、血缘的乡土优势,找准角色定位,以服务“三农”为宗旨,定位于平民银行,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稳定和扩大市场份额。要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结算、投融资咨询在内的一条龙服务。积极探索“企业+农户”联合贷款,通过公司、农户、银行三方的资金联结,支持订单农业快速发展。积极开办农业产业化基地、农村工业园区授信贷款,充分发挥整体优势,提升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园的规模经济效益。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积极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探索开办仓单质押贷款、林业资源质押贷款、农民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工外出务工回乡创业贷款、产业需求链和供应链贷款、农民子女上大学生源地贷款等。三是创新服务方式。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现有的资金清算系统、结算网络和账户系统,创新结算产品,提供灵活多样的贸易服务,特别是贸易融资、账户服务、现金管理、农民理财等服务,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和利益。积极开拓与资本市场密切相关的业务,扶持、培育农产品深加工企业上市公司。积极开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新兴业务。树立信用社的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四是创新监管模式和管理方法。积极探索在监管模式和管理方法上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增强监管和指导的有效性。对于等级优良的信用社准许扩大经营地域和业务范围,打破地域界限,准许并购等级较差的信用社,并对问题信用社实行市场退出。通过市场规律在外部对农村信用社施加约束,从而形成并强化农村信用社的自律机制。

  3.加强政府指导和服务,切实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扶持政策。一是努力营造和谐发展、竞争有序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快推动全省联合征信体系建设,实现全国联网查询;加大诚信宣传普及力度,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依法维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权益,严厉打击金融诈骗、洗钱、逃废债行为,下大力气清理政府关联类不良贷款,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夯实金融稳健发展的基础。二是积极引导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扩大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范围为契机,创造有利发展环境,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农产品期货、农业保险等在内的农村非银行金融业务。继续按照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树立新理念,建立新体制,引进新机制,实施新举措,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核心竞争力,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经营、管理工作,圆满实现“四步走”的战略目标。三是切实落实对农村信用社的各项扶持政策。从辽宁的情况看,“花钱买机制”的效果比较明显,我们也非常希望中国人民银行能在摸清农村信用社底数的情况下,第二次发行专项票据,为农村信用社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造政策条件。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我衷心期望大家能够畅所欲言,交流经验,增进友谊。辽宁省政府在致力于发展农村金融的过程中,今后每年都召开一次这样的会议,用年会平台促进辽宁省金融业发展,为辽宁省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向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学习提供机会,为辽宁省培养培训金融干部和员工。也希望各位专家学者能够利用年会的机会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祝年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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