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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时间: 2008年11月04日

辽宁省省直2009年度政府采购
协议供货(办公家具)采购公告

  受辽宁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辽宁省省直2009年度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家具)项目的相关产品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辽宁省省直2009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家具)项目

  2.采购文件编号:LNZC200800228

  3.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共分三包,投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选择对部分包或每包部分产品进行投标:

  第一包:木制式办公家具

  第二包:金属制办公家具

  第三包:学生用家具

  招标范围包括:以上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是代理商参加投标,其必须持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供应商需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在采购中心(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506室免费领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如为代理商,还应出具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要求写明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编号、包号等且必须由生产制造商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生产制造商的公章);

  4.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每包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支票或现金形式,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送达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08年11月19日9:30(北京时间)。

  六、标前答疑会时间及地点

  2008年11月7日13:30。

  地  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

  七、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6楼会议室(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单位名称: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建设银行沈阳中山支行

  账  号:21001360008059000118

  邮  编:110002

  地  址:沈阳和平区抚顺路64号,原沈阳纺织厂南门

  联 系 人:邸毓春

  电子邮件:LNZC111@126.COM

  电  话:024-23496759

  传  真:024-2349678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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